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国情论纲

作 者:

作者简介:
钱广荣(1945—),男,安徽巢湖人,安徽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教授,主撰《德育主体论》、独撰《学会自尊》,主编安徽、江苏省高校通用教材8部,发表论文40余篇。安徽 芜湖 241000

原文出处: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道德国情是指一国之中实际存在的一切与道德有关的社会现象,包含道德社会意识形式、道德社会风尚和国民的风俗习惯,通常表现为国民的精神生活方式和精神生活需要。它与道德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不同概念。道德国情是道德历史演进的沉积物,在整体上表现出逻辑性、独立性和稳定性的特点。道德国情是在社会的经济政治结构、区域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的产物。道德建设需要从道德国情的实际出发,研究道德国情对于加强道德和伦理学学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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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在研究和指导中国民主革命战争时曾这样告诫共产党人:“战争的规律——这是任何指导战争的人不能不研究和不能不解决的问题。革命战争的规律——这是任何指导革命战争的人不能不研究和不解决的问题。中国革命战争的规律——这是任何指导中国革命战争的人不能不研究和不能不解决的问题。”[1](P170)他说的是如何指导战争,其实解决中国的任何实际问题都必须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中国的国情。20多年来,在改革开放的社会历史运动的冲击下,中国人的道德观念和道德生活方式发生了许多变化,“礼仪之邦”的传统道德似乎渐渐失去了过去的那种魅力,新产生的道德观念的是与非、善与恶,人们一时还难以分辨清楚;社会的伦理思维和道德生活实际上缺乏成熟可信的理论指导;人们的道德心理失衡和行为失范的现象相当普遍。这不仅影响着人们对于健康文明的道德生活的需求,而且也制约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面临这种情况,很多中国人都在思考: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当如何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真正保障和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或基本同步发展?为了解决这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一些人曾祈求于“全盘西化”,另一些人把眼光转向日本、东南亚那些与中国传统文化存在某些渊源关系的国家,更多的人则转过头来发掘我们自己的道德传统,不那么理直气壮地试着走“全面继承”的路。也还有一些人从马克思主义的某些现成结论或个别词句出发,向人们诠释和提供当前道德建设的方略。实践证明,这并不能真正帮助人们认识、把握和解决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面临的问题。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们的许多议论没有找准立足点,脱离了中国的道德国情,对中国道德的历史和现状及其形成与发展的规律,缺乏全面深刻的了解意识和理解。

      为此,笔者提出道德国情这个新概念。试从整体上来分析、研究道德现象和道德问题,并由此对当前的道德建设和伦理学研究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道德与道德国情

      1.研究道德国情,首先需要区分道德与道德国情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在传统的意义上,中国人将道德看成是个人内“得”(“德”)于社会之“道”的“品性”、“风尚”和“习惯”。新中国成立以来,人们把道德主要归之于社会之“道”,认为“道德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殊社会现象,它是人与人之间、个人与集体、国家、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的总和”[2],“社会意识形式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3],“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指以善恶评价的方式调整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标准、原则和规范的总和,也指那些与此相适应的行为、活动。”[4]这些解释把道德看成是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或一种自觉的、定型化了的社会意识,反映了我国伦理学界迄今为止关于道德内涵的基本看法。

      在西方,“道德”一词在语源上与“伦理”相通,其演化大体上有两条线索。“道德”,如英语的Morale,俄语的Морлъ等,皆源于拉丁语的Moralitas,其意与汉语的“风尚”、“习俗”相近;演化出短音读法之后,又有汉语的“特点”、“内在本性”、“规律”、“规定”、“性格”、“品质”等意思。“伦理”,如英语的Ethical,俄语的Этика等,均源于古希腊的伊索思(ε’θοS),专指民族特有的生活惯例,相当于汉语的“风尚”、“习俗”等概念;几经演变后又有汉语的“性格”、“品质”、“品格”、“德性”等意思。[5]在西方第一个建立伦理学体系的亚里士多德,对道德的含义作了这样明确的规定:“道德是一种在行动中造成正确选择的习惯,并且,这种选择乃是一种合理的欲望。”[6]在近现代西方,人们对道德的涵义的界定大体上也是遵循这种传统,把道德看成是“行为、举止的正直(正当)和诚实。”[7]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道德在西方一般是被当作与政治和法律相区别的“风尚”、“品质”和“习俗”看的,这与中国古人对道德的理解和把握比较接近。

      概观之,对道德内涵的界定,中国古人关注的是个人统一于社会的道德品质,今人强调的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社会的道德意识形态,西方人看重的是实际存在的社会风尚、习俗和人们的实际德行。这些理解和把握,无疑都具有合理之处,但同时也都失之于片面,并不能全面反映一个国家的道德现象和道德问题。为此,我们提出道德国情这个新的概念。

      国情,简而言之是指一个国家的基本情况。道德国情作为一个新概念,能否简而言之为“道德的国情”即“一个国家的道德的基本情况”?不能。

      第一,从我国伦理学界乃至整个理论界的主流看法看,人们把道德看成是一种标准、原则、规范的总和。如果我们把道德国情看成是一个国家的道德的基本情况,那无疑会造成这样的误解:道德国情就是一个国家的道德规范的基本情况。这显然是不对的。也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我们把道德归结为道德的标准、原则、规范和个人品质的总和的话,能不能把道德国情看成是一个国家的道德的基本情况呢?我认为,因为这种“总和”同样不能反映道德国情的整体情况。作如是观也是不妥的。

      第二,道德,作为一种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总是随社会制度的改变而改变,不仅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的道德不一样,而且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的道德也不一样,甚至根本不同。道德国情的历史演进过程则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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