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近代商人宗族与宗族文化的发展演变

作 者:
朱英 

作者简介:
朱英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

原文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随着经济、时代的发展,以及新兴商人群体与商人社团的诞生,中国商人宗族在近代出现了若干由旧趋新的发展演变。其具体表现,主要是产生了由大变小以及封闭性日趋削弱、开放流动性日渐显现,旧的功能不断弱化、新的功能日益明显等过去所没有的新发展趋向。与此同时,商人宗族文化在形式、内涵及其影响等许多方面,也相应发生了比较显著的变化。但无论是商人宗族还是其宗族文化,又都仍然不同程度地保留着某些落后的残余。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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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宗族或曰家族则是以血缘、亲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扩大的家庭。近代商人宗族以及宗族文化的演变,既与资本主义商业的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也与社会的转型和变迁不无关联,因此值得认真加以探讨。

      一、近代商人宗族演变的特点

      中国的宗族制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影响也相当深远,甚至直到今天在农村仍可看到宗族制的某些残余。但是,不同历史时期的宗族,在结构、功能以及各方面的影响等,也具有相异的特点。例如到近代,商人的宗族在许多方面虽仍保留着不少的旧传统,但同时也发生了值得重视的变化。

      第一,从结构和规模上看,近代商人宗族与传统的宗族相比较,明显地出现了由大变小的发展趋向。尽管这种发展变化并非仅仅反映于商人宗族,其他许多宗族同样也有类似的情况,但在商人宗族中的表现更为显著和突出。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较大规模的宗族屡见不鲜,非常普遍。直到清代,大宗族聚居的现象在许多地区仍习以为常。即使是财力稍逊的宗族,只要经济上能够勉强维持,一般也都是一姓子孙合群聚居。所以,在农村往往是一村中同姓者多达数十家乃至数百家,并以其中的大姓直接为该村命名。传统的中国不仅是宗族,甚至连宗族内家庭的规模也很大,这是与宗族的特点相适应的。例如在明清时期山多田少的徽州,也不乏累世同居的“共祖家庭”。大盐商汪廷璋即是“一门五世同居共爨无间言”,汪通保“一堂五世男妇大小百余人”。不过,徽州因商业比较发达,商人的力量较雄厚,家庭也较早即出现了某些分化。

      及至近代,商人宗族与家庭的规模都发生了比较显著的由大趋小的变化。首先是因为进出口贸易的迅速增长,促进了新式商业的兴起和旧式商业的转化,使商业的发展出现了过去所没有的兴旺发达景象。特别是那些通商大埠,很快成为进出口贸易或者埠际贸易中心,吸引了各地一批又一批商业移民。例如近代上海的商人,即大多数是全国各地的商业移民。武汉、天津、重庆等许多城市,商业移民也为数不少。毫无疑问,越来越多的人背井离乡,到城市经商或者当学徒,必然使原有家庭和宗族的规模日趋缩小。而赴外地经商或当学徒者,不可能以宗族为单位进行迁徙,最初甚至也不是整个家庭的迁移,而只是家庭中的少数成员外出闯荡。即使是经商致富之后,已经达到富甲一方的程度,也仍然难以将整个宗族迁移至经商之地,至多只能使子孙三代聚居在一起,再请一些本宗族内部的成员,协助其经营管理或者当学徒。这样,定居在都市中的近代商人,除了少数例外,一般都很难形成原有累世同居、人数众多的“共祖家庭”,更无法组成大规模的宗族。

      显而易见,近代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商业的迅速发展,大大促使了中国传统家庭和宗族的裂变。类似的现象,实际上在明清时期经商人数较多、影响也较为突出的少数地区,就已经开始出现。例如在徽州地区,较早即具有经商的传统。据《徽商便览》记载,该地“居万山环绕中,川谷崎岖,峰峦掩映,山多而地少。……徽地所产之食料,不足供徽地所居之人口,于是经商之事业起,牵车牛远服贾。今日徽商之足迹,殆将遍于国中”。由于徽州商人大量外出经商,成为商业移民,也使当地的商人家庭和宗族逐渐发生了裂变。但在明清时期,这一变化仅仅限于像徽州这样的少数个别地区,因此并不具有普遍意义。而到近代,在新式商业迅速发展的影响下,商人家庭与宗族的这一变化则显得更为突出和具有普遍性。

      其次是随着新式工商业的不断发展,近代的商人在经商致富之后,绝大多数都将资金用于自身扩大再生产,或者是投资附股于各种工矿交通运输以及金融企业,很少再像旧式商人那样,将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大量土地以及宗族财产,因而不再起到加固宗族血缘群体的显著作用。

      在封建社会中,商人原本即遭受轻视,他们即使走上了经商之路,所奉行的原则通常也是以末致富、以本守之。因此商人致富之后,大多热衷于购置土地,成为新兴的商人地主。为了在宗族中取得一些好声誉,赢得族人的尊重,许多商人也比较注重捐资购置宗族的公产,从而使商业资本源源不断地流向宗族,起到加固宗族规模和凝聚力的重要作用。徽州商人不惜重金为宗族“置义田”、“捐祀产”、“建宗祠”、“修义冢”的记载,在明清时期徽州的地方志和族谱中即屡屡可见。有的“慨捐己资,共成巨万,建立宗祠,并输族产”。

      近代的商人当然也仍有向宗族捐资者,但较之以往的情况而言,显然在人数和金额等方面要少得多。因为近代商人长期定居在外,与宗族的直接联系越来越少,加上近代商人的社会地位已大大提高,非但不再被贬为四民之末,而且一跃成为四民之首,已无需依靠为宗族购置大量公产获取声誉。近代商人的思想观念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其行善之举也不同于旧式商人。一些著名的工商实业巨子,积极捐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例如江浙绅商经元善在清末积极兴办新式女学,捐资设立“劝善看报会”等,张謇更在自己的故乡南通出资创办了多项社会公益项目,包括图书馆、公园、残废院、养老院、博物苑等。另外,由于近代商人的资金,主要用于源源不断地扩大再生产,并无多少余额挪作他用。这或许也是近代商人在宗族中购置公产减少,以及在维护和巩固宗族发展过程中的影响减弱的原因之一。受此影响,近代商人宗族的规模也不断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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