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制度选择的道德基础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国希,复旦大学哲学系,上海200433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本文论述了制度的选择必须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体现出强烈的价值取向。中国经济制度的设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所依据的原则有效率原则、公平原则、人本原则。发展生产力,实行共同富裕,是经济与伦理的结合点,具有外在充足的经济理由和内在深蕴的人性根基。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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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度设计的伦理向度

      制度设计提供社会的共同基础,成为公共理性的基点,决定着人们的选择。个人按照制度指示的方向、限定的范围而做出自己的选择。因而,制度对社会行为和个体行为都具有前提性的作用。人们在特定的制度规范下形成特定的合作模式,进而直接影响到活动的意义和效率。制度对于人们的价值观念、活动方式、社会效应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和重要的伦理向度。

      本文所指的制度,是根据罗尔斯的社会“基本结构”的意义,指社会中主要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制度,及联合为统一的社会合作体系的方式。这种规范设定,必须依据其根本性的原则、标准、准则,体现出强烈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指导社会按照自己设定的目的来安排制度,并规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

      二、中国经济制度设计的价值原则

      中国在未来的相当长时期,经济制度的目标是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亦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

      这一制度选择体现了民意,深得人心。其原则有:

      1.效率原则

      社会的基本结构设计,要立足于尽可能创造最大的财富总额。改革开放政策的制定实际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中国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目的是更好地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物质文化水平。江泽民曾多次指出:“必须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改革和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党的一切工作和方针政策,都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衡量标准”(《人民日报》1998.12.19),并把它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年的主要历史经验之一。

      改革开放,是新时期中国最鲜明的特征。改革必然触及到利益的调整,目的是更好地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早在1978年,邓小平就提醒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调整“涉及的面很广,涉及一大批人的切身利益”。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正处于关键时刻,事物运动过程中层次上的矛盾逐次展开,一一暴露在我们面前,成为必须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的难题。改革越深化,越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正如政府所认识到的,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会明显增多,有的还会日益突出起来,这是新时期的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正确解决的重要课题。

      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都要努力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衡量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是不是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头,是不是诚心诚意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于政府的工作,“人民群众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要求“更加兢兢业业地工作,永远不辜负人民的期望”,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2.公平原则

      目前正在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除了产业结构的调整要花大力气之外,还有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人员的过度臃肿。这是在中国经济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集约型转变的过程中,也就是在改革走向深化、在经济的战略性结构调整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的充分暴露,是旧体制多年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为解决这些弊端所采取的一些政策,深深地触及到社会伦理的内层,具有重要的伦理蕴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创造了2.5亿个非农业工作岗位, 可以说是达到了“充分就业”。但计划经济时代劳动力由政府统一向企业调配,实行“低收入高就业”制,“由国家来安排”的就业制度和“社会主义没有失业”的理想化观念,造成了30%的冗员,少量的活多个人干,一个人的饭两个人甚至三个人吃,表面上看都有工作,实际上相当多的人是富余的,亦即“隐性失业”。这使得国有企业严重超员,包袱沉重,并且无力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比如全国国有工业企业职工有4000万人,富余1000万人以上,一年的各种开销高达1000亿元,而1997年国有工业利润只有451万元。现在按市场规律办事, 要提高国际竞争力,人浮于事的问题就暴露出来了。为此,1997年推出了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实施再就业的政策。

      这一调整使相当一批熟练工人和管理者无法在原有的岗位上继续为自身和为社会工作。下岗问题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伴生现象,就具有了艰巨性、集中性和阶段性的特征。虽然从根本上说,减员增效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是,下岗失业必然给这些人带来生活困难。如果连职工的眼前利益都不予保证,那么长远利益也很难得到保证。

      改革使国民生活水平总体上有了很大提高,但无法使每个人同等受益、同时受益,有些人的利益还可能受到损害。每个人都应当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在全社会提出“效率优先”的同时,公平问题也日益突出。政府提出要“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可见公平与效率,应当是指导社会基本的制度设计的根本道德原则。解决好公平问题,才能保护社会成员的合理利益,才能实现既发展生产力,又共同致富的公共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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