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澳门的勘界谈判 (一)澳门界务交涉的由来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拟订期间,围绕澳门划界问题,中葡双方曾有过激烈斗争。葡人与英国人赫德、金登干相勾结,擅自在条约中“永驻管理澳门”一款后面,加进了“及属澳门之地”等字,为以后借口划定“属地”,任意扩占我国领土埋下伏笔。当时两广总督张之洞、广东巡抚吴大澄等人察觉到葡萄牙人的阴谋,主张首先划定澳门界址,才能与葡萄牙签约。为此,他们多方搜集澳门界址资料,作为交涉时的依据。1887年9月间。 吴大澄带领几名高级官员前往澳门附近调查界址变化情况,发现澳门界址比较复杂,“有葡人原租之界,有三十余年久占之界,有十余年新占之界,有近数年图占未得之界”(注:《清季外交史料》,卷73,《张之洞奏澳界纠葛太多澳约宜缓定折》、《总署奏葡约现有成议谨陈办理情形折》。)。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原租之界。葡人于1553年开始居留澳门,当时只建造了一些房屋,并未划定界址。1622年,葡人私自建造围墙一道,聚居墙内,这道围墙便成为澳门的自然界址。城墙有3道城门, 即三巴门(上有大炮台)、水坑门和新开门。这个原租界一直维持到1849年。 第二,久占之界。1849年,澳葡挑起澳门事件,不仅破坏我国对澳门行使主权,而且开始向澳门以外地区扩张。1863年,葡人拆毁澳门城墙,先后占领了附近的塔石、沙岗、新桥、沙梨头、石墙街等村庄;在澳门南面的西沙、氹仔、路环等海岛上建造炮台,作为殖民据点。这些都发生在19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之间。所占之地称为久占之界。 第三,新占之界。19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澳葡先后占龙田、旺厦(即望厦)、荔枝湾、青洲等地。这样从围墙以外到关闸地方都被澳葡兼并,称为新占之界。 第四,图占之界。1887年条约中葡谈判期间,葡萄牙企图占领澳门西面的对面山(即拉帕)48个乡的大片土地,还想占领大、小横琴岛。这是葡萄牙图占而未得之界。 张之洞、吴大澄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澳界的方案,认为应把澳界分为陆界和水界两个部分。陆界方面,“应于立约时坚持围墙为界,不使尺寸有逾”;水界方面,“所有水道准其船只往来,不得援引公法兼管水界”(注:《清季外交史料》,卷71,《张之洞奏葡国永租广东澳门请审慎立约折》。)。随后张之洞还提出具体的处理办法:“除原租围墙以内之地仍旧听其居住,已侵占者明示限制,察其于我有无大碍分别租给收回,未侵占者力为划清,严加防范。其海面按照公法与之议明,不容擅占。以后须责成地方文武随时认真稽查,并派兵轮常往巡哨,督抚提臣每季出巡,即不致再有侵占”(注:《清季外交史料》,卷73,《张之洞奏澳界纠葛太多澳约宜缓定折》、《总署奏葡约现有成议谨陈办理情形折》。)。但是这些明智的意见,没有为总理衙门所采纳,总理衙门答复说:“惟界址一层,从前久经含混,刻下若欲与之划清,势必彼此争执,终归罢议”。因此主张采取所谓“急脉缓受之策”(注:《清季外交史料》,卷73,《张之洞奏澳界纠葛太多澳约宜缓定折》、《总署奏葡约现有成议谨陈办理情形折》。),“于约内言明澳门界址,俟勘明再定,并声明未经定界之前,不得有增减改变之事”。澳门划界问题就这样被搁置起来。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墨汁未干,葡萄牙便开始在澳门附近地区进行扩张活动了。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在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中,葡的表现也愈益猖狂。当时葡在澳门附近地区的扩张活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北面侵略关闸以北地区。于1890年在关闸外设立路灯,同时宣布不许我国在北山岭炮台和汛房驻军。 西面占领对面山各乡村。它借口曾在湾仔和银坑附近水面设立过航标,宣称这些乡村已在其统治之下。1900年,香山县令孙盛芳乘船经过湾仔附近海面,竟被葡指为侵犯其水界而强行扣留。1907年,葡萄牙当局又派兵侵入湾仔和银坑,向村里的渔民草油厂和医院勒收捐税。 南面夺取十字门的几个岛屿。1890年,葡萄牙强行在氹仔岛和路环岛上修建炮台和兵房,并向当地人民勒收船税和房产税。后又一度侵入大、小横琴岛,在岛上修建兵房,并公开向中国索取这两个岛屿。两广总督谭钟麟严正拒驳,并拆毁葡建兵房。1902年,葡萄牙公使白朗谷仍照会清外务部,借口疏浚河道,索取大、小横琴岛为澳门属地。1908年,葡人又在九澳修建兵房,开辟马路。 东面则企图把澳门水界扩展至九洲洋的中心。 葡萄牙殖民者的扩张活动还伴之以外交上的讹诈。 1880年12月11日(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拱北关税务司贺壁理(英国人)作为葡萄牙的交涉使来到前山,向澳门同知蔡国桢出示一份“澳门水陆地图”(注:蔡国桢:《澳门公牍录存》,页1~8。)。“该图东至九洲洋,南至横琴、过路环,西至湾仔、银坑,北至前山城后山脚,周围百余里皆加以红线划入葡人界内”。葡人据此反诬中国轮船停泊青洲海面是侵犯澳门水界。蔡国桢予以驳斥,严正指出:“若徒以一国所绘地图红线即云定界”,则“我亦可另绘一图,自三巴门起加一红线至海边为止,谓葡人仅管澳门半岛,并无水界,彼允乎不允”?贺壁理理屈词穷,就蛮横地威胁说澳葡当局准备出动军舰轰开中国轮船。蔡国桢当即指出:“若说到轰船之话,一切道理都不必说,请阁下代为寄语,等他轰看。……原想他派兵轰船,由他开端起衅,我方好乘机做事,愿他速轰为幸”(注:蔡国桢:《澳门公牍录存》,页1~8。)。贺壁理见讹诈不成,只好灰溜溜地返回澳门。 1902年,因白银贬值,中国海关关税税率不足值百抽五,遂与各国谈判修改税则。葡萄牙没有派代表参加谈判,拒绝签署新税则,而要求单独同中国谈判。1902年初,葡萄牙派上院议员白朗谷为公使前来北京议约。白朗谷一到北京就向外务部递交照会,要求划定澳门“属地”和兴建广澳铁路。他认为:“前订条约已认澳门附近属地为葡国永居管理,应将属地之界址广阔等项大量妥订”。至于何为澳门“属地”,他提出,“按对面山一岛居澳门之西,小横琴、大横琴二岛居澳门西南,各该岛系澳门生成属地”(注:《清季外交史料》,卷165, 《外部奏增改中葡条约缕陈商办情形折》。)。他还声称,如要葡萄牙同意签署新税则,清政府除按上述要求划定澳门属地之外,还应让葡萄牙享有另外两项特权,即允许葡人在澳门附近地区兴建各种工程,及“由澳门至广东省城修造铁路”。葡萄牙以拒签新税则为手段要挟,目的也是为了“暗侵界址”。对此,清外务部给予驳斥。但在交涉过程中,又同意葡人修建广澳铁路,规定铁路建成使用50年后归还中国,并在通商方面给予一系列优惠待遇(注:莱特:《中国关税沿革史》,页381。)。 葡萄牙虽然用讹诈手段获得建造广澳铁路的特权,可是由于缺乏资金,迟迟未能动工,最后自动毁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