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即将回归祖国了,认真总结以往澳台经济合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分析所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进一步探讨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推进新时期澳台经济合作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对促进两岸的经济合作与交流都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澳台经济合作随两岸关系改善而扩大 1987年以来,随着两岸关系的不断改善,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的领域不断扩大,贸易量成倍增长。两岸贸易总值1987年为2330万美元,1996年达到3493亿美元,增长1499%,其中台湾对澳门出口2270万美元,1996年达到3112亿美元,增长1371%(台湾“财政部统计处”资料)。 澳台的旅游业合作也有很大的发展。台湾到澳旅游的游客:1988年为84076人,1997年为906740人,增长了1078%。1997年又在1996年758763人的基础上增长了19.5%(澳门统计暨普查司资料)。 台湾经澳门国际机场转机的旅客:1996年为289373人次, 占机场入境旅客的75.77%,在1997年增长40.67%(澳门统计暨普查司资料)。 台商在澳门的投资规模也不断扩大。到目前为止,台商在澳门的旅游、工业、商业及房地产的投资总额已超过10亿港元,尤其是1997 年2月台北区中小企业银行澳门分行正式投入运作后,对台商在澳的投资提供了便利,将进一步促进台商在澳的投资活动。 从过去的澳台经贸合作看,澳台经济有很大互补性,合作领域很广,合作的潜力很大。影响和制约双方经济合作的重要因素是两岸关系,两岸关系缓和发展就快,两岸关系紧张,发展就受影响,所以改善两岸关系是发展澳台经贸合作的基础。 澳台经济合作,优势互补 澳台优势互补,是两地经济合作的基础。对台湾来说,澳门的优势及其吸引力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历史悠久的自由港、自由贸易政策和低税制。对进出口货物免征关税,商品、资金、人员进出自由,所得补充税(又称纯利税)税率2%—15%。 在工业方面也有一系列税务优惠,包括全部和部分豁免市区房屋税,全部豁免营业税,所得补充税可享受5—10年减半,物业转移税全免或减半等。 二是台湾进入祖国内地尤其是珠江三角洲西部地区及两江流域广大腹地的便捷桥梁和通道。三是澳门与欧盟的特殊伙伴关系。欧盟对澳门有三项优惠政策:其一,纺织协议,欧盟给予澳门28类纺织品的配额,使带有配额出口到欧盟成员国市场的纺织品免缴关税;其二,普遍优惠制,澳门产品在某个数量内出口到欧盟可享受免税或低税优惠;其三,国际投资伙伴计划,欧盟将澳门纳入该计划优惠名单,凡在澳门成立,由欧盟企业和澳门企业联合经营的企业,可通过该计划申请欧盟的津贴,优惠贷款和无息贷款。此外,澳门还与欧盟合作成立“澳门欧洲资讯中心”,使亚洲和其它各国及地区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该中心得到欧盟法律、投资、市场、贸易等方面的信息。四是投资成本相对于台湾和香港较低,并且极易进入有效的投资场所。五是产业互补性强,澳门是具有“东方蒙特卡罗”之称的亚洲最大的博彩业中心。澳门的产业结构是以博彩业为主,并且以博彩业带动旅游业。澳门的加工业相对于台湾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在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领域还有很大潜力。 对澳门而言,台湾的优势:一是有充足的资金势力;二是有较高的技术储备,尤其是在电子和计算机生产方面有雄厚的技术势力;三是有丰富的客源旅游市场。 澳台经贸合作的前景展望 澳台经贸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陆与台湾的政治关系,从中央政府在香港对台政策和目前大陆对台湾的总的政策走势看,回归后的澳台经贸合作将有大的发展。 回归前,澳台两地关系的性质实质上是澳门葡萄牙当局与台湾当局的非官方关系。但是,出于葡萄牙政府已确认澳门是“目前葡萄牙管制下的中国领土”,尤其1988年10月开始的为期12年的澳门回归过渡期中,中国因素对澳门及对澳葡当局管制权的影响远远超过中国对香港回归前的影响,中国因素在澳门的一切事物中日益显得重要。按照中葡联合声明的规定:在过渡期内,“葡萄牙共和国负责澳门的行政管理”,尽管中国对澳门涉及同台湾的关系在1999年前还没有“话事权”。不能直接要求澳门政府做什么和不做什么,但在处理澳台的重要问题上,无论是澳葡政府还是台湾当局,都要慎重考虑中国政府的意向。包括澳台的民间往来。在这种条件下,澳台的经贸合作有相当的局限性和自发性。 回归后,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成立直辖于中央政府的特别行政区。按照“澳门基本法”实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政策,澳台关系的性质和特征发生了变化。澳门成了中国大陆的一部分,再不是两岸之外的第三地。澳台关系成为两岸关系的一部分,无论是北京中央政府还是台湾当局在政策和策略上都将作出新的适应性调整,中央基于国家统一的大政方针和根本利益、会给予特区政府一个内地省所不会拥有的更多的处理澳台关系的空间。对台湾当局而言,基于台湾的利益及其两岸政策的考虑,也会面对改变了的现实积极适应澳门地位的变化。台湾当局在《港澳关系条例》草案中承诺,如果中央政府在1999年后能维持澳门资本主义制度不变,台湾方面将诚意与澳门维持关系不变,并指出台澳关系不受《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约束。 香港回归后,港台关系的成功实践,为澳门回归后的澳台关系奠定了基础。台湾当局在对待香港回归问题上采取了积极务实的态度,接受“一国两制”,承认香港是大陆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是大陆的一部分。于1997年5月在陆委会“下设香港事务局统一管理台湾在港的事务, 对香港的政策也进行积极的适应性调整,派辜振甫等人参加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对香港交还中华民族表示“欣慰”,并坚持九七后台湾原驻港机构按“留住、务实、服务”之原则,以“公开化、合法化、功能化的方式推动有关工作,促进港台关系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