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家伦理职能的实现手段与目标

作 者:

作者简介:
丁大同 天津社科院哲学所,天津 300191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本文探讨了实现国家伦理职能的手段和目标。实现国家伦理职能的手段,主要是法律和道德公共政策。后者相对灵活的政府的社会控制手段,是政府对各种道德变迁进行适时调整的政府行为。作为政府行为,道德公共政策表现出组成政府的政治系统的特征。国家伦理职能的目标,也就是道德公共政策所营建的善的生活形态。经过政府对社会道德生活所进行的宏观调控,建立起一种社会秩序,消除个人交往中的紧张状态和社会道德危机;最后,创建一种“高尚社会”。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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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对个的道德生活进行分析时,就会发现,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是在政府控制之下的社会,这就意味着,个人的道德需求是那些处在社会公共道德关系之中的需求。因此,一个必要条件是,它必须被国家所确认。换言之,人的道德需求是国家通过法律、道德公共政策所确定的。正当、合理和合法地完成这个确认过程,被法律与道德公共政策所界定,就是国家的伦理职能。

      一、实现国家伦理职能的手段

      为了能够完成国家的伦理职能,政府在社会公共道德生活方面,通过推出法律与道德公共政策来确立和维护其道德秩序。每项具体的道德公共政策,都加强了个人的社会道德特征,成为一种完善现代伦理关系的有效措施。它们不断地将新的国家精神输入到人们的行为当中去,加强人们的公共道德意识,把个人利益与社会的公共利益结合起来。国家旨在通过强有力的举措,消灭种种不道德的现象,为人们的道德生活排除种种障碍。在这里,法律与道德公共政策是它的两个基本手段。

      道德公共政策是政府的社会控制手段。从一般公共政策的性质来说,它是政府对某个社会生活领域所实施的社会控制,成为国家、政府对社会实施有效控制的一个手段。道德公共生活作为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对社会实施社会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能够代表社会实施某种权威性行为,而道德公共政策就成了政府施政纲领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从而具有了政治色彩。

      在社会道德公共生活与道德公共关系的均衡受到破坏的时候,政府为恢复均衡而致力于协调的活动,是不可或缺的。政府对社会上存在的道德冲突所作出的道德决策,是一种政治行为。作为这种协调的手段,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说可以是法律的,行政的,社会舆论的,社会行动计划的,社会运动的,或公共政策的,等等。通过对个人或人群在道德生活上的越轨行为的矫正,以及对于道德失序现象的控制,恢复正常的道德秩序。在这个过程中,道德公共政策是政府尝试建立新的社会规则、平衡变更中的新利益、解决个人与他人、社会之间道德冲突的最有效的社会手段之一。

      道德公共政策成为政府对社会道德生活的一种调控,是一种政府行为。公共政策学家T·迪尔(Dye)指出:“公共政策是政府选择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在这里,道德公共政策之所以是政府行为,是因为在将它们付诸实施的时候,政府会做出它特有的行动部署,诸如执行人员、实行该项政策所需的经费等等。与此同时,政府的不作为的行为本身,也是公共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和法律上的默认是一样的,同样会对社会道德公共生活产生相当大的影响。

      对一般的道德公共生活能够产生一定影响的环境因素,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在内的诸多因素,都具有政府调控的特征。英国是欧洲离婚率较高的国家之一,有1/3的婚姻以离异而告终。为减轻由于离婚率过高而带来的社会补贴的负担,英国政府在1999年通过了一项新的法案,规定离婚后的妇女有权得到前夫退休金的一部分。作出这样规定的理由是,很多妇女的美满婚姻尽管中途夭折,但她们多年来给予大夫的支持是很大的,为前夫的退休金也做出了贡献。所以婚姻结束后,对这部分贡献给予承认是公平合理的。已实施多年并被称作可以快速离婚的《英国婚姻法》规定,一对夫妇只要无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就可以在提出离婚申请的6个月后办妥离婚手续,正式解除夫妻关系。而新的法案则将6个月期限延长为一年。女权主义者雅克尔女士对这一修改大加赞赏,认为新法案将产生重大的社会影响。首先,它可以使申请离婚者有更长的一段时间冷静下来做一番反思,不至于急于办理离婚手续。第二,可以减少夫妻间的相互指责与冲突。第三,夫妻双方可以得到从法律咨询到帮助的各种资料,并做出正确的选择。

      利用不同社会因素间相互关联的整体性,利用一个社会因素对另一个生活领域的影响去解决问题,可以恢复一个生活领域的秩序。比如说,当政治生活领域或经济生活领域里发生冲突时,也可以采用道德公共政策的手段,来间接地推动问题的解决。如在政治系统内出现的官员腐败问题,就可以通过道德的手段,即制定《公务员道德法》来加以矫正。以道德性的规则来规范和补充政治生活中的无序或失序现象。

      在经济生活中,有许多经济政策就是具有极强道德性或具有道德作用的。例如,以强化职业上的道德规则如信誉、公正、正当性等,来防止或杜绝在经济生活中的失序现象。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经济政策文献中,就有大量的道德的内容。

      在文化生活领域中也是如此,如对色情作品、娱乐场所的不道德现象加以道德化规范,就可以有成效地净化文化市场和文化生活。例如,1997年8月,新加坡政府为防止青少年落入黑社会圈套,宣布从10月1日起禁止16岁以下男女少年进入迪斯科舞厅,一旦违例,该舞厅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道德公共政策作为政府行为,表现出政府的政治系统特征。对此,康德指出,“良好的国家体制并不能期待于道德,倒是相反地,一个民族良好道德的形成首先就要期待于良好的国家体制。”他所说的良好的国家体制,是指同一种类型的国家体制中建设得好的,而不是指不同类型的政体。反之,道德公共政策对于不同的政治系统也会发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到一个政府的工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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