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贡献

作 者:
陈勇 

作者简介:
陈勇 天津社会科学院伦理学研究所 邮编 300191

原文出处:
徐州教育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邓小平在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全面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和道德的关系,并把它运用于社会主义实际问题之中;科学地完整地给予集体主义新的阐释,恢复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科学含义;将无产阶级功利主义运用于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实践,从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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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小平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而且也是一位博学的理论家。他在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宝库。

      一

      物质利益原则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探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邓小平物质利益关系的思想,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这一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历来重视物质利益关系的研究,有过许多理论阐释。其中基本观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实现人的物质利益是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的首要条件。 恩格斯把马克思所揭示的“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看作是和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的伟大发现(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74页。)。社会的“每次行动”,都是“从直接的物质动因产生”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8页。)。这就是说满足人们吃喝住穿需要的直接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基本的实践活动,而实现人的物质利益则成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首要条件。(2 )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人民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的基本性质体现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人民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多少是消费品分配的尺度。其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1页。)。(3)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对个人利益的关心。 “必须把国民经济的一切大部门建立在个人利益的关心上面。共同讨论,专人负责。由于不会实行这个原则,我们每一步都吃到苦头”(注:《列宁全集》第33卷,第51页。)。在列宁看来,社会主义建设“不是直接依靠热情,而是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依靠个人兴趣、依靠从个人利益上的关心、依靠经济核算……(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572页。)

      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也特别关心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问题,注重社会物质利益关系的研究。其基本观点包括:(1 )群众利益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是推动群众参加革命斗争的物质动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317页。)。(2)关心群众利益的根本是关心群众的物质利益、物质福利。“我党必须给东北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群众才拥护我们,反对国民党的进攻……(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178页。)。(3)从两个方面认识劳动人民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一是在劳动人民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65页。)。二是在劳动人民之间还存在包括物质利益在内的各种矛盾,必须给予正确处理和解决。“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把“三兼顾”原则作为我们党在经济工作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72页。)。

      在我国进行改革开放的形势下,邓小平继承和发展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关于物质利益原则的理论,更为全面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和道德的关系,并把它运用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问题之中。概括地讲,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的理论包括三个方面:(1 )充分肯定物质利益的基础作用,只有稳定的经济利益,才能达到政治工作的目的。邓小平曾经明确提出不能只强调精神的作用而忽视物质利益的基础性,指出:“物质是基础,人民的物质生活好起来,文化水平提高了,精神面貌才有大变化。”他还针对林彪、“四人帮”歪曲毛泽东思想,宣传穷社会主义,扼杀人们正当利益要求的谬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他指出:“一定要关心群众生活”。“群众对生活方面的议论是相当多的,不要以为都是讲怪话,现在应该提出这个问题了。”(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7页。 )邓小平还针对我国解放以来忽视群众利益的“左”的倾向,指出:“为国家创造财富多,个人的收入就应该多一些,集体福利就应该搞的好一些。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6页。)他充分看到了对于要求干部和群众树立共同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激励人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精神的政治觉悟不是空洞的,它的核心应是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同时也要不断地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之奋斗。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使全体劳动人民共同富裕,生活幸福。“文革”期间的许多做法,使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遭到严重挫伤,人民的根本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由于长期不讲物质利益,甚至把“贫穷”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结果造成经济建设停滞不前,人民的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社会主义优越性体现不出来的严重局面。这正符合马克思所说的:“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出丑。”因此,肯定物质利益的基础作用,强调稳定的经济利益,才可以真正达到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2 )对群众要实行坚持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利益原则。邓小平针对60、70年代期间取消奖金制度的“左”的错误做法,进行拨乱反正,认为精神鼓励是必要的。但物质鼓励也不能缺少。在这方面,我们过去行之有效的各种措施都要恢复。奖金制度也要恢复。”(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02页。)“要根据工作成绩的大小、好坏,有奖有罚,有升有降。而且,这种赏罚、升降必须同物质利益联系起来。”(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1页。)他还针对“四人帮”鼓吹的唯心主义精神万能论,从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高度分析道德和物质利益的辩证关系。指出:“革命是在物质利益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注:《邓小平文选》第2 卷,第146页。)这就从哲学的高度, 纠正了以往只重道德说教不重物质鼓励的错误做法。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国逐步实行了奖金等物质奖励制度,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鼓励大家上进”,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使我国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邓小平提出的将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利益原则的具体发展。(3)强调贯彻物质利益原则, 同时也反对只讲物质不讲精神。邓小平在肯定物质利益对道德起决定作用的同时,清醒地看到在实践中已出现片面夸大物质奖励忽视思想教育的不良倾向。一段时期内,社会上曾掀起一股鼓吹利己主义、“一切向钱看”的错误思潮,国家、集体、个人统筹兼顾的利益格局被打乱,出现了个别人为富不仁,腐化堕落,广大群众消极、悲观。造成了个人非劳动收入过高,国有资产被蚕食,集体经济被瓦解的状况。这种错误思潮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严重思想障碍。邓小平及时告诫全党和全国人民要坚决抵制和批判这种错误思潮。“我们提倡按劳分配,承认物质利益,是要为全体人民的物质利益奋斗。每个人都应该有他的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决不是提倡各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决不是提倡各人都向‘钱’看。要是那样,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还有什么区别?”(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7页。)因此,他多次强调“两手都要硬”, 既要抓好物质文明建设,又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要实现两个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必须坚持物质利益原则。要以共同的物质利益为基础,还必须有牢固的精神纽带。他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是人的团结,要团结就要有共同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我们过去几十年艰苦奋斗,就是靠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为人民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90页。)这里讲的“共同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就是把全民族的力量集合起来的最重要的精神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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