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驱动:特区企业集团发展成型的路径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军昭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文出处:
集团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200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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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所谓双重驱动是指现代经济组织,这里特指现代企业集团在市场和政府驱动下的一种生存和发展状态。一般来说,让企业伴随市场体系发育成长而逐步形成企业集团的方式称之谓市场驱动。这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如欧美企业集团从17和18世纪的自由竞争时期的单体企业发展到进入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垄断竞争时期的大财团,其间经过了大约二、三百年的时间,经历了成千上万次的兼并、重组、合并、扩张等等。较之欧美企业集团的市场发育而言,日韩企业集团的成长、发展则带有较多的非市场色彩,即政府的扶植在企业集团的发展中起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这种在政府大力推进下,迅速聚合形成企业集团的方式称之为政府驱动。在政府驱动下,具有加快企业集团形成和发展速度的优势。正是由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因而日韩企业集团得以快速发展,并在二、三十年的时间里涌现出一批进入世界500强的巨型企业集团。当然, 在日韩企业集团惊人的发展速度面前,也隐藏着一些十分危险的风险因素,例如,由于政府干预过多,而导致产权界定不清,官商勾结严重,腐败现象丛生等等。这些潜在的危机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中终于爆发,日韩企业集团,尤其是韩国的一些企业集团象多米诺骨牌一样纷纷倒闭和破产。对此,国内外许多学者认为,韩国企业集团的倒闭使正在实施“抓大放小”的中国政府吃了一顿免费的午餐。也就是说,中国政府没交学费,却上了生动的一课。那么,在转型时期我国特区企业集团应如何寻求自己的发展路径呢?

      显然我们要建立现代企业集团依然离不开政府的指导和支持。这是因为庞大的国有经济系统的资产所有权仍然归代表全民利益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所有,它不可能对以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为主体组建起来的企业集团不闻不问;而且我们目前还缺乏象发达国家那样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和完善的企业自动组织机制,如果让国有企业随着市场体系发育成长而逐步形成企业集团,会费时甚久。因此,有必要借助政府的行政力量来加速企业集团的建设。这不仅是加快企业集团建设步伐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快整个特区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但是,发展企业集团所涉及到的企业兼并,资产重组以及要素重置等等毕竟是一种市场行为,要受到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因此,我们发展企业集团还必须严格按照市场竞争规律和隐藏在市场竞争规律背后的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办事,也就是说企业集团作为一种组织资源要更多地接受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并以市场配置为基础。其次才是政府的干预,并且政府的干预也要建立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之上。如果政府干预过多并且失当,势必出现韩国一些大型企业集团政企不分、效益低下、盲目扩张、债台高筑,并最终由企业财务危机引发而导致整个企业集团破产的惨痛局面。

      (二)

      从转型时期的实际出发,在市场和政府的双重驱动下,以市场化方式为主来发展特区企业集团,应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要以市场经济为取向在企业所有制改革方面寻求新的突破。

      目前,特区企业集团中还有相当一部分集团公司仍然是单一的公有制模式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即使进行了股份制改组的集团公司,国有控股的比例也占据了绝对优势。这种所有制结构或股东结构的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在经营运作中往往出现向旧体制的回归,不知不觉地采取传统的管理模式来管理企业,公司的大小决策一概由大股东说了算,甚至是某一人说了算,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由此造成的决策失误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案例比比皆是。有鉴于此,对国有独资的企业集团公司,尤其是处于竞争性行业的国有独资的企业集团公司要彻底改变单一的公有制形式,并加快进行规范的股份化改造,这是其一。其二,对已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但国有股比例过高的企业集团公司要进行股权转让,减少国有持股比例。从公司制的运作实践来看,国有股东的持股比例以适度参股或相对控股为宜。这样不仅有利于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而且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决策水平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监督和约束机制的正常发挥。作为国有股东重要的是自身影响力和控制力,而不是占股比例越多越好。为此,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国有股的上市流通与交易,切实减少国有股的占股比例。与此同时,我们要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引入期权激励机制,使高层管理人员自愿筹集资金,在支付出一定期权费的条件下,拥有某个时间的某个商定的价格,购买较大数量的本企业的股票的权利。通过期权这一工具,使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一定数额的股权,形成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共同体。这样,一方面促使公司股权多元化,形成了合理的公司股权结构;另一方面,在公司内部有利于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如果企业经营不善,股票市价下跌,尽管购买股票期权的高层管理人员可以选择放弃执行期权,但所支付的期权费将完全受到损失。

      2.要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导向,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择优扶持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集团。

      在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时期,发展企业集团既然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那么,就有必要对政府扶持的目标、方式和内容等提出限制,从而使政府的扶持在合理的范围以内。

      首先,关于扶持的目标。应选择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模大、实力强,并在某一行业发展上在全国占主导地位或优势地位的企业集团给予重点扶持。否则,不仅失去了发展企业集团的战略意义,而且会给本来就有限的宝贵资源带来巨大的浪费。此外,在扶持目标上也不能搞“所有制歧视”。有发展前途并且也符合政府产业政策的实力雄厚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政府也应同样给予大力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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