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家的忠恕之道

——兼对普遍伦理的历史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唐凯麟(1938—),男,湖南长沙人,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哲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从事哲学、伦理学等方面的研究。湖南师范大学 伦理学研究所,湖南 长沙 41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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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干的儒家思想,被概括为忠怒之道。儒学经典著述也极力倡导忠怒之道。伴随着中国古代社会儒家思想的发展,各个历史时期的儒学代表人物都对忠怒之道的内在合理性根据和外在价值评价标准进行了理论探讨和论证。在倡行普遍伦理的当今世界,儒家忠恕之道及其理论论述,既作为一种道德认识和伦理反思,又作为中国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为我们关于普遍伦理的思考提供具有认识价值和启迪意义的思想资料。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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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遍伦理”的可能性,必须以跨文化的认同为事实依据。自然,这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它是伴随着人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的历史进程而逐步萌发和拓展的。如果说,今天由于诸多全球性问题的凸现和人类面临着如何继续生存和发展的严重挑战,使我们已经看到它喷薄欲出的曙光,那么,在不同民族文化系统的历史发展中,透过先哲们那些不绝如缕的伦理理想和道德追求,我们仍不难获得有关它顽强孕育、不断传递的信息。因此,挖掘各民族文化的传统资源,寻求其同其他民族文化可以会通的成分,这对于求得关于普遍伦理的共识,无疑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

      一

      中华民族是一个尊礼义、尚伦理、重道德的民族。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古代的先哲就提出了“大同之世”的美好理想,对这一美好理想的追求,一直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优良传统。这反映在处理人际关系上,被人们称之为“金法则”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虽然在各种不同的文化系统中都曾被用不同的表述形式提出过,但从来没有像中国古代的先哲们那样受到如此高度的重视,并得到系统论述和发挥。早在中国先秦时期,中国的先哲就强调:“恕而行之,德之则也。”(《左传·隐公十一年》)这里讲的“恕”,就是指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先哲们认为这是一切德行的基本准则。《管子》一书也作过明确表述,“非其所欲,勿施于人,仁也。”(《小问》)“己之所不安,勿施于人。”(《版法解》)至于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干的儒家思想,则被概括为忠恕之道,并将其“一以贯之”于自己的整个思想体系之中,强调这是一个人应该“终身行之”的做人准则。

      从孔子关于忠恕之道的言论中,我们至少清楚地看出两点:第一,孔子所倡导的忠恕之道是同他的仁学说紧密相联的。仁是孔子整个学说的核心,这贯穿在孔子整个学说的各个方面,其基本精神乃是“仁者,爱人”,而忠恕之道又是他学说中“一以贯之”的东西,这就不难看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孔子的忠恕之道乃是他的仁学的具体化,即后儒所谓的“恕则仁之施”。而“仁者,爱人”和忠恕之道,两者都是讲人应该以爱人之心、爱人之能去对待他人,视人如己,施爱于人。第二,忠恕之道又是达到仁、实施仁的方法和途径,这就是所谓“仁之方也已”。在《论语》一书中,孔子不仅向人们表明,仁是他思想体系的核心,而且又明确地告诉人们,仁虽然是至高的道德精神境界,但做到仁德又难又不难,其下手处就是“能近取譬”、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循此便可达到仁。所以孟子说:“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尽心上》)孔子也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

      作为为“仁之方”,忠恕之道包含着两个相互联系而又层次递进的要求:从消极方面讲,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积极方面讲,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前者是要求人们能够将心比心,对于不愿别人损害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自己也不应当以这种思想和行为去损害别人;后者是要求人们能够视人犹己,由自己之心去理解、推知他人之心,去积极地利人、助人。在儒家看来,人们行仁爱,讲道德,不止是为了独善其身,更重要的是要能“兼济天下”,要在成人中去成己。因此相比而言,在这两者之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乃是基本的、起码的要求,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则是更高层次的要求,这对践行仁的道德,实现自身的道德价值,完善自己的人格,才是更为重要的。

      后儒对忠恕之道以及忠和恕的关系一直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作了许多研究。宋代朱熹对此解释说:“尽己之心为忠,推己及人为恕。”(《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宋儒认为,忠恕是不可分割的,但在忠恕二者中,忠是前提,没有“尽己之心”的忠,便没有“推己及人”的恕,恕由忠出,同时也体现出忠。朱熹的弟子陈淳对此作了这样的概括:“大概忠恕只是一物,……盖存诸中者既忠,发出外来便是恕。……故发出忠的心,便是恕的事;做成恕的事,便是忠的心。”(《北溪字义·忠恕》)显然,宋儒的这种解释,已经不止是把忠恕看作是行仁的两个不同的递进层次的要求,而且更加强调两者的道德属性和作为主体之“己”的道德自觉性,认为两者是一种存在于中而形于外的关系。宋儒讲的“忠恕只是一物”,也即我们今天讲的要做到内在道德意识和外在的道德行为、内在的道德动机和外在的道德效果的统一。所以朱熹说:“尽己之心而无隐,所谓忠也,以其出乎内者而言也。”(《论语或问》卷一)宋儒黎靖德也说:“忠恕两个离不得,方忠时未见得恕,及至恕时,忠行乎其间。”(《朱子语类》卷六)

      总之,在儒家这里,忠恕之道所强调的是以己度人,推己及人,由己之心去理解、推知他人之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发扬视人犹己的高度的同情心。这就是宋儒二程所说的:“以己及物,仁也;推己及物,恕也。”(《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

      对于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儒家又把它叫作“絜矩之道”。“絜”的本义为用绳子计量图形物体的粗细,意即衡量、度量、推度;“矩”即度量、制作方形的方尺,引伸为法度、准则。所谓絜矩之道,就是以法度、准则度量事物,以自心的感受衡量、理解他人,并以此来要求自己,从而遵循道德规范。这里,絜矩之道不仅是一种实现仁德的方法和途径,同时还包含着这样一种思想:即要实施这种方法和途径,道德主体就必须严格地要求自己,发扬“反求诸己”的精神,自觉地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关于这一点,儒家的经典《大学》作了如下的论述:“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儒家另一部经典《中庸》也提出了同样的思想:“所求于子,以事父”;“所求于臣,以事君”;“所求于弟,以事兄”;“所求于朋友,先施之”。总之,自己所希望得到的,也以同样的心情让别人得到,既要从自己想到他人,又要从他人来检讨自己,要通过这种交叉体验去多方理解他人,以此来严格要求自己。儒家认为,要想遵循道义,实行仁德,最为重要而可行的办法是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通过设身处地的角色易位,反复地进行己人之间的交叉体验,从而领悟、加强对道义、仁德的理解,如果人人都能够这样做,那么,社会的道德水平就会普遍地提高。孔子所说的“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就包含着这层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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