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今天设计教育的目的似乎已成为一个以商业利益著眼的人才训练。但真正的设计教育却有更重要的任务及使命。在这有限的篇幅中,将提出几个重要问题,与大家稍做介绍。我们将从包浩斯(Bauhaus )的教育谈起。针对现今设计教育的趋向,我们需要新的设计题目,了解设计教育与设计训练的不同,以及为何设计教育不宜过早专业化,最后将讨论设计与预见及设计与科学的相关性,希望藉此能把设计教育提升到如数学教育一般重要。 一、包浩斯的影响 包括斯对于设计教育间接受益者的影响最广、最大。所谓间接受益者,是指从包浩斯有关的出版物、展览的图片中自习者。包浩斯被迫关闭五十多年后,至今,它还在继续不断地影响著设计教育。 设计教育的开始远早于包浩斯(1919至1933年)(注:1837 - The School of Design in London,1866.Art Institute of Chicago,1877-Rhode Island School of Design,1887 Pratt Institute in New York……以上设计学校远早于包浩斯,而且它们至今仍存在, 在设计教育中占极重要角色。又一九五○年成立,一九五五年开始收学生,一九六八年关闭的ULM设计学校, 为二次大战后最重要的设计学校,它以科学融合艺术,不同于包浩斯的技术与艺术的融合,需要另外专文介绍。),包浩斯的重要性,在于它改变了以往传统的教学方式,它鼓励学生们自由创作;以往的艺术教育,多半是老师要学生模仿他们的风格,愈像愈好。但眼观今天的设计教育,一味“抄袭”包浩斯的教学习作,是不是正与包浩斯当年的精神相违呢? 举例来说,今天我们仍沿用同一类型的题目,给学生对材料的不同造型试验,或利用工具特长来发挥造型的习作。学生们早已从包浩斯相关的书中,了解、熟悉了可能的答案,他们已无所谓创作可言,不像当年包浩斯的学生要自己去“探索”(注:包浩斯的教学目标是“Search and not Research”。)。 “探索”是包浩斯教育中最重要的目标,今天学设计的学生是否能真正在这类题目中再获益,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探求和关切的。 二、设计习作的创新 设计教育必须针对今天的教学而设计出一套新的教学习作。 1.习作的设计 对于“质感”的了解,包浩斯的方法是偏重在感性的训练,学生可以搜集各种素材,或用拓印的方法复印各种材料表面上的质感,依不同的“质感”,做平面的组合。这样的习作,学生已知道需要“探索”什么,换句话说,今天的学生可从书本中找到实例,也知道答案是什么,其结果往往是千篇一律,大同小异的。 事实上,每样习作都可以重新设计,再以前举“质感”习作为例,我们不先把习作中真正要找的“质感”提出,只要求学生在有限时间内搜集大量不同的白色纸张。这样变化的本意就是预估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不可能搜集到足够的数目,而突破如何真正去解决习作上的需求。因此,有些学生会想到用不同的工具,不同的手法,破坏原来已有的质感,再重新组合,创造不同白色的纸张。这个习作是特别设计的,使用时间的限度,给习作的时刻,也是预谋的。当学生被迫想出解决问题的同时,他们对质感会有更深入的认识与体会。 2.智性、理性、感性三者兼备 设计习作要配合学校的特质和需要,任何一个设计习作都要有一个目的。学生事前不需要知道这目的,因为大家都认为“设计”就是解决问题,但是单只学习如何解决问题的各种不同方法,还是不够的。我们可从任何学科中,像物理、数学、工程、文学、音乐、社会学、心理学……等中去寻找与设计有用的知识,发展更多新的设计题目。通常,学理科的学生比较擅长智性的思维,工科学生则较倾向理性思维,学纯艺术的人,则对感性事物反应较强;一个设计家则需要具有这三种特质。每一个设计习作最好都要包括智性、理性、感性不同程度的训练,除了要具备对学生“智慧”的挑战,供给学生培养“感性”的机会,还需要用“理性”的发展去完成(注:Hu Hung-shu, New Dimensions ofFour inch Square,F.A.T.E.Vol.8,No.2,Spring 1985,p.1. 此题经过六个步骤,包括这三个性向的训练。)。举例而言,“智性”的训练,可从自然现象中如何对付不同外力而造成堆砌、平衡、直立、横跨等具有挑战性的问题中去了解;“理性”的训练,可藉几何造型制图中对分、相交、相切、放大、比例、韵律等……中去学习。“感性”的训练,可用磨练,在苛求、刺激下去体会,可用比较法来选择美与丑、好与坏、可行与不可行,从相似中找出差异,从混乱中清出头绪,可用修改法来寻求完美。 三、设计教育 设计教育,依学制不同,可能被划分隶属下列三大类学院: (一)单独的艺术专科学校 (二)工科为主的学院 (三)一个完整的大学(包括文、理、法、工、商) 每种学制都有它不同的历史、特质和教育目标,满足不同学生的知识需求,供给社会上不同的人才需要。 1.“教育”与“训练” 设计教育,按教学方法的差异,又可划分成偏重“训练”和偏重“教育”(注:Gordon Salchow, "Training and Education: Exploring the Difference",The Design Journal,Vol.1, No. 2,1983,Chica go,11.pp.5-7.)两大类。为了学生的出路及工作机会,“训练”的教学方式已普遍增加,当然,工业社会需要很多具有特殊专才训练的工作者。但是,为了社会眼前的需要,学校只从事特殊技能设计人员的训练,并非大计。经由“训练”方式训练出来的人员,学会的只是某种熟练的技术;缺乏理论上的深入理解,就不能单独负责整个设计工作。因此,没有从开始企划到完成任务的能力,就不知从何收集资料,应如何取舍,无法发展独立的见解。他们或许能把上面交下来的工作做得很好,但不能将其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