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是传播者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广泛、迅速和连续地传播信息,以期在大量的各种各样的传播对象中唤起传播者预期的意念,并试图在各方面影响传播对象的一个过程。在当今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的时代,大众传媒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丰富了人们的生活,方便了人们的工作,加快了整个社会现代化的进程;另一方面,正象太阳既有阳光,又有阴影一样,它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消极问题,通过大众媒体所传播的一些不良信息,如色情、暴力及对社会阴暗面的过分渲露等等,正日益吞噬着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的灵魂,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使得一部分青少年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据我国有关部门抽样调查显示,65%以上的工读学生,50%以上青少年犯罪,其违法犯罪行为均直接接触并受过各种不良信息的影响,主要媒介是录像、书刊、电影、电视、音带、广告、游戏机和多媒体等。(注:见《21世纪中国青少年法律保护的专向》徐建、肖健国。载《当代青年研究》1996年第3期。) 一、传媒对青少年负面影响的主要表现 (一)一些传媒有关犯罪暴力行为的渲染和过度报道,使得一些青少年行为变异,并在实际生活中逐渐形成模仿效应。 我国25岁以下的青少年约有5亿8千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一半。由于青少年是众多媒体的竞争传播对象,一些媒体如电影、电视、报刊、录像等为了迎合青少年的口味和心理特点,往往不惜重墨,不加节制地去渲染、刻画一些暴力、恐怖场面,而这些场面却往往给青少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媒体所渲染的暴力、恐怖场面,对于青少年来讲,它们的作用往往不是制止犯罪,相反,却有助于启发犯罪,使一些青少年盲目崇拜媒体里的“英雄人物”,直至刻意模仿,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据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在石家庄监狱、河北省少管所对100 名青少年犯进行的调查,80%的人热衷于影视剧中的暴力镜头,推崇黑社会里的“老大”和“江湖侠客”,把讲“哥们义气”视为做人的根本标准,并受片中情节的启发谋划作案。如男犯梁某,伙同他人,参照暴力片中犯罪人的做法抢劫出租车,另一名男犯摩仿录像中的蒙面持刀形象进行抢劫等等(注: 《 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简报》、 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编 1997年第1期)。由此可见,大众传媒的负面影响对青少年的毒害之深! 事实上,大众传媒与青少年暴力行为之间的关系,早在1890年电报首次出现之时,法国社会学家塔德就曾意识到。他通过大量研究表明,犯罪行为会随着新型的信息传播方式扩散,以至影响整个社会的犯罪率。他认为,犯罪行为是随着电报线路传播的,向公众展示暴力会使部分人重复暴力行为,使犯罪行为向着更广泛的层面蔓延。因为青少年时期是个体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特殊时期,在这一时期,一方面,由于他们对外部世界充满好奇,迫切希望获得新知识,了解新信息,因而必然成为诸多大众媒体最大的受众群体,充当所有媒体最热心的读者、听众和观众。媒体所传播的信息无疑对他们产生了极大影响,成为导向他思想和行为的一股无形力量。然而,另一方面,由于青少年人生经历太浅,是非观念比较模糊,加之缺乏必要的自我控制能力,因而极易受到媒体传播的负面信息,例如暴力行为的影响,并错误地将暴力视为可接受的行为方式,刻意模仿,从而使其成为解决现实问题的重要途径,最后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因此,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遏止青少年暴力犯罪率的升高,有关方面应加强监管力度,改进大众媒体对暴力行为报导的内容和方式,限制和取消那些肆意渲染暴力行为的媒体的产生。 最近几年,西方公众舆论普遍要求减少传媒中(尤其是影视)的暴力场面,不少社会团体强烈呼吁通过立法禁映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电视暴力片。在这种形态下,有的国家领导人直接出面向电视台发出警告,如不减少播放暴力节目,国家将采取严厉措施予以制止。迫于各方面的压力,一些影视公司的老板不得不保证要减少或限制暴力镜头。然而,积重难返,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西方社会影视暴力过多过滥的局面在短期内不可能有大的改观。我国政府尽管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加强对各种文化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加强了有关青少年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但由于对媒体暴力传播缺乏具体、明确的限制措施,特别是对青少年传播暴力影视片未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因此,许多条款规定操作性不强,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成为一纸空文。日益增多,大量传播的暴力场面,对我国广大青少年受众的消极影响,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必须引起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重要问题。 (二)借助于大众媒介所涌现的“黄色狂潮”、“色情文化”,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以极大地摧残,使部分青少年不能自拔,深受其害,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改革开放给社会各行各业注入了勃勃生机,但是,国门大开的同时,一方面,当境外大量的先进科学技术、优秀的思想文化信息蜂涌而入时,一些黄色传媒便夹带其中,混入国门,一时间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大量黄色传媒的介入,使得一些长期处于封闭状态下的青少年的心理失去了昔日平衡,丧失了应有的心理承受能力,与此同时,由于国内文化市场长期疏于管理或监督不力,导致一些人为了经济利益而不惜丧失原则、人格,出版发行了一些格调低下、刺激性欲的庸俗化作品。作者曾在一中学大门前临时设置的书摊上看到不少描写性行为、性感受、性暴力、性虐待、性技巧和性乱伦等方面的“新潮小说”及“人体摄影艺术”等一些以男欢女爱为主要内容,低级趣味的“地摊文学”,甭说对于那些乳臭未干的青少年,就是成年人看了也会汗颜的,再加上近年来涌现的各种黄色录像、光盘的介入,如同鸦片烟和艾滋病毒,正在吞噬着青少年纯洁的灵魂,它使一些青少年精神崩溃,灵魂被扭曲、直至坠入罪恶的深渊。据司法部门统计,当前青少年犯罪中,有60%以上与各种媒体所传播的黄毒有关: ——安徽省少管所,近三年收押的青少年性罪错者426人, 其中受黄流毒害而导致性罪错的,男占28%,女占76%。 ——湖南省少管所,目前收押的500名青少年性罪错者, 其中受黄流毒害而导致性罪错的占90%,平均年龄14.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