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哲学视野中的效率和公平

作 者:

作者简介:
史瑞杰,天津商学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教授;南开大学哲学系博士生。

原文出处:
人文杂志

内容提要:

现今和以往任何有关效率和公平关系的理论与实践,只是我们思考和解决自己问题的参照,没有什么固定不变的统一模式;而要超越两难,协调各种矛盾关系,必须在一种全新的视野中创造性地探寻效率和公平的多种组合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和公平的动态平衡。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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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效率和公平:我们知道什么

      自古希腊以来,公平、正义、公正、平等、自由等问题一直是思想家们研究的主题,特别是随着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上述问题相对的效率问题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协调,更成为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政治学、政治哲学等不同学科关注的热点。西方理论界对效率和公平问题的研究所取得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第一,他们的研究非常注重现实的可操作性,许多学者建立了理论模型和数学模型。第二,提出要从人文价值与科学理性相统一的角度研究效率和公平及其相互关系问题,如阿瑟·奥肯所说:“在平等中放入一些合理性,并在效率里添加一些人性。”(注: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6页。 )或如彼得·德鲁克所说:“下一种经济学也许试图再次兼有‘人性和科学’两个方面。”“以生产率为基础的经济学可能成为所有伟大经济学家努力追求的东西:既是一种‘人性’,一种‘道德哲学’,一种‘精神科学’,又是一种严谨的‘科学’。”(注:丹尼尔·贝尔等编:《经济理论的危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28、29页。)第三,有些学者已经注意到只有超越具体社会科学,借助于社会哲学的前提假定,才有可能使效率和公平及其关系的探讨具有终极依凭。詹姆斯·M ·布坎南就力图把政治经济学置于一种更为广阔的社会哲学的背景之中,以期寻求“外在的以及与参与社会相互作用的个人价值观无关的价值准则”,从而获得“合法性”(注:詹姆斯·M ·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99页,并参阅第24章。)。 布坎南的这一思路启发我们:只有在汲取各具体学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沿着社会哲学的路径,才能进一步推进对效率和公平及其关系的研究。

      当然,国外的研究也存在着明显的局限:一是他们对效率和公平的理论前提的设定是虚假的,无论是对“经济人”、“理性人”、“道德人”的假设,抑或是对自由主义的过分张扬和对个人权利的绝对夸张,还是认为正义原则是在所谓“无知之幕”后面选择的结果,都不能说明正确地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何以可能。因此,对效率和公平的理论前提的进一步追问,就成为研究二者的关系不能回避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二是许多西方学者在探讨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时均不无偏见地放大了特定制度背景的制约作用。他们在为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行辩护的同时,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大加挞伐。无论是冯·米瑟斯、米尔顿·弗里德曼、布坎南,还是约翰·罗尔斯、R·诺齐克等,尽管在他们之间也有争论, 但都不同程度地认为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既不能促进效率,也不能保证公平,甚至哈耶克更加直接了当,他认为社会主义和法西斯主义一样,是“通往奴役之路”(注:参见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这些先入为主的价值判断,障碍了西方学者对效率和公平真实关系的进一步揭示。

      国内对于效率和公平问题的研究发轫于80年代中后期,经过十余年多学科的共同努力,在一些主要问题上取得了可喜进展,如在效率和公平概念的界定、效率和公平的矛盾以及在效率和公平同社会进步、人的发展的关系等方面,均取得不少理论成果(注:参见拙文:《公平和效率研究进展》,《哲学动态》1998年第5期。此不赘述。)。 但国内研究中也存在明显的不足,除去具体问题不论,在两个大的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一是方法论。论者或者只是强调效率的功能而忽视公平的价值,只在经济活动或经济学的意义上研究效率和公平,对公平只作效率判断,使公平服从于效率;或者只是在道德伦理意义上探求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主张公平优先,而效率应从属于公平。这两种观点貌似对立,但它们在方法论上则是一致的:即只看到效率和公平的相斥性,而没有看到它们的一致性;或者由于强调它们的一致性而把一方归结为另一方。实际上,效率和公平的矛盾及其解决并非只是鱼和熊掌、非此即彼的关系。在效率和公平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并暗含着多种组合关系,而在具体的社会历史背景中探求二者的动态平衡,才是理论研究的真正任务。抽象地谈论“何者优先”,或对社会现实大发道德义愤,于具体问题的解决毫无意义。二是未能建立起新的价值坐标。效率和公平作为两大价值,为人类社会生活所不可或缺。但是,这两大价值所依凭的终极价值根据是什么?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才能保证人类价值的真正实现?这说明,尽管效率和公平同为人类的价值追求,但囿于它们本身的循环解释,还不能科学地说明二者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而要达到对效率和公平的科学认识,则必须实行从思维方式到价值观念的全面变革,并建立起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值坐标。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是我们研究效率和公平的指南。但是一些论者不是运用这一原理创造性地研究新问题,而是简单地套用已有的理论解析现实,或是把现实中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填充到原有的理论框架中去。如有这样一种说法,认为“公平问题与效率问题的关系和生产关系问题与生产力发展问题的关系及其原理是相同的,简而言之,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就是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关系。”(注:戴文礼:《公平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1页。)这种解释为我们认识效率和公平提供了什么样的新知识,无需多言。

      国内外效率和公平问题的研究昭示着,要推进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必须首先对各学科的视域加以识别,并超越不同学科的局限,建立起一种社会哲学的效率公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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