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女童 关注未来

——中国女童现状综述

作 者:

作者简介:
蔡旭 高树楷 本报记者

原文出处:
健康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研究
复印期号:2000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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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女童和一个国家的未来息息相关。

      在近日由全国妇联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召开的“大众传媒与女童”研讨会上,有关负责人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我国女童的发展状况,来自相关领域的中外专家就女童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全国妇联副主席顾秀莲指出,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女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积极实施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通过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及《行动计划》,认真履行《儿童权利公约》。全国人大先后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其中都有专门保护女童权益的条款;国务院颁布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也包含了女童保护与发展的内容。

      为促进女童生存和发展条件的改善,形成平等的权利,中国政府有关部委密切合作,使女童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如卫生部门为改善女童卫生保健条件,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中国女童生长发育曲线已与世界卫生组织标准持平。计划生育部门在全国39个农村地区开展的“中国农村改善女孩生存环境”的项目,对婴儿性别比升高现象采取了综合治理。1998年启动的“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特别增加了有关加强女婴照料、使女婴享有与男婴同样的医疗保健服务的措施。

      近年来,中国救助女童的行动与研究已不再仅仅局限于对贫困地区的女童教育及因性别偏好而产生的歧视女童现象的关注,而是逐渐扩展到对女童的出生、卫生保健、营养、早期教育、社会保障等涉及到女童生存、保护和发展全过程的研究。一大批专家、学者在促进女童问题理论研究并指导实践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对0至4岁女童的偏高死亡率所反映的社会观念中的性别差异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考察与实证研究;对贫困地区女童生长发育及营养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提出了在促进贫困地区儿童保健与营养的对策中,确立“女童重点”的原则;对遗弃女婴的收养加大了管理,重视对流浪女童和被拐卖女童的家庭保护与社会保护,不断完善保护女童权益的法律法规。

      有专家指出,对女童来说,在她们进入社会之前,媒体是她们了解社会的一扇窗口。这扇窗口向她们展示的风景会深深地印刻在她们心中,形成对社会的最初印象,影响着她们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值得一提的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的许多媒体对女童的心理健康问题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如在报纸、广播、电视中开办专栏,向女童介绍正确的科学的心理知识,针对女童在青春期容易产生的心理障碍展开各类辅导。这些栏目大都会涉及性心理、性生理、青春期情感和异性交往,栏目并不单纯地介绍知识本身,而是通过“少女课堂”等形式,针对女童的心理特征,帮助她们适应身体上的变化,化解她们心中由于性发育带来的困惑,帮助女童正确地对待自己、对待异性。《中国妇女报》的一位记者认为,媒介的这些努力实际上是在向社会倡导维护女童的各项权利,培养女童的各种能力,尽量避免女童身心受到伤害以及帮助她们更好地融入社会,这些实践比在媒介上大声呼吁男女平等、减少性别歧视更为行之有效。

      参加此次研讨会的伦敦大学中国人类学教授伊丽莎白·克劳尔从20世纪70年代起就开始研究中国的女童问题,在解释为什么将女童作为研究对象时,克劳尔说,妇女和性别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兴趣并就此开展了许多活动,但几乎没有把女童问题包含在内。人们想当然地认为,为儿童工作就像为妇女工作一样,自然会使女童得益。然而统计数字表明,女童生活中容易爱伤害之处是不同于男童和妇女的,与此相关的可能有四个方面:生存、发育、保护和平等。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及蒙古区域办事处代表埃德温·贾德先生告诉记者,以科学知识为基础可以大力促进女童的性别平等和机会均等。如让社区、家庭和专业人员更了解女童特殊的健康和营养需求,比如说,女童极易患缺铁性贫血症,而且容易感染艾滋病病毒。贾德认为,中国的改革带来了经济和社会环境的转变,这对女童及其家庭来说,既有潜在的好处,也有风险。为了帮助女童发掘潜力和降低风险,改善与权利有关的指标监控应该提到更优先的位置。

      据悉,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已做好准备并承诺:就采取措施保护女童问题同中国政府进行合作,其领域包括:就女童成长各阶段的有关问题对公众进行教育和宣传;协助将有关女童的内容纳入新的中国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在人们关心的生活方式问题如艾滋病及吸烟等方面,赋予女童自我保护的权利;通过灵活、开放的机制支持中国采取积极、创新的措施开展女童项目;支援中国以一个“好邻居”的角色参与全球性和地区性的倡议活动,以促进女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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