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正在进行深刻的经济改革,经济运行的方式和经济组成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经济运行方式而言,人们把中国经济制度的一系列变化概括为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但驱动人们进行经济行为的主体意识、行为规则和评价经济行为的伦理评价体系发生了哪些变化呢?市场经济具有何种伦理意义?这是隐藏在经济行为背后的东西,它牵涉到人们从事经济行为时的原动力和经济行为的目的,关系到我们今后还要干些什么和怎么去干,同时还决定了我们对经济理论形态和表述方式的选择,因此,这是比经济行为本身更为深刻和重要的东西。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经济制度的理论依据、伦理前提和实践 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体系和概念是“舶来品”,虽然最早可以追溯到1933年沈志远的《计划经济学大纲》和1934年的《新经济学大纲》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篇,但真正成为体系是在1949年以后。1954年中国翻译出版了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以下简称《教科书》)的社会主义部分,这部由斯大林亲自过问和编辑的《教科书》成为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学说的“圣经”,当然也成为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导,不仅影响了几代人的思维,而且决定了中国的经济制度和经济运行的方式,以及中国经济学说体系的范畴。就是在现在,它的影响力依然巨大,其中的某些概念甚至成为一些人脑子中下意识“理所当然”的反映,成为他们进行经济问题思考的基础背景知识。 1.中国政治经济学是一部旨在实现人们理想伦理关系的学说 就体系而言,中国的政治经济学中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特征、运行规律、经济组织的形态和性质的论述与《教科书》几乎完全相同,它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和经济活动的实践产生了巨大的决定性影响。 在《教科书》和中国的政治经济学著作中,用五条经济规律构架了一个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规律的体系:第一条是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性质,因此,在生产资料公有基础上的计划经济是唯一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生产关系形式,这是基本规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根本规律。第二条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即“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济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注:《斯大林选集》下卷,第569页。 )。根据斯大林的表述,这一经济规律包括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和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运动中生产和需要之间的本质联系,是决定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一切主要过程的规律。第三条是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即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国民经济发展中,自觉地保持各部门、各环节之间适当比例的客观必然性。第四条是按劳分配规律,即按照劳动者为社会提供的劳动量分配个人消费资料的客观必然性。第五条是关于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有限作用,这一作用局限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并会随着公有程度的不断提高和计划的日益完善而逐步消亡。总之,公有制的实现,新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建立,从根本上消除了人剥削人的条件,使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地位平等,使人们从追逐价值转变为注重使用价值,并且能有计划、按比例地进行生产,通过技术的不断提高发展生产,以满足人们现实和将来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这时人们进行劳动是出自人们的自觉和生活需要,并能根据自己的劳动获得与此相应的劳动成果。但这还是社会主义阶段,当进入共产主义之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将进入一个更高的层次。这样的理论体系所包含的伦理意义是显而易见的:通过消灭私有制,建立人人平等、个个劳动、相互协作的社会关系,经过计划达到生产和消费的完全平衡,生产高度发达,物质供应充分涌流。这是何等理想的境地! 《教科书》出现在1954年,这是一个对中国的未来有着决定性影响的年代。应该承认,就体系和基本概念而言,中国政治经济学与《教科书》是完全一致的,而且恰恰是从《教科书》进入中国的时候起,中国开始了根据这一理论体系的社会实践——向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全面过渡,这种实践完全是从变更社会已有的生产关系着手的,因此这种实践可以说是一部生产关系的变革史或调整史(注:详见许涤新《中国国民经济的变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 2.中国政治经济学理论的社会实践和结果 《教科书》和中国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建立,在理论上为人们打开了一条经过经济生产关系的革命或调整达到解放、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实现理想社会的道路。这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了人们为何进行经济活动的初始动力问题。同以往所有经济学不同的是,这一理论体系把人们在经济活动中追逐经济利益或财富看作是私有制度条件下的特有社会现象,是人类劳动目的的异化,这种异化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条件下达到了最高、同时也是最后的阶段。这一几乎与人类历史一样长、驱动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动力将在公有制度下失去它存在的意义。因为在公有制度下,历史上引起人们私欲和导致社会利益冲突的万恶之源——私有制被根本消除了,人们再也不能利用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达到利己的目的,甚至积累私人财产也成为一种罪恶的活动。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意欲提高整个社会物质和文化消费水平的自觉劳动可以促使人们积极地从事各种生产活动。在新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上,有计划、按比例进行社会生产,平衡生产与消费将成为可能和现实,社会生产力发展和提高有了无限广阔的前景。公有制、计划经济(当然包括分配的计划)因此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最基本的特征。在此基础上,一切社会成员地位平等、公平相处、互助合作,换句话说,即新型的生产关系成为新社会制度伦理关系和行为准则的全部基础。可以说,从50年代中期开始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直至中国开始经济体制改革前的几乎全部经济活动和社会伦理要求的理论基础皆出于此。因此,中国在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其说是一种经济活动,还不如说是在一个伦理理想指导下的社会道德实践运动,在此意义上,可以将这种经济制度称之为伦理经济。 从5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便开始有计划地向理论中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过渡,这种变革体现在农业、手工业和工业三个范围内。在上述部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原因是相同的:(1 )以个体为特征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不仅分散和低效率,而且自发产生剥削而导致两极分化;(2 )资本主义是盲目的、投机的和剥削的;(3 )以上三者的自由发展不利于工农联盟,不利于社会主义大生产的计划经济制度(注:详见许涤新《中国国民经济的变革》中关于这三大领域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关章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同时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卷》中的有关条目。)。显然,这些主要是政治和伦理意义上的原因,而不是经济上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