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分别加入WTO对其经贸关系发展的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卢荣忠 余准深 厦门大学国贸系

原文出处:
台湾研究集刊

内容提要:

随着中美、中欧关于中国加入WTO的谈判达成协议, 祖国大陆有望近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而台湾在大陆入世后也将加入。 两岸分别加入WTO不可避免地对两岸经贸关系,包括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 金融合作等产生一定的影响。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2000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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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7月至今,中国从复关到入世的谈判进行了近14年。1999 年11月,随着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的达成,中国入世的最大障碍被扫除。今年5月中欧关于中国加入WTO的谈判亦取得了成功,长达14年之久的中国入世进程已接近尾声。1990年1月1日,台湾当局提出加入GATT的申请。1993年9月29日,GATT理事会通过决议, 声明支持“一个中国”原则,同意台湾以通称“中国台北”方式申请入关并成立台湾工作组。台湾方面加入WTO谈判进展顺利, 基本上完成了与WTO主要成员方之间的双边磋商,加入WTO的实质条件已经具备。可见,近期两岸分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可能性很大。加入WTO 不仅将对两岸各自的经济发展产生影响,而且也会影响两岸间的经贸发展。本文拟就两岸分别入世后,双边经贸的互动发展谈些看法。

      一、积极影响

      (一)加入WTO将促进两岸经贸关系进一步向正常化方向发展

      海峡两岸经贸往来自1979年恢复以来,虽几经波折,但总体上以超常规速度成倍增长。祖国大陆本着“一国两制”的方针,对于两岸经贸一向持积极支持的态度。早在1983年就公布了《关于台湾同胞到经济特区投资的特别优惠办法》,1988年7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1994年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加强了对台商投资的法律保障,1999年12月,《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经朱总理签发国务院令正式颁布实施,该细则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贯彻江泽民主席关于“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将切实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和“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等重要指示的实际步骤,也是祖国大陆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经济合作的一个重要举措。1995年元旦江泽民主席提出了“八项主张”,表明对两岸交流政策将会保持一贯性和连续性。台湾当局则坚持“三不原则”,1995年至1996年间更是提出“西进暂缓、南向推动、台湾优先”的政策,用“戒急用忍”的原则处理对大陆的投资和经贸交流,主要以港澳为中介的间接贸易和投资为主要方式。1997年7月以来, 被台湾禁止投资的领域有27个,其中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有13个,包括铁路、机场、水库、发电站、水利设施和工业开发园区等,其余未被禁止投资的领域每个投资项目的最高投资额限定不得超过5000万美元,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两岸的经济合作(萧灼基,1999)。但是迫于民间的压力,台湾有关单位也逐渐采取一些放宽措施。1997年,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两岸贸易呈反向变化,台对大陆输出、输入金额均创下历史记录,这反映两岸经贸正常化是大势所趋。

      WTO作为协调国际经贸合作的世界组织,在促进各国、 各地区资讯透明化,增加彼此间的信任,减少由于错误认识而付出的代价,为会员提供解决贸易争端的机制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种多边架构,正好符合当前两岸双边的需要,可以促使两岸获得最佳利益。 加入WTO后,两岸经贸关系将受到多边贸易体系的规范,这必将促使双边经贸关系进一步向正常化方向发展。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WTO 的保障措施原则同意出问题的成员方可以运用“排除条款”保护自己。在这方面,祖国大陆已经表明立场,不引用“排除条款”。台湾当局则处于矛盾抉择的境地,若通商则“违背”了“三不原则”和“国统纲领”;若引用“排除条款”,一方面由于一个会员对另一个会员使用“排除条款”,必须获得三分之二成员的同意,台湾因此可能通不过WTO的审查;另一方面,即使通过, 面对两岸加入WTO后的多边架构产生的互动关系, 所谓“排除条款”也只能形同虚设,这表面上是WTO的压力, 实际上反映了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开放、公平、无扭曲竞争”的国际贸易体系是大势所趋;任何不合理的干预、阻挠都将有害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可见,台湾当局引用“排除条款”是极不明智的,目前台湾方面也倾向于不使用“排除条款”。但是,这并不表明两岸未来发展不存在障碍,台湾当局仍可运用其它方式限制双方往来,不过,在WTO框架下,同为WTO成员, WTO的各项条款将成为规范双方贸易运作的客观标准,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这些标准。这样一来,两岸的经贸往来就有可能排除政治因素的干扰,减少在经贸问题上的主观随意性,有利于两岸经贸关系进一步向正常化方向发展。

      (二)两岸贸易将会得到更快发展

      20年来,两岸贸易在祖国大陆的积极推动下,经过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一直呈快速发展势头。一是两岸贸易额大幅地上升,两岸贸易由1979年的0.76亿美元增加到1999年的235亿美元, 虽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两岸贸易在1997年至1999几年中仍有较好的发展,其中1998年两岸贸易总额较1997年增长了3.3%,1999年更是增长了 14.5%(注:外经贸部网站统计资料(http://www.moftec.gov.cn)。贸易依存度总体也呈上升趋势(见表1)。

      二是两岸贸易商品结构从消费型转向生产型。台湾对祖国大陆出口由家用电器等消费性产品转变为以工业用原料、零部件和机器设备为主,这主要是台商到祖国大陆投资所致。而祖国大陆对台湾出口由原材料转变为半制成品、制成品、化学产品等精加工制成品为主。三是台湾对祖国大陆出口远大于祖国大陆对台湾出口数量。依外经贸部统计,从1979年到1998年,两岸贸易总额累计为1369.1亿美元,其中台湾对祖国大陆出口达1148.6亿美元,而祖国大陆对台湾出口仅为220.5亿美元, 台湾顺差 928.1亿美元,这已成为台湾对外贸易成长乃至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这种两岸贸易的不平衡发展主要是台湾当局对大陆进口商品限制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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