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行为的伦理辩护

作 者:
金焱 

作者简介:
金焱 暨南大学行政管理系(510632)讲师

原文出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经济行为的伦理引入,在于服务于社会经济行为本身、陶冶人们的社会经济心态,使“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经济行为具有伦理意义。然而市场经济这一范畴虽然已被人们普遍接受,但经济行为本身在伦理上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却仍待于证明,因为经济行为的目的是追求利益,而利益的驱动会导致行为选择的障碍。只有对经济行为整个体系作出伦理的辩护,找到其在伦理道德上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的论据之后,这种行为体系才能为全体社会成员所认可。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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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今社会如果把市场经济比做一台“机器”,那么维系这台机器的正常运转的则有三大机制规律,即价格供求机制、利益机制和竞争机制,其中供求机制是核心机制,利益机制和竞争机制则是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任何市场经济行为无一不受这三大机制的制约,尤其是受动力机制,即利益的激励和约束,并以此作为商品生产和经营的行为目的,这也是市场经济行为最普遍、最一般的规律。然而,从另一层面分析,任何一种经济行为同时也是一种伦理行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行为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也是经济行为主体自身行为道德素质的折射过程。没有道德的经济行为就象一种没有灵魂和良心的本能行为一样。

      一、经济行为的伦理的引入

      经济伦理是一个专门用来表述经济行为与伦理规范两者关系的概念。经济伦理的实质含义是经济行为背后的伦理动因,是伦理道德原则对经济行为的制约力。简言之,经济伦理所探讨的就是人们如何运用特定的伦理道德原则去指导、规范主体的经济行为。

      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自其创立之日起,就产生于人类自身的利益之中,利益的驱动产生强大的动力,而伦理学历来追求的目标是人类所称赞的那种人之为人的最高尚的动力:追求美好的东西、履行义务、实现美德。当经济学理论分析和设想建立在自身利益基础上的行为规范时,当伦理学理论论述了能发挥人的最高尚的动力和使之实现的行为规范时,我们便会发现经济学和伦理学所研究的是同样的对象,即行为人和进行合乎理性的协调行为。因此,使经济学和伦理学对人类行为进行双重规范及其相互协调统一起来,是人类行为的必然和社会现实的要求。由此可以分析出,经济学与伦理学融通将会产生两种的结合的方式,即外联的和内引的方式:外联方式依据道德原则的绝对性和普遍性,将现成的伦理学套用到经济上,把经济行为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关系等同于人的一般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并把某些伦理价值置于绝对优先的地位,以此来评价经济行为,这也是以往展开经济与道德关系讨论所没有清晰论证的问题所在。这种论据大都忽略了经济和道德各自作用的界限及其相互制约性,忽略了经济和道德在不同社会制度结构下起不同作用以及如何起作用的研究,把问题仅仅拘泥于现象分析。因此,这种方式的论证可能是机械的强加和有悖于经济的,这会使论理理论与经济行为相互脱节,使道德对经济行为的规范作用形同“摆设”,或重新走上伦理绝对优先的老路。内引方式则是从经济学与伦理学各具独立的价值出发,使两者既彼此独立,又在一定的意义上相互依存。在这种方式中,经济行为自发上升为理性,就好似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人类理性选择一样,即“不合理的东西不可能真正符合人的权益,而违背人的权益的东西也不可能是真正合理的”(注:[德]格尔:《经济伦理学》,《现代外国社会科学文摘》,1993年第6期。)。经济行为的伦理引入不再从经济行为“以外的”伦理学中得出,而是通过经济行为作为自身的内涵和结构、结构间的关系以及经济行为作为整体与外部环境的联系等推论出来。这就意味着,一种广泛的经济理性自发地服务于“人的权益”,它具有伦理性。

      两种方式的相比较,内引方式有明显的优点:首先,经济伦理的实质意义不再是将伦理道德与追求最大的利益根本对立起来,获利是经济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当人们自觉地运用一定的伦理规范去指导经济行为时,势必会产生一系列的客观效益,这种获利是合理的、公正的。正当的经济行为就是要向一定的利益关系群体在获利的同时为其提供平等互利的机会,用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追求的利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经济行为的原动力,这是经济伦理的第一效应,也是必须理直气壮阐明的重要观点。其次,明确将经济伦理纳入经济理性之中,为经济伦理的实施奠定基础,发挥经济伦理在经济活动中所特有的功能:——导向功能——潜在地规范着经济行为主体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评判功能——伦理规范本身就是作为一种道德的评价标准存在着的,这说明伦理规范体现了对经济行为主体之行为的一种公认的衡量尺度,原本就具有评判功能;激励功能——经济伦理内含激励机制,并通过一系列的经济行为主体的价值观念表现出来,即效益观念、质量观念、信息观念、技术观念、用人观念等;凝聚功能——这种功能如同强力粘合剂一样,可以把经济行为主体的思想和行为凝聚在一起,努力去实现所追求的设定目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整合功能——这是因为伦理观念本身就是特定的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是文化观念的核心,因此这一功能可以使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更加协调有效,利益关系处理得更加公平妥当,人际关系调整得更加宽松和谐,从而促进经济行为的健康发展。再次,具有特殊内涵的经济伦理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文化生成与发展规律在人们内心深处的凝聚与升华,它植深于人类的经济生活中,并对人们的经济行为施加广泛而持久的影响。马克思主义也从来没有将伦理规范简单地引入经济科学,相反,它总是认为占主导地位的道德伦理因素终究是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物质生产方式相联系,并由这种生产方式所规定。不同的伦理规范对经济行为具有不同的制约力量,它们既要影响经济行为主体的价值取向,激励行动,又要凝聚主体的思想、力量和行为,规范经济行为的整个过程;还要有效地整合经济活动的内外系统,强化整个系统要素的配置和协调。从最直接的意义上说,没有伦理规范便没有经济行为的伦理引入,并且经济伦理在广度和深度上的拓展最终会通过伦理规范的变化得以体现。经济行为的伦理引入就在于服务于社会经济行为本身,陶冶人们的社会经济心态。

      二、经济行为的伦理意义

      经济行为的实践过程并不存在单纯的伦理活动中,但每一项经济行为的实践活动都体现着一定的伦理思想和道德价值。虽然任何道德伦理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归根到底都是以社会物质生活的产生方式表现出来的社会存在,但是道德伦理也不是单方面被动地决定于社会经济生活。从理论上讲,经济行为在实现了经济价值的同时,也应当具有伦理价值,因为伦理价值所具有的本质特性就是善的品质行为,而善的品质行为不仅贯穿人类社会的始终,而且也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然而,正象德国哲学家康德所概括的“德行与幸福”的关系问题一样,社会出现了严重的二律背反现象:有德性的人未必有幸福,有幸福的人未必有德性。更具体的说,财富的增减与德行的增减不但不呈正相关关系,而且还呈反相关关系。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是经济伦理学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产生经济伦理学的原因问题,而是社会现实对我们的挑战。经济和道德是人类生活的两重空间,对应着人的两重需要:生存(经济的)和怎样生存(伦理的),经济行为的如何选择,如何更符合人的价值和人的尊严,关键是要找到一种合理的机制,有效地调控这个空间,这样在面对经济与道德常常发生冲突时,我们就能以科学的态度来正视它。因此,伦理价值评价可以是对人们一切作用于经济和他人行为的价值所作的评价,这其中就包括对经济行为的道德评价。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经济行为,都无法排斥和摆脱一定的伦理干预,都存在一个对其进行伦理价值的评价问题。为此,把经济这样现实的应用科学同伦理学相呼应,就能解决单靠经济自身难以解决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就能把经济的“技术理性”和伦理中的“人类理性”结合起来,以求“整体理性”的发挥。狭义解释“经济的经济”或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这在经济上通常是理性的,但在道义上却受到摒弃,如“假冒伪劣”商品、偷税漏税、污染环境等。我们从整体意义上对经济伦理进行探讨,有助于我们拓展视线,克服仅仅拘泥于经济对伦理或伦理对经济起什么性质的作用的表层研究,克服仅仅拘泥于有什么样的经济利益关系就会产生什么样的道德观念,有什么样的道德观念就会为什么样的经济制度服务的“社会要素还原论”的探讨,以致于从伦理层次深化的角度对经济内涵有个全面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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