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分类号 F12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6052(2000)05-0037-04 自从3月18日台湾政局发生变化以来, 台湾新当局一直对一个中国的原则采取回避、模糊的态度,两岸关系陷于高度紧张状态,另一方面,台湾新当局却一再宣称要对原有限制性大陆经贸政策调整放宽。究竟台湾新当局对大陆经贸政策的态度是如何变化的?实质何在?其宣称调整两岸经贸政策的背景是什么?今后台湾对大陆经贸政策的走向又如何?本文拟就这些问题作一初步的分析。 一、台湾新当局对大陆经贸政策态度的演变及其实质 台湾政局变化前,李登辉实行的是以“戒急用忍”为核心的限制性对大陆经贸政策,顽固抗拒两岸全面直接“三通”,同时对两岸贸易与投资等方面也采取种种限制与控制。而陈水扁与民进党还在选举前,就开始调整其原有的大陆政策主张,经济方面转而大张旗鼓地宣传“开放性”的大陆经贸政策,似乎表现出与李登辉的两岸经贸关系政策的较大不同,迄今为止,陈水扁新领导人有关大陆经贸政策的宣示,大致经历以下3个阶段: 第一阶段:选前大开两岸经贸关系政策的“支票”。选前陈水扁有关两岸经贸政策的宣示集中体现在1999年11月公布的所谓“中国政策白皮书”中,其主张在兼顾“国家安全”与经济利益原则下:(1 )展开两岸航运谈判,海运方面,台湾开放高雄、基隆两大港口,大陆应对等全面开放诸如广州、大连、上海、青岛、天津等所有国际港口,以双方直航、权宜轮先行为原则;空运方面,两岸空运航线由台湾的航空公司负责经营,利润由双方共享。(2 )建立各项产品对大陆出口依存度预警系统,分散出口市场;发展高附加价值的产业,改变输入大陆市场的产品结构。(3)妥善因应陆资来台问题,强化对来台陆资的稽查; 限制陆资介入重要的产业,并建立外资来台的“资本最终所有人申报制度”。(注:参见台湾《中国时报》[J]1999年 11月15日。)凡此种种,尽管仍不乏对两岸经贸往来的限制,但其提出了两岸直航及两岸经贸往来的具体措施,比李登辉限制性的两岸经贸政策似乎进了一大步。 第二阶段:“3·18 ”当选后进一步宣示要积极推动两岸直接“三通”。3月20日,陈水扁在长荣集团总裁张荣发会见时提出, 将全面检讨僵化不合理的三通政策。紧接着3月24日, 在接受日本《朝日新闻》的专访时,陈水扁进一步表示,他今年内施政的最大目标就是要开放对大陆“三通”。(注:参见台湾《经济日报》[J]2000年3月25日。)另一方面,台湾“立法院”于3月 21日通过了《离岛开发建设条例》,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在“陆委会”同意下,金门、马祖、澎湖三离岛得先试行两岸直航。所谓两岸“小三通”因此有了“法源”根据。 第三阶段:“5·20 ”就职后对开放两岸经贸关系的政策立场在摇摆不定中不断后退。在众所瞩目的“5·20就职演说”中, 陈水扁对其当选前后标榜过的开放两岸“三通”与放宽“戒急用忍”政策等只字未提。随后,尽管“行政院长”唐飞6月2日在“立法院”首次施政报告中,表示将全面检讨“三通”政策,但台湾新当局实际上却已将“三通”问题缩小至“宗教直航”与“小三通”问题。起初,对大甲镇澜宫妈祖信徒要求7月16日从台中港经金门直航福建湄洲, “陆委会”同意“个案试办、专案核准”,可不久又说:“宗教直航”属“三通”一环,没有“法源”基础,暂不能实行。至于“小三通”,也须 6个月的规划时间,实施时间要视两岸互动情况,只有“浮动的时间表”,而且,基于“安全”的考虑,实施范围只包括金门与马祖,澎湖暂不纳入。台湾新当局在“三通”问题上,立场的摇摆不定与不断后退,受到岛内各界的强烈批评与“立法院”的强力抗争,6月12 日朝野政党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几点:(1)对于“小三通”,行政部门用3个月时间评估,再用3 个月完成规划。(2)“三小通”评估规划完成后, 优先推动“小额贸易除罪化”(即小额贸易合法化)。(3)在上述时程架构下, 考虑将“宗教通航”列为优先试办项目。(注:参见台湾《经济日报》[J] 2000年6月13日。)对于“戒急用忍”政策,台湾“经济部长”林信义5月22日在记者会上指出,台湾将全面检讨戒急用忍的大经贸政策,但前提仍应视大陆是否有善意。同时他还说“适度的戒急用忍有道理”。(注:参见台湾《经济日报》[J]2000年5月23日。)而“陆委会”主委蔡英文6月7日在海基会主办的端午节联谊会上也说,原来实行戒急用忍是在两岸政治环境不稳定下,而必须控制企业及商业风险,如果两岸相对情势稳定。6月25日,蔡英文更进一步指出,在全球化趋势中, 两岸政策必需配合台湾经济发展的主体性,架构出一套“安全网防卫体系”,将货品、人员、资金和社会治安等纳入其中。(注:参见台湾《经济日报》[J]2000年6月8日;《中国时报》2000年6月26日。) 从以上台湾新当局对大陆经贸政策态度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台湾新当局先是高举调整放宽对大经贸政策的大旗,随后则步步退缩,由开始的“年内实现三通”变成目前的不设时间表的“小三通”,而实际能做的大约只有对已经存在的小额贸易事实进行合法化,而且几个月来,对有关大陆经贸政策调整放宽的宣示出尔反尔,前后矛盾。这期间,甚至还发生了要对赴大陆投资的台商征收“国安捐”的风波。凡此种种充分反映出台湾新当局并不是真心实意地要调整放宽对大陆经贸政策,改变李登辉时期的做法。特别是,台湾新当局始终把开放两岸直接“三通”等美丽的诺言置于“国与国”的框架之下,并处处强调所谓“国家安全”,从一开始就决定了这些诺言是无法实现的空谈的命运。因为两岸直接“三通”问题的解决,必须经由两岸协商与谈判,而祖国大陆坚定的立场是,两岸“三通”、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的基础与前提是一个中国原则,台湾方面不回到这一原则立场,两岸连正常接触的渠道都已中断,“三通”问题的谈判更无从谈起。关于这一点台湾新当局是很明白的。陈水扁在“6·20”就职满月记者会上就说, “两岸没有对话和协商,就不可能有三通”。(注:参见《中国时报》[J]2000年6月21日。)事实上,台湾新当局的政治立场决定了其害怕大幅放宽两岸经贸关系的限制、真正实现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化。台湾是海岛型经济,以贸易为导向,对祖国大陆这一主要市场开放“三通”,实现两经济关系正常化,十分有利于台湾经济发展,这是浅显易懂的道理。李登辉之所以顽固地坚持限制大陆经贸政策,明白地是为了服务于其政治的目的。为了推行“台独”分离路线,实现其“两国”的目标,就必须确保台湾经济与大陆保持“安全距离”,而要保持这一“安全距离”,避免形成经济上对大陆的依赖,就得限制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阻挡两岸经济日益融合的势头。所以,台湾新当局如果政治上不放弃“台独”立场,经济上也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李登辉时期限制性的大陆经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