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入WTO对深圳商业流通领域的影响 1、市场开放对深圳商业流通领域的正面影响 第一,引入新的竞争因素带来的压力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示范效应有助于加快流通体制和商业企业的改革。一个开放的市场要求具有健全的法制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要求形成符合国际惯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规范的市场运作和管理规则。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与逐渐变化的市场形势和竞争局面已经成为推动深圳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动力。 第二,市场开放,外资进入有利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商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还有利于提高国内商业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深圳外商投资的大型商场和引入的新的业态,有效地填补了某些市场空白,利用外资优化了市场布局,完善了市场功能。外资企业进入流通领域有助于吸收国际上先进的经营方式,营销手段和管理经验。通过与外资企业的同台竞技,深圳一些知名商业企业近几年在优化管理体制、员工激励、改善卖场布置、加强计算机信息处理,减少采购环节,强化物流配送体系,改进促销手段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连锁经营等新的业态发展迅速。一些企业还采取直接聘用外籍经理的方式,力求为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注入新的活力。 第三,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将极大地增加消费者的福利,消费者可拥有更多的选择,可获得更优质、低价的商品和服务,还有利于扩大市场的需求,拓展服务的领域,将使商业的进一步繁荣。激烈的竞争必然带来商业组织规模结构的调整,并促使效率的提高,这对抑制不规范的商业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健全市场秩序将产生正面影响。 2、市场开放对深圳商业流通领域的冲击和压力 首先是政府管理市场的许多规定和限制措施,以及保护、扶持国有企业实行差别待遇的部分政策将面临着进行必要的修订、调整、甚至取消。作为WTO的成员,有义务在各个领域履行承诺,遵守规则。仅仅根据本国情况进行自主决策的方式不再可行,考虑国际协议,接受多边约束将成为制约决策的重要因素。由于各国对国内服务业的保护基本上是通过国内规定,而不是像在货物贸易领域那样,主要通过边境措施(如关税和数量限制)来实现的,所以,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主要应通修改,约束有关的国内规定,向境外的服务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供更多的市场准入机会。 目前在国内商业流通领域,存在着诸多对境外服务提供者的限制。例如不允许外资企业设立外贸进出口公司,不批准建立外商独资商业企业,中外合资商业企业的建立须经多重逐级的严格审批并限定区域,较大规模的合资商业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合资商业企业开设分店须经审批并限制其形式,不允许发展自由连锁和特许连锁等规定,都与我国加入WTO后将要承担的义务不相吻合。又如深圳在扶持外贸发展扩大出口的若干措施中给予国有一般贸易出口企业财政贴息的办法,以及发放外贸专项贷款并给予贴息的安排等,均属WTO的反补贴协议禁止的行为,加入WTO后不得再保持这些投资障碍和实施此类保护措施。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将受限制,特别是那些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的做法将难以为继,政府必须改变调控经济的手段,提高调控的水平和能力。而受这种改变影响最大的,是那些在现行政策环境下享有既得利益的企业。撤除保护屏障,丧失优惠待遇,是它们必然要面对的前景。 其次是外资进入流通领域,将使国内企业承受巨大压力,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有可能挤占国内商业企业的市场份额,加重部分企业的经营困难,进而威胁其生存。 (1)外资商业企业进入国内市场的可能性 中国庞大的消费人口和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使国内市场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加之国内商业尚不发达,这就为国外商业资本的进入提供了可能的空间,不少国外投资者都力图在这一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广阔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因此,当投资壁垒降低之后,商业流通领域极有可能成为外商投资的新的热点。一批外国企业会仿效全球最大的零售业巨头沃尔玛陆续进入国内市场,部分已进入国内市场的外国商业企业也可能突破原有的经营许可限制扩大规模。在以前国家严格限制设立外资商业企业的情况下,各地还常常越权审批设立外资批发零售企业,以至国务院多次下文要求停止地方自行审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并对已设立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可见外国商业资本对国内市场所具有的旺盛的投资热情。 (2)现有外资商业企业的快速发展 外资企业进入国内市场的结果无疑会加剧竞争,最终引起企业分化,市场重组。从深圳现有少数外资商业企业对国内商业企业构成的挑战已不难看出这一趋势。1996年欧美两家著名零售商企业加强深圳零售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商品零售额随之明显增长,外资商业企业很快在深圳零售业中成为仅次于国有经济的第二大经济类型。1996年,外资零售企业的商品零售额达43.81亿元,同比增长5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4.8%。全市前10名零售企业中4家是外资企业,前20名零售企业中,8家是外资企业,1997年,这8家企业的销售额为29.9亿元,占前20名销售总额的42.7%,其中仅沃尔玛、家乐福两家的零售额就达到15.6亿元,同比增长71.3%。外商投资企业尽管因受诸多限制,尚未充分释放其能量,但其一进入市场,立即在竞争激烈的深圳零售行业中立住了足,并取得不俗的业绩。山姆、沃尔玛、家乐福三家外资企业1996年进入深圳市场,1997年就分别成为全市10大零售企业。 面对外资企业的扩张,受影响最大的主要是国有经济和私营及个体经济的商业企业,前者受体制束缚,经营管理僵化,历史负担较重,缺乏经济效率;后者则因其规模小,经营分散而不具有竞争的实力。目前规模经营已经成为深圳零售市场的发展趋势,现有1万m[2]以上的商场2个,连锁企业70家,连锁门店约700个。大型零售企业的机构数,经营网点数,从业人员数,1998年比1997年分别增加61%、98%、77%,全市十大零售企业的商品销售额逐年上升,1998年为51.87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