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早期基督教与先秦儒家伦理中的性与婚姻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文明(1964-),男,湖南新田人,湘潭师范历史系副教授、博士,从事世界文化史研究。湘潭师范学院 历史系,湖南 湘潭 4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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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早期基督教与先秦儒家对性与婚姻的认识与态度,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都把性视为祸害之源,并认为婚姻主要有避淫乱与生育两大目的。但具体来说它们对这两大目的各有偏重,在婚姻观上也有所不同。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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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与儒家是长期影响西方与中国社会的两大传统文化,对其婚姻伦理进行比较研究,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这两大传统文化的异同。在基督教与儒家产生之初,其婚姻观虽有诸多不同之处,却也不是迥然相异,而是存在着本质的一致之处,但由于后来各自文化发展轨迹的不同,使得其间婚姻伦理的差异也日益扩大。因此要真正了解基督教与儒家婚姻伦理在其后发展过程中的分野,就必须溯本求源,从它们对性与婚姻的认识这一视角出发,对早期基督教与先秦儒家婚姻伦理思想中的性与婚姻问题作一比较考察。

      一 性即罪的观念及其反女性倾向

      基督教自其产生之日起就具有强烈禁欲倾向。根据《旧约圣经》记载,人类的堕落与苦难,是由于始祖亚当与夏娃背叛上帝的旨意偷食禁果,由此明白了男女之别而做了夫妻,结果被上帝处罚并被逐出伊甸园所致。因此,在基督教看来,人类“原罪”与苦难之源在于性的犯罪,性犯罪使人的灵魂禁固于肉体之中而得不到解脱,这是人类灵魂救赎的最大障碍。正是基于这一信念,基督教一开始便带有反婚姻的禁欲倾向。基督教创始人耶稣就对那些“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人持肯定态度(注:《新约·马太福音》19:11。)。圣保罗也明确地说:“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寡妇虽可再嫁,但“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注:《新约·哥林多前书》7:38、40。)到2世纪,随着基督教禁欲主义的兴起和大批苦修者的出现,一些基督教教父反婚姻的倾向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把婚姻看作是不洁净的和罪恶的,哲罗姆甚至提出“让我们手握利斧彻底砍掉婚姻这棵无果之树吧。”(注: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第1卷第113页。)因此,一些早期基督教思想家为了达到其灵魂拯救的目的,提倡基督徒过独身禁欲的生活。

      先秦儒家在对待性与婚姻问题上的态度,与早期基督教颇为相似。同早期基督教一样,先秦儒家视男女之性为祸乱之源,“淫”为万恶之首。这种观念,荀子所云颇具代表性:“今人之性,……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注:《荀子》性恶、乐论、乐论。)由此可见,欲生淫,淫生乱,乱而礼亡,“性”之危害甚大。当然,同样是性即害的观念,基督教与儒家所谓的“害”是有所不同的,在基督教那里,“害”所危及的是其宗教救赎的信仰,而在儒家看来,“害”在于危及社会秩序赖以维系的礼义。但是,尽管有所不同,击中的恰恰都是要害与根本。因此,同基督教的禁欲倾向相一致,儒家自其一产生便带有节欲的倾向,当然,这种倾向比基督教的禁欲主义要温和得多,也没有那种严重的反婚姻倾向。基督教鼓励人们独身;儒家则要求人们“克己”,“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非礼勿视、非礼勿听”(注:《论语》颜渊、季氏、为政、阳货。),“君子耳不听淫声,目不视女色,口不出恶言”。(注:《荀子》性恶、乐论、乐论。)而且,这种克己节欲要从少时做起,“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注:《论语》颜渊、季氏、为政、阳货。)儒家的这些要求,就是要人们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注:《论语》颜渊、季氏、为政、阳货。),过一种清心寡欲的生活。不仅如此,孟子还把“欲”与“义”对立起来,提出“养心莫过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注:《孟子·尽心下》。)所以,多欲者虽存仁义之心亦“寡矣”。

      然而,遗憾的是,无论早期基督教还是先秦儒家,它们对于“性”的恐惧与否定,往往发展成为反女性倾向,这是其婚姻伦理中男尊女卑思想的根源。

      根据基督教《旧约圣经》中的创世神话,人类原罪的罪魁祸首是夏姓,因为首先是夏娃被蛇引诱偷食了禁果,然后才是亚当在她的引诱之下也陷入了罪孽之中。这一思想为早期教父们所发挥,他们把女人的诱惑看作是基督教修行的最大敌人,并对女人的“罪孽”大加挞伐。德尔图良(Tertullian)指责女性是邪恶之门,撒旦由此而潜入男人的心灵之中,使他们走向堕落。并说:“你不知你是夏娃吗?上帝对你们女性的判决至今有效:罪孽也至今犹存。你是魔鬼的入口:你是禁果树的开禁者。你是第一个背叛神圣法律的人:你引诱了那连魔鬼也不敢进攻的人。你如此轻易地摧毁了上帝的形象——男人。死亡是你应受的惩罚,由此就连上帝之子也不得不死。”(注:德尔图良:《论妇女的服饰》1.1,引自《西方文明文选》第三卷《罗马帝国时期的教会》第178页,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86年出版。)奥利金(Origen)是一个禁欲主义的教父,他为了避免诱惑竟作了自我阉割。他认为,女人比男人有更强的性欲,她们常为性的欲望所困扰,有些妇女甚至成了性欲的奴隶,对性的渴望就像动物一样成了习惯性的冲动,因此,女人是基督教社会中肉体堕落的主要根源。(注:詹姆士·A·布朗德吉:《中世纪欧洲的法律、性与基督教社会》,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64-65页。)奥古斯丁也把女性视为男人灵魂救赎中的障碍,认为“女人从一开始就是邪恶的,她是死亡之门,是毒蛇的信徒,是魔鬼的帮凶,是陷阱,是信徒们的灾星。她腐蚀圣徒,那危险的面孔使那些就快要成为天使的人功败垂成。”(注:G.G.卡尔顿:《从圣法兰西斯到但丁》,纽约,1968年,第97页。)关于教父们对女性的指责,莱基在其《欧洲道德史》中作了很好的概括:“女人被视为地狱之门和人类罪恶之本。她只要想到她是一个女人,她就应当感到有愧。她应当在不断的忏悔中生活,因为她给这个世界带来了灾祸。她应当为她的服饰而羞愧,因为这是她堕落的象征。她尤其应当为她的美貌而内疚,因为这是魔鬼最有威力的武器。”(注:转引自伯特兰·罗素:《婚姻革命》第42~43页,东方出版社1988年出版。)

      与早期基督教一样,女性在先秦儒家文化中也是祸乱之源。《尚书》中把殷商之亡归咎于纣王宠爱妲己,纣王“惟妇言是用”,以致“奸轨于商国”。如果说这仅仅是妇人害国的个案的话,那么,“古人有言,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是索”便是一般规律了。这种女人是祸水的观念,在《诗经·大雅·瞻卬》中表现得更为露骨:“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在此,哲妇完全走到了哲夫的对立面,她是不祥之枭鸱,祸从其口出,因而有“倾城”之害。这种“乱匪自天降,生自妇人”的观点,用荀子的话来说就是:“姚冶之容,郑卫之音,使人心淫……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乱生焉。”(注:《荀子》性恶、乐论、乐论。)在这方面,连孔子也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注:《论语》颜渊、季氏、为政、阳货。)可见女子只能与小人为伍,只能带来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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