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我国经济伦理的基本原则”问题,是指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坚持何种经济伦理原则,在正确的经济伦理原则确定之后,我们又应该如何发挥其社会功能,并由此为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历史性任务创造必要伦理基础的问题。显然,这个问题无论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本文拟从经济伦理原则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内容、实现领域、运行条件等方面,对这一问题作一探讨。 一、经济伦理原则的重要意义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的工作中心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最终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一次历史性转折和决定性突破。这一转折和突破不仅具有深远的经济和政治意义,而且具有包括伦理意义在内的深远的文化意义。这种深远伦理意义的表现之一就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经济伦理学的兴起。 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社会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性转变,经济建设逐渐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的主题。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我们既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又面对着新的矛盾和冲突。在国际国内的大环境中,这种新的矛盾和冲突有时也表现为激烈的政治冲突。但持续地、普遍地则表现为各种复杂的经济矛盾和冲突。正是这种经济生活中的进步和失范,构成了当代社会道德生活的基本内容,并成为经济伦理学兴起的社会前提。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历史上一次深刻的革命,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创举。为了举国一致地完成这一伟业,首先,需要充分揭示它的伦理基础,证明它的道德正当性;其次,也突出了确定包括经济伦理原则在内的各种经济规范的重要性。从而,为回应这一包括两大基本任务的挑战,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学,特别是确立符合时代和社会基本制度的要求、又能普遍地内化为广大公民道德信念的经济伦理基本原则,是历史的召唤,也是当代哲学伦理学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使命。这可以说是经济伦理原则重要意义的社会实践背景。 另外,从经济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的构成发展和社会功能的角度来看,也突出了确立经济伦理基本原则问题的重要意义。一般说来,经济伦理指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伦理精神或伦理气质,指人们从道德上对经济活动的根本性看法;而经济伦理学则是这种精神、气质和看法的理论化形态,是从道德上对经济活动的理论化理解、评价和规范。作为一种精神气质或意识形态,经济伦理产生于经济实践又作用于经济实践:正确的经济伦理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错误的经济伦理则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经济伦理学运用了描述的、理论的和规范的三种方法。运用描述方法的即描述性的经济伦理学,它运用经验科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的手段,描写性地研究经济生活中的道德现象,为人们确定正确的经济伦理原则开阔视野、深化认识。运用理论方法的即理论性的经济伦理学,它主要运用哲学、理论社会学的成果研究最基本的经济伦理问题,从本体论的角度确立经济伦理学的可能性和基本模式。运用规范方法的即规范性的经济伦理学,它根据论者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伦理信念,论证善的和正确的经济行为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对涉及经济伦理规范的典型事例作出评判,使人们能正确选择宏观制度和体制、中观企业、微观个人的经济目标。在整个经济伦理学的学科体系中,可以说规范性的经济伦理学是原本性的、有实质内容的经济伦理学,是当代经济伦理学的主体。 二、经济伦理原则的指导思想 为确立正确的经济伦理原则,当前特别应该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完整地确定经济伦理学的指导思想,2.深入研究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冲突,3.实现我国传统经济伦理的创造性转换,4.善于吸取国外经济伦理学的积极成果。而在这四个方面的问题中,“完整地确定经济伦理学的指导思想”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么说的根据在于:无论是研究现实经济伦理冲突,还是分析传统和国外经济伦理思想的得失,都必须先确定经济伦理学的指导思想。由于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因此,当前所谓经济伦理原则的指导思想问题,实际就是在经济伦理原则中如何历史地辩证地体现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思想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就包括经济伦理在内的我国整个伦理学指导思想的确立而言,可以说是经历了一个从“激烈争论”到“基本一致”的过程。所谓“激烈争论”是指:“文革”结束初期,由于林彪、“四人帮”的长期肆虐,由于原有社会体制的弊端的充分暴露,我国社会中一度出现了以“感伤主义”和“定向迷失”为特征的伦理信念危机。现代集体主义伦理学由于其沉重的历史包袱,一下子无法回答这些错综复杂的历史和现实问题,它对广大公民的影响力也随之降低了。从而,在一个时期内,出现了两种重要的伦理思潮:强调民主、自由、个性的伦理学主体性思潮,突出个人经济利益的功利主义思潮,并形成了伦理学中的集体主义、主体性和功利主义思潮之间的激烈争论和相互激荡。 所谓“基本一致”是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邓小平理论逐渐被普遍接受为我国当代(经济)伦理学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页。)。 邓小平同志的这一论断不仅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政治目标,而且也揭示了它的伦理目标,成为我国当代经济伦理学的出发点。换句话说,经济伦理学兴起过程中的所谓从“激烈争论”到“基本一致”,实际上指的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党和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就能够集中广大公民的利益和意志,确立和倡导一种得到普遍认同的经济伦理原则系统,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高我国的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目标。 这就是说,在经济建设和经济道德生活的实际领域,必须坚决地按照邓小平经济伦理思想行事。江泽民同志指出:“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第10~11页。)江泽民同志的这一论述也适用于经济伦理的活动领域。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经济建设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要有可靠的政治保证和稳定的社会环境等理论,都是当前经济活动领域的重要指导思想,必须得到有效的贯彻。而20年来我国以国民经济高速增长为中心的社会生活全面进步已从实践上充分证明了邓小平经济伦理思想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