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外籍雇员在晚清军事近代化中的作用

作 者:

作者简介:
向中银(1962—),男,重庆市合川人,重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晚清人才史研究.重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政史系,重庆市 永川 4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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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晚清时期,受聘来华洋员对中国军事的近代化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他们协助中方购买军事装备,构筑防御设施;积极为洋务大员创办军工企业出谋划策,参与军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推动军工制造技术的进步;协助创练海陆军,并以教练、教习、洋监督身份参与人才培养,为中国培养出了不少掌握着近代军事技术的人才。当然,其中也有不能尽力、不遵约束者。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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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90X(2000)01—117—07

      晚清时期,为数不少的受聘洋员活跃在中国军事领域,他们对中国的军事近代化事业产生过重要影响,值得深入研究。

      一 协助购买西洋军事装备,构筑防御设施

      面对西方的直接挑战,思想家魏源在近代中国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聘用西洋技术人才以求自强的观点,“径取佛兰西、弥利坚二国各来夷目一二人,分携西洋工匠至粤,司造船械,并延西洋柁师司教行船演炮之法”(注:魏源:《海国图志》50卷本,《筹海篇三·议战》第41页。),但他的建议没有得到清政府的响应和采纳。经过近20年的争论,洋务派才把它提上实践的日程。1861年1月, 奕等人以康熙年间平定三藩曾用西洋人制造枪炮,如今法国不仅愿意出售枪炮,而且“肯派匠役教导制造”为由,向咸丰帝提出了“傥酌雇夷匠数名,在上海制造,用以剿贼,势属可行。应请敕下曾国藩、薛焕酌量办理”(注:《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8册,卷72,第2696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 )的建议,得到咸丰帝的批准,这标志着清政府外聘人才战略被正式确定下来。从此以后,外籍雇员相继进入中国军事领域。

      外籍雇员协助中方购买军事装备、构筑防御设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购枪炮。在中国近代军火工业未建立前,清军所使用的洋枪洋炮都是向西洋各国购买的,而外籍雇员则起着中介的作用,他们积极协助中方寻觅购求。如李鸿章“雇觅英法洋弁教练兵勇,该洋弁遂将该国制胜火器运营应用,取我厚值”。 (注:《筹办夷务始末》( 同治朝)第5册,卷25,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611),台湾文海出版社印行,第2476页。)即使是中国近代军工企业建立之后,较先进的枪炮仍需要托洋员从国外购买。如1882年7月, 左宗棠托兰州织呢局洋员、曾“承办西陲军火历有年所,毫无贻误”(注:《左宗棠全集》书牍卷26。)的德国人福克回国购买比马体呢枪还先进的温者斯得洋枪“二千杆,并购水雷、鱼雷诸式,邀善制洋匠来华并教习施放,以期备用”(注:《左宗棠全集》奏稿卷59。),而所购“水雷二百具、鱼雷二十具,交胡光墉分送闽浙两省备防海之需”(注:《左宗棠全集》书牍卷24。)。二是购舰。晚清时期,中国海军曾向英、德等国造船厂订购舰艇,而外籍雇员则积极参与、大力促成。总税务司赫德“于光绪初年筹办海防之际,凡遇英国有制造新样船炮必代为访求,禀知总理衙门,缄商臣处,设法购办”。至1881年,他“先后承购蚊子炮船十一只、快船兼碰船二只”。李鸿章认为:“该总税司帮同筹画,事事尽心,经费亦甚撙节,实属有裨军国”,奏请赏给头品顶戴;驻英税务司金登干,“代订船炮,实心实力”,奏请“赏给三品衔”。(注:吴汝纶编:《李文忠公(鸿章)全集》奏稿42,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693),台湾文海出版社印行,第1308页。)1888年10月, 中国驻德国使馆洋翻译官金楷理,因“历届经手造船出力”,尤其是在北洋和德国订造经远和来远铁甲快船中著有劳绩,李鸿章奏请“赏给三等第一宝星”。(注:《李文忠公(鸿章)全集》奏稿63,《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694),第1874~1875页。)三是筑台。 外籍雇员参与了中国海口炮台的建设。如北洋“旅顺口、黄金山、老虎尾炮垒最得地势,系延德弁汉纳根仿照德国新式创建,尤为曲折精坚。”(注:张侠等合编:《清末海军史料》上册,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第226页。)由于该洋员“监造旅顺口炮台工程坚固,蒙醇贤亲王于光绪十二年出海校阅案内奏奉懿旨,赏给三等第一宝星,并蒙加恩赏给三品顶戴在案。该洋员感激图报,近年监造威海卫日岛炮台、营房、药库等工,仿照西洋新式”,李鸿章认为该员“于海防颇有裨助”,“自应优加奖励”(注:《李文忠公(鸿章)全集》奏稿75,《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694), 第2180页。),奏请赏给二等第三宝星。吴淞炮台修筑之时,苏松太道沈秉成“雇用曾在德国筑台之洋人博爱士详细讲求,吴淞遂仿德国图式建筑暗台多座,江阴以上之暗台,亦均仿照办理”(注:《刘坤一遗集》第2册,奏疏卷之18,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656页。),等等。

      由上可见,外籍雇员参与了购买枪炮舰艇和构筑炮台等事宜,对近代中国海陆军装备的改善和防御设施的建设起了积极的作用。

      二 协助创办军工企业,推动制造技术的进步

      受聘来华洋员积极协助中方举办军工企业,这种协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为洋务大员创办军工企业出谋划策。在李鸿章、左宗棠等洋务大员身边集中有一批洋员,这些洋员以其拥有的知识和经验为雇主效力,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如洋员马格里在促成李鸿章创办上海洋炮局时起了重要作用。据马格里手书札记(1863年)载,他告诉李鸿章:“欧洲各国都开办大工厂制造军火。中国若为本身利益著想,也应该建立这样的制造厂。李鸿章很赞成我的建议,但是他深恐中国工人制造不出枪炮来。我遂用事实向他证明此事的可能:过些日子便造出一个炮弹、几个药引和几枝炮门纸管自来火”;当李氏征求了士迪佛立的意见后,他“立刻授权给我雇用50名工人,在邻近的一座庙宇里开始进行制造”。(注: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611),台湾文海出版社印行,第253页。)该局军火制造的成功,对李鸿章创办其他军工企业产生了积极影响。日意格和德克碑对左宗棠决心创办中国第一座近代化的造船厂——福州船政局影响颇大。1864年,左宗棠觅匠仿造小轮船一艘,试航于西湖而行驶不速。他“以示洋将德克碑、税务司日意格,据云大致不差,惟轮机须从西洋购觅,乃臻捷便。因出法国制船图册相示,并请代为监造,以西法传之中土。”由于左氏正与太平军作战,无暇顾及,而德克碑则继续促之,该洋员回到法国后即“绘具船式、船厂图册,并将购觅轮机、招延洋匠各事宜逐款开载,寄由日意格转送漳州行营”,经过“彼此往返讲论”,左宗棠终于“渐得要领”(注: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5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9页。),于是左宗棠在1866年奏准开办船厂。由此观之,受聘洋员在促成军工企业的创办中确有出谋划策之功。

      其次是参与军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江南制造局:李鸿章购买美商旗记铁厂后即把“铁厂的机器运到高昌庙,

      在科而与史蒂芬生

      (Stephen son)的监督下,把它建成为一个兵工厂的核心”;1872 年,该局的新船坞浮门下水安装, “此坞原由制造局的设计师史蒂芬生 (Stephen son )主持建造的”, “这浮门的下水安装, 系由梅因兰(Main land )指挥”(注:石健主编:《中国近代舰艇工业史料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45、128页。);1893年,该局又建成栗色火药厂,但“制药的机器是从克虏伯厂购来的;发动机、机器、锅炉等物,则是江南制造局工程师彭他设计制造的”(注: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 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611),台湾文海出版社印行,第285页。)。福州船政局:开办之初,日意格来闽与左宗棠详商一切事宜,同赴罗星塔,择定马尾山下地址,并议程期、议经费、议制造、议驾驶、议设厂、议设局。而“日意格、德克碑,俟厂工估定,即回法国购买机器、轮机、钢铁等件,并购大铁船槽一具,募雇员匠来闽”。(注:《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8册,《中国近代史料丛刊》(611),卷46第4449页;卷47第4572~4573页。)1867年10月,日意格回到福州,“购器募工,均已就绪,现在征衣甫卸,即躬督中外工匠,日在船坞,将应办工程妥速布置”(注:《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9册,卷51, 《中国近代史料丛刊》(611),第4872页。)。在日意格等50余名洋技术人员的协助下, 船政相继建成了铁厂、水缸厂、轮机厂、合拢厂、铸铁厂、打铁厂、转据厂和船台三座、铁船槽一座等,其规模之大,设备之齐全,在当时世界上亦属大造船厂之列。1873年,外国技术人员按期撤遣,留下了一座近代化的造船厂。金陵机器制造局:1862年,洋员马格里即协助李鸿章创办了上海洋炮局,该局迁至苏州后,马格里又怂恿李鸿章购买了阿思本舰队中用于制造军火的机器设备,制造规模有所扩大;1865年,该局迁至南京后,在马格里的协助下再度兴工,扩大规模;1884年,该局建造洋火药厂,“所有建造厂屋、安装机器、批示造药各事宜,前经雇募洋匠监督工作以期合法。当于光绪八年春间该洋匠随同定购机器”,总之“一切工程,督同洋匠等逐一建造,于十年五月底工竣”。(注:《洋务运动》第4册,第196页。)天津机器制造局:1867年开局时,崇厚即“札派密妥士总办其事”(注:《洋务运动》第4册,第241页。),并托他从英国购买机器、延聘技师。1868年,总工程师等受聘抵津,“监造厂房,安装机器”。相继建成的枪炮厂, “ 系由英人司图诺(Stewart )监督”建造的;火药铜帽制造厂也由外国人监督修建;栗色火药厂,“由约士(Herr Jauss)氏设计并兴建”,后“归局中总工程师司图诺(Stewart)负责继续进行安装”(注:孙毓棠编:《 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 辑上册,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611),台湾文海出版社印行,第363页。);炼钢厂的兴建亦是司图诺细心筹划的。除这四大军工企业外,其他一些军工企业也有受聘洋员参与建造的。如:杭州机器局在德国人孔恩的监督下建成;台湾机器局炮弹厂在洋员步特勒的监督下兴建;湖北枪炮厂总监工迈尔参与完成了建厂工作;浙江机器局的一切工程均按德国厂图建造,“雇德国洋匠通事人等到工监督指挥,一律赶造完固”(注:《洋务运动》第 4册,第431页。);北洋水师大沽船坞1880年建成, 由于受聘洋员成绩显著,李鸿章奏请奖励,“船坞总监工洋人安得生、葛兰德均拟请赏给守备衔并三等宝星”(注:石健主编:《中国近代舰艇工业史料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28页。); 北洋水师旅顺船坞兴建的初期阶段,其技术指导是李鸿章聘请的德国工程师善威,虽然最终由法商德威尼承包建成,但善威完成了土方工程的挖竣和船坞图纸的设计。(注:石健主编:《中国近代舰艇工业史料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837~839页。)在所有的军工企业中,只有丁宝桢创办的山东机器局和四川机器局明确宣布从不雇用洋人。以上情况说明,外籍雇员参与了厂址的选择、机器设备的购买与安装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军工企业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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