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处理与“利益相关者”即股东、雇员、顾客、供货商、竞争对手、政府团体及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构成了现实中的企业伦理问题。正如我们不能像“正统的”微观经济学把企业的真实经济生活中的不确定性抽象成生产函数一样,企业作为经济体系的社会存在,其经营理念的选择及处理与利益相关者的伦理道德尺度就同样不能视为是企业的“外部性”问题。从契约的观点讲,企业所具有的伦理特质乃是企业履行与利益相关者的长期隐含契约的内在要求。人类社会、经济体系及企业自身的进步和发展与企业是否合乎伦理的经营观念及行为密切相关。 一、社会体系内在要求企业经营必须合乎伦理 企业自诞生以来,从来就是社会性存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一举一动无不对利益相关者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社会要求企业用社会公共道德标准来约束自己的经营行为。 在工业化进程中企业的经营行为最能折射出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亚当·斯密“经济人”的人性本体论为企业经营模式奠定了文化伦理基础。稍后的大卫·李嘉图同样也认为人是理性的“经济人”,泰勒所创的标准化管理中也散发出这样的气息,并由福特将“经济人”实践成为一种企业生产模式。应该说“经济人”的人性本体论反映出社会仍处于低水平的层面上。在“经济人”的前提下,企业视追求自身的“利润极大化”为天经地义合乎伦理的终极目标。后来人类文明程度的发达内在要求企业伦理水平的提高,企业行为对人性的假设也逐渐由“经济人”过渡到“社会人”到“文化人”。诚如福山在《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中所说的那样,一个充满信任的有效且合乎伦理的企业组织是成就资本主义经济的关键要素,这种合乎伦理的企业组织与社会的文明进步互为作用,共同反映着这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相反,不合伦理的企业经营行为有损于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企业的伦理行为在社会文明进步程度中的催化作用不可低估。IBM 公司在跨国经营过程中的交易,据报载是在既不行贿也不受贿的情况下进行的,他们秉持这样一种价值准则,即便在与当地的行贿受贿企业的订货竞争中败北,也要体现该公司的伦理价值观,显示了较高水准的伦理道德。IBM 的做法有其值得称道的地方。 从社会效率的角度讲,合乎道德约束的企业行为与法律约束的企业行为相比社会成本低且效率高。 一个社会为维持法律的尊严,需要警察、法院、检察院、监狱等执法机构,这些机构都是非生产性的,社会为了处理违法案件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据报道为了追回江苏连云港某地生产的假化肥,执法人员兵分几路,奔赴辽宁、河北等地,行程千里,调查、取证、核实等等,这一系列程序付出了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宝贵的资源。如果将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假冒伪劣产品使农户歉收、绝收,假酒直接导致消费者致残、生命的丧失等统加在一起算,则为此所付的社会成本数目巨大。然而,法律的约束并未能扼制、杜绝某些企业的非伦理行为。就打假而言,我国虽然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但是消费者受假货危害的事情仍有增无减,据权威部门1998年的统计表明,有51%的人购买过假冒伪劣商品,打假成了我们经济生活中挥之不去的难题。 应该看到,法律约束是必需的,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起步不成熟时期更需法制的保证。然而,伦理道德对企业行为的约束则是无成本或低成本的并且效率也高。这是因为企业的道德行为不需要专门机构监督执行,完全是发自企业内部的自律行为。这种类似于福山意义上的“自发社会力”(Spontaneous Sociability)的强度越大,则由该“自发社会力”为核心所形成的规模企业组织与经营形态而结成的社会的经济效率就越高。很显然,没有法规约束的企业运作优点明显,这也就是企业伦理在跨入21世纪之时的重要性之所在。 企业伦理问题经历了一个从逐步显现到备受世人关注的过程。70年代以来,欧美等国开始对“社会公正”、“正义”等伦理问题予以重视。进入80年代地球环境问题日益成为企业必须加以认真处理的课题。80年代中期,世界观察学会的莱斯特·R ·布朗先生在《虚假的安全感》一文的开头就警告:“尽管人类的活动一直在改变自然环境,20世纪后期的破坏却属前所未有。现在,世界人口达50多亿,他们的集体行动能够在一个大陆,甚至在全球造成自然体系的改变。随着人为压力的增长,人与自然维持系统的关系会跨过要害界限走向崩溃。”由资深专家组成的世界观察学会的研究报告指出,人类面临着粮食短缺饥荒严重,淡水资源过度消耗,渔业资源日趋枯竭,酸雨、大气污染严重,珍稀物种濒临灭绝以及能源、人口等全球性问题。可以看出,这些全球问题中,大多数与企业经营的战略密切相关,企业伦理水平的高下关系着人类生存发展的前途与命运。 二、企业伦理内在于市场经济体系的本质之中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各有特色。然而,有两点却极为相似,即企业经营的自主性和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两个共同点对伦理的要求内在于市场的经济体系的本质之中。 市场经济的思想背景应该说是自主性的,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一方面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政府对企业的管制进一步放松,企业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对企业来说,各种自由度增大了,但并非是企业可以随心所欲地为追求自身局部的利益而有损于整体利益。因此,“伦理道德”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制约作用也就愈发显得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自由的增加意味着责任的重大”,对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目标以及自我约束的伦理性要求也就更高。尽管企业自由度的增大与企业有碍社会公正的行为并无必然的因果联系,然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因“伦理缺失”出现了种种反社会、反人性的不合伦理道德规范的案例有增加的迹象,加强对企业伦理道德约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