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市场体系建设的若干理论思考与战略构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克瑜 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原文出处:
上海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2000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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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市场体系的必要性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浦东新区要在产业升级、体制创新、扩大开放等方面继续走在前面,发挥对全国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与此同时,浦东新区作为上海“一个龙头、三个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增强其城市辐射功能,将是今后开发开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基于上述判断,探讨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市场体系的必要性,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产业升级对浦东新区市场体系建设的特殊要求

      大力扶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是浦东新区三大先行战略之一。今后要深入贯彻中央对浦东新区在产业升级方面提出的要求,这一先行战略的作用就变得更为举足轻重。国际经验表明,能否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的有效嫁接,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功与否的关键。必须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引进风险投资机制。而风险投资机制的引进,就必然会对浦东新区市场体系建设提出新的要求。比如,在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业不发达的情况下,如何鼓励浦东新区的金融机构通过业务创新,参与风险投资运作;又比如,如何建立一个能体现风险投资内在要求的风险资本进入和退出的市场体系,为风险资本提供一个好的资本市场退出机制等。这些问题都有待通过今后浦东新区市场体系特别是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加以解决。

      2、体制创新对浦东新区市场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

      体制创新是浦东新区功能开发的重要制度保障。对浦东新区来说,体制创新的中心任务就是要构筑一个符合国际惯例、与国际经济接轨的市场运作模式,真正形成一种“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良性机制。显然,要实现这个目标,浦东新区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然而,在很大程度上,无论是政府职能的转变还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都与市场体系建设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首先,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要有相对完善的市场体系以及由此形成的市场机制同时予以配套。否则就会造成该转的无法转,或形式上转了,但实际上没转。如政企业分开,政府应从宏观上指导企业经营,把各项权力下放给企业。但实际上下放给企业的权力又渐渐汇集到政府手中,政府仍然不能摆脱与企业的直接关联,企业也不能摆脱对政府的依赖。这里主要的原因在于没有完善的市场体系所形成的机制,包括缺乏完善的市场中介组织,使企业在诸如销售、生产、市场、资金、人员等方面不能脱离政府。其次,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要使企业以真正市场主体的身份独立走向市场,首要的一个前提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如果市场不完善,公平的竞争环境无法建立,市场的竞争机制也不能真正发挥作用,那么企业在进入市场或被推向市场的过程中,就会因到处碰壁而不得不重新回到原来的运行轨道,寻求政府的保护或帮助。这样的话,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也就无从谈起。

      由上可见,体制创新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产生制度需求的过程,而满足这些制度需求只能通过建立市场机制,市场机制的建立又有赖于市场体系的完善。这就形成了从体制创新到市场体系建设之间的一种必然内在联系,即体制创新→制度需求→市场机制→市场体系。浦东新区要在体制创新方面走在全国之前,必然会产生迫切的制度需求,因而其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也就显得更为迫切。

      3、扩大开放对浦东新区市场体系建设的客观要求

      扩大开放首先意味着浦东在率先走向国际市场过程中,将面临着有利的发展机遇。这种机遇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国际,主要是国际经济一体化、金融自由化为浦东提供了更多的市场机会;二是来自国内,主要是中央赋予浦东的一系列功能性政策,为浦东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国际市场资源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如何抓住机遇,用好用足政策,积极培育新的市场“生长点”,从而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市场体系,就成了一种必然的选择。

      另一方面,扩大开放还同时意味着浦东在走向国际市场过程中,会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如激烈的国际竞争、不可避免的市场冲击以及如影相随的市场风险等,这些都要求浦东新区未来的市场体系必须要有较强的国际竞争能力,较强的抗冲击抗风险能力,以及健全的法制法规体系和良好的防范机制。此外,扩大开放也要求浦东要尽快缩小目前与国外在市场主体、流通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差距,加快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因此,进一步完善目前浦东新区市场体系十分必要。

      4、“一个龙头、 三个中心”的内涵对浦东新区市场体系建设的要求

      建设“一个龙头、三个中心”,是中央赋予上海和浦东的重要历史使命。一个龙头,就是要把上海和浦东建设成为带动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龙头;三个中心,就是要把上海和浦东建设成为全国的经济中心、贸易中心和金融中心。

      从上述“一个龙头、三个中心”的描述可以看出,“三个中心”的内涵已经非常清楚,并且与浦东新区今后市场体系建设的关系也显而易见,因此无须再去讨论。相对而言,龙头作用的内涵就要模糊得多,也复杂得多。

      在区域经济学中,通常将中心城市带动周边地区的工业和经济发展,称其为承担发展极的功能。但如果我们把龙头作用的内涵也简单地等同于发展极的功能,显然就有以偏概全之嫌。因为在现代经济活动中,生产性活动并不能代表经济活动的全部内涵,其他一些市场交易行为,如金融市场的资金与保险交易、资本市场的证券与产权交易、以及信息与运输等服务性交易活动,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如果我们把龙头作用的内涵界定为交易控制中心的职能,可能更为准确。只要发生在交易中心的各类交易活动(包括生产性交易和非生产性交易活动)能够促使周边地区的生产要素升值或优化,即使交易活动不是发生在当地,那么我们也可以认为交易控制中心发挥了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龙头作用。从这个意义上理解,上海和浦东要成为长江流域的龙头,就必须成为长江流域的交易控制中心。而要成为交易控制中心,就必须要有完善的、能提供和满足各类交易活动的市场体系。香港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80年代以来,香港之所以能够在其制造业扩散到珠江三角洲以后,仍然承担交易控制中心的职能,通过提供订单、原料甚至资金,致使珠江三角洲大多数企业依然同香港单独发生双边贸易,主要就是依靠香港十分发达和完善的市场体系。因此,浦东要成为长江流域真正意义上的龙头,也必须进一步完善其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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