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界对道德相对主义与个人中心主义的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夏伟东,中国教育部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80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当前对青少年进行伦理道德教育,应特别注意抵制道德相对主义与个人中心主义,这是教育工作者,尤其是道德教育工作者的严肃使命。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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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中国不是一个具有相对主义传统的国家,在世界观上没有相对主义的传统,在价值观、道德观上更没有相对主义的传统。中国古代有像庄子这样绝顶聪明的相对主义的大师,庄子表述出来的相对主义思想,无论在世界观方面,还是在价值观、道德观方面,都是异常深刻的,对后世影响很大。但是,儒家思想在中国古代的影响比庄子的道家思想影响要大得多,而儒家的道德思想,多少带有些道德绝对主义的色彩。儒家思想的恒久的正统地位,决定了庄子的道德相对主义不可能在古代中国获得主流地位。

      新中国建立以后,道德的主流思想也是否定道德相对主义的,但不是像中国古代那样用道德绝对主义反对道德相对主义,而是既反对道德相对主义,也反对道德绝对主义。

      新中国的这种道德主流思想,对中国的学校道德教育的直接指导作用,就是使各级各类学校十分重视对学生进行什么是善、什么是恶的道德价值观的教育,认为人们的善的价值观念,不会自发地从内心中生长出来,只能通过家庭的熏陶、社会的影响和学校的教育获得,而学校的道德教育则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中国学校的道德教育,十分强调对学生进行正确善恶观、正确道德价值观的“灌输”。

      (二)

      得到正确理解和实施的“灌输”原则,是一条进行主动、积极、有效的道德教育的原则,它重视通过学校教师的施教与引导,把人类美好的道德价值观,系统地、循序渐进地从外部“输入”学生的心灵,以培育学生的优良品德及行为。因此,正确的“灌输”原则应当建立在这样的人性论和教育原则的基础之上:第一,人的善恶观念是后天形成而不是天生的;第二,人的善的价值观既是环境的产物,也是教育的产物,因此,每个人都应当接受善的价值观的教育,都应当自觉地接受“灌输”;第三,每个人都是可以教育好的,都是可以正确地接受“灌输”的。根据这样的“人性论”和教育原则,中国在道德教育方面采取的“灌输”法,取得了极为显著的成果,对培养年轻一代的善良品德,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也正是由于对“灌输”原则的正确实施,中国在五六十年代造就了较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培育了以道德楷模雷锋为代表的一代新人。

      由于后来一段时期内对“灌输”原则进行了错误的理解并采取了绝对化的做法,使“灌输”演变为不分教育对象和教育场合的“注入式”、“命令式”的教育方法,从而引起了学生针对教师和教学内容的对立情绪甚至逆反心理,严重影响了“灌输”原则的正确实施,以至于严重影响了道德教育的效果。

      这样的背景为道德相对主义在中国抬头造成了客观条件,不仅西方许多流派的哲学和伦理学的观点被大量引进中国,而且西方的相对主义观点作为一种方法论、作为一种价值观原则也登陆中国,并对中国学校道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波。

      然而,当今中国乃至世界的道德现状,却对相对主义的价值观原则提出了质疑和挑战: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而导致这一后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对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这一切,又是与学校的道德教育不断弱化直接联系在一起的。现实的道德状况,再次引起了人们对道德教育方法的反思。

      (三)

      新一轮反思取得的最显著的成果,就是中国教育界正开始走出相对主义价值观原则的误区,在更高的起点上,向正确的“灌输”立场回归。

      进行主动、积极、有效的道德教育,在当今中国教育发展的总体思想中已得到了突出的反映。今年6月, 中国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这是一次对中国的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大导向意义的会议。会议的主题是,为了迎接21世纪的挑战,中国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这次会议之后,中国颁布了实施素质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这份重要文件突出了德育的重要性,强调“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更加重视德育工作”,强调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教育,进行理想、伦理道德以及文明习惯养成的教育等等。所有这些要求,都表现出中国的学校教育将大力强化价值观的导向作用。毫无疑问,人们必定会更加自觉地去抵制对学生的价值取向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和做法,抵制道德相对主义,抵制所谓的价值中立学说。

      当前对中国的青少年学生进行伦理道德教育的一个重点,是要帮助他们克服“个人中心主义”的倾向,并逐步树立集体主义的思想。个人中心主义是青少年一代表现出来的比较突出的道德问题之一。其主要表现是唯我独尊、自我至上、自私自利。个人中心主义对个人、对他人、对社会的负面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决不可低估。

      个人中心主义的道德问题在中国社会中逐渐突出起来的客观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原因是普遍的、世所共见的,即市场经济机制的负面作用的结果。市场经济给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活力,但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利益经济,利益或利润的最大化,是各个经济主体的追求目标。这种经济目标反映到道德价值观上来,常常会引发人们的唯我独尊、自我至上、自私自利的思想和行为。市场经济使利益主体多元化,当然也就容易造成道德价值观的主体多元化,造成个人之间因不同的利益立场,而在道德价值观上隔离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因此,市场经济如果没有恰当的道德价值观的导向和规范,它就必然具有个人中心主义的自发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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