中图分类号:K2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 —0300(2000)02—0039—03 孙中山先生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他一生都在永不停息地摸索和追求民主,倾注了毕生的心血乃至生命。他提出的“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发展为“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新三民主义,在广大人民中撒播了民主共和国思想的种子;他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这些都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从而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面旗帜。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他终究未能超越他所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软弱、妥协及自相矛盾的境地。一方面他为民主而奔走呼号,另一方面为了维护他所代表的阶级的利益,自觉不自觉地营造着专制的巢垒。具体分析其民主观的两重性,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表现在他所倡导的民族主义思想方面 民族主义是孙中山民主主义的一个基本方面。其主要内容是“反满”、“反帝”,即要把一切革命阶级的人民大众吸引到政治大革命中去,反对帝国主义侵略,推翻满清政府,摆脱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建立适应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民主立宪政体”。 “反对帝国主义”实现民族独立是孙中山民族主义的一个重要方面。早在1895年兴中会宣言中孙中山就明确指出:“方今强邻环列,虎视鹰瞵,久垂涎我中华五金之富、物产之饶。蚕食鲸吞,已效尤于踵接;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1](P37)孙中山认为,当时的中国,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压迫,对外没有独立、主权与民族尊严。他已经看到西方帝国主义妄图瓜分中国的野心,认为中国的内乱,源于西方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的利益冲突。然而,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中对帝国主义的认识是模糊的、片面的,也是矛盾的。其一,他对帝国主义的本质认识不够深刻,常常对帝国主义列强抱有幻想。例如,在他革命前期的漫长历程中,没有提出过明确的反帝口号。那时,他服鹰于资产阶级共和国,结交西方一些资产阶级的国家、政党、社会势力为朋友,希冀于从他们那里得到支持和帮助。同盟会时期,他寄希望于日本;武昌起义后,他渴望得到美、法、英、日的同情与援助;反袁时,他要求日本内阁“宜助中国革新,以救东亚危局”;[2]护法战争时期, 也曾以为“请美总统出面主持公道,吾人终可达到护法之目的。”[3](P573)结果, 这一切都付之东流。帝国主义列强非但不愿中国革命成功,反而变本加厉地支持中国的反动军阀势力,掠夺和残害中国人民。其二,他所倡导的民族主义,没有把反对帝国主义列为首要任务,使得辛亥革命没能把中国最大的敌人——帝国主义作为第一打击目标。孙中山认为,当时中国的境况固然与帝国主义侵略、掠夺有关,但其根源在于满清政府的衰弱与腐败。从而得出只要推翻了满清政府,中国问题就会真正解决的结论。却没有认识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反封建不反帝,即使夺取了国家政权,帝国主义也必然要联合封建势力进行反扑,复辟旧制度,新政权也不能巩固。不但社会不能改变,救国也只能是一种幻想。所以,反帝不坚决、不彻底是孙中山旧民主主义的最大缺陷。 从“反满”发展到“五族共和”的思想是孙中山民族主义的第二个方面,也是最主要的内容。其中心是摆脱民族压迫和封建专制统治。孙中山认为君主专制之政府,非国民公意之政府。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要强盛起来,必须使广大人民群众从封建制度的压迫下解放出来,就必须推翻满清政府。孙中山的“反满”思想,并不是笼统地反对满族人,而是反对以满洲贵族为首的封建统治者,这一点是他不同于以往会党和所有农民革命及改良派的进步之处。早在1906年,他在东京《民报》创刊庆祝大会的演说中明确指出:“我们革命的目的,是为民众去谋幸福,因不愿满洲人专利,故要民族革命,不愿君主一人专利,故要政治革命。”[1](P329)辛亥革命后又将其“反满”思想发展为“五族共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他的这一民族主义思想,不仅打破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反动观念对人民的束缚,而且是对近代中国民主革命正确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一大推进。 但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从“反满”发展到“五族共和”,无不打上历史和阶级局限的烙印。其一,这一思想不可否认地包含着大汉族主义情绪,在一定程度上使种族矛盾掩盖了阶级矛盾。因为,他在揭露满洲贵族罪孽时,没有把封建势力作为一个完整的阶级来反对,从而放松了对汉族军阀官僚、豪绅地主压迫人民的血腥罪行的声讨,反而对这一部分人抱有幻想,让一些投机分子混进了革命阵营,窃取了革命政权。因此,清王朝虽然被推翻了,但封建制度的根基未变,这就为封建势力的复辟埋下了祸根。其二,孙中山在强调汉族灿烂的“古老文明”时,忽视或无视少数民族,特别是满族的历史贡献,错误地把满族斥为“东北一游牧之野番贱种”,[4](P52)将“华夏”、“轩辕后裔”同“鞭虏”、“野番贱种”对立起来,认为前者是优越的,后者是低劣的,包含着强烈的种族主义情绪。所谓的“五族共和”,也只意味着一般的“民族平等”,而没有实事求是地承认少数民族社会地位的独特性和他们对中国政治、经济及文化方面的历史贡献,也未能制订出真正的民族平等的方略。 二、表现在他所倡导的“民权主义”思想方面 民权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的核心。其基本精神是以“国民革命”为手段,推翻作为“恶劣政治之根本”的封建专制制度,代之以“平等”、“民治”的共和国,并在民主立宪的原则上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孙中山看到“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5]为了实现其宏伟蓝图, 他提出了“革命程序论”,即“军政、训政、宪政”三个阶段。他的这一理论基于广大人民群众文化水平低,不具备民主共和国国民的素质,需由精英集团和政府独负其责,进行训导,统一思想认识。因为,他认为在中国当时的情况下,必须先经过军政和训政两个阶段,最后才能达到民主宪政阶段。他的这一“革命程序论”,从理论上看,合乎当时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主革命运动的一般过程;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上讲,合乎实现民主的操作要求。但就理论逻辑而言,它又为国民党独裁分子的专制统治开启了方便之门,提供了理论依据,使独裁分子在“军政、训政”的幌子下,逐渐阉割了他的民主主义内涵,把他的某些主张加以歪曲和篡改,最终走向了反民主的专制之制,专制制度迅速死灰复燃,共和国很快不过是徒具形式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