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荀子乐教与成人之道

作 者:

作者简介:
鄯爱红 女1965年生;哲学博士,北京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讲师

原文出处:
孔子研究

内容提要:

荀子的乐教是建立在他的天道观、人性论基础之上的。乐所以能起到教化人心的作用是因为它具有“形道”的功能。乐教对培养成人的作用表现为:引导和改善人性;使之具有德性;平衡道德与情感;完成人格培养。荀子的乐教理论对于我们今天建立社会主义的新乐教;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健康、自由、完善的人格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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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如何培养完全纯粹的人格,即所谓成人之道方面,荀子提出了许多有益的见解。他的注错习俗、疆学而术、以及师法之教等方法千百年来广为流传,不仅受到学人的关注,而且早已成为培养一代又一代理想人格的实践方法。然而;荀子的乐教理论尚未引起人们普遍而足够的重视。人们往往把荀子的乐教理论当作一种美学思想进行研究。事实上,荀子的乐教理论,不仅是中国古典美学上的重要观点,而且具有重要的伦理学意义。他的乐教理论,不仅建构了一个美善相乐的理想境界,而且提出了一种由美入善的道德修养方法。本文试就荀子的乐教理论及其对于进行道德教育,使人达到从善如流的成人境界的作用作一论述,以期对现代社会的道德教育有所启迪。

      一、建立乐教的根据

      乐教,一般指音乐教育而言。在我国古代,乐是一种包括音乐在内的集诗、歌、舞于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因而,乐教也就是一种以音乐教育为主的艺术教育,一种美育。荀子非常重视乐教,并撰专文《乐论》。荀子从天人观、人性论以及乐的功能几方面肯定并强调了建立乐教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为儒家乐教理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一)明于天人之分——建立乐教的形上根据

      在中国古代,天人关系是一切理论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对于要不要建立乐教,先秦诸子也都从自己的天人观出发进行论争。道家在天人观上持一种因顺自然的观点,他们把天看作自然之天,认为人在天面前是无能为力的,只能崇道、听命,他们反对任何人为。对于音乐,道家认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最高最美的音乐是“天乐”、“天籁”。儒家的乐教理论主张以“尽善尽美”的标准对乐进行取舍,是对“天乐”的改变;以寓善之乐进行道德教化又是对“自然人性”的雕琢,因而道家反对儒家的乐教,认为人应当“知其不可而安之若命”(《庄子·人世间》),不要试图用人为去改变天然,改变命运。

      先秦儒家的两位先哲孔孟都把天看作是道德意义的天。荀子所言的“天”,非孔孟道德意义的天。荀子认为,天不是由任何神秘的东西主宰着的,而是一个自然的发展过程。这个自然过程,有其客观的必然性。无论何时,这种客观必然性都是发挥作用的,不为任何人而改变。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以下《荀子》只注篇名)就荀子把天理解为没有意志的自然体这一点而言,荀子的天与道家老庄的自然之天相接近。不同的是,在天人关系上,道家以自然为万物的根源,将尊崇自然看作是最高的原则,因而贬抑一切人为的事物,而荀子则在吸收了当时人们关于天的科学认识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明于天人之分”,重人为而弃鬼神的天人观。主张“制天命而用之”,人在遵从自然规律的同时要利用自然规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因天道而立人道,尽人之所能为。并据此反驳了道家老庄的“无为而治”,反对乐教的观点,从而肯定了建立乐教的必要性。

      荀子认为,天有天职,人有人职,人不能完全顺从天命,而是要明于天人之分。荀子说:“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如是者,虽深,其人不加虑焉;虽大,不加能焉;虽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谓不与天争职。”(《天论》)物质的自然界不是由于有意的作为和追求而造成的,万物都是自然成形,自然得性,这就叫做“天职”。“天职”既是如此,所以,那“明于天人之分”的“至人”虽然思虑深远,才能广大,观察精密,却不对自然界作任何主观的附加。这就是“不与天争职”。

      然而,“不与天争职”并非无为而治,听天由命,而是要尽“人职”。因为“天能生物,不能辩物也;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礼论》)自然界只能够生育万物和人类,却不具备识别事物和治理人类的能力,因而,作为有意识的人必须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即尊重客观现实,如实地反映自然,并利用自然来为人类谋福利。荀子认为,自然界的规律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因而不能用自然现象来解释社会的治乱,人的职分在于建立合理的社会秩序,利用自然规律以控制自然,获得自由。

      自然与人为各有不同的职分,即所谓“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天论》)人只有因天道而立人道,才可以依自然之理而序四时,载万物,成人伦。如此,才是尽了人之所能为,才能达到与天地相参的境界。所以,人不能以崇拜自然来反对人为,也不能以自然的无为来反对乐教。乐教是人“理天地”、“治人伦”的一个重要途径,是人之为人的一个重要职分。这样,荀子就在反驳道家“自然音乐观”的同时,从天人观上论证了建立乐教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二)“性恶论”——建立乐教的人性根据

      荀子作为儒家的后学,和儒家的先圣孔孟一脉相承,他所探究的一切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如何“成人”,即如何造就完美的人格。《荀子》一书开篇《劝学》中写道“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德操然后能定,能定然后能应,夫是之谓成人。天见其明,地见其光,君子贵其全也”。荀子认为,完全纯粹的人格才是完美的人格。有德性、有操守的人应当死守善道,终生由之,至死不变。有德操,才能坚定,才能正确地应付各种事物;能定能应,才是真正完美的人格。正如天表现其高明,地表现其广大一样,君子最可贵的就是完全纯粹的人格。

      然而,现实的人性与理想的人格却相去甚远。荀子说“凡理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故非生于人之性也。”(《性恶》)荀子断定,人的本性就是食、色、性一类的自然本性,如果从道德上对之作评价,结论是:“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同上)既然人性本恶,那么,要成就理想的德性,达至“成人”的境界,就需要“化性起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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