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是关于道德问题的哲学考察,道德则是一种为经济关系规定的以善恶为基本范畴的社会意识。它不是一种物质的存在,而是一种精神存在。它渗透在人的观念、关系、行为之中,存在于个人私生活和社会公共生活的一切方面、一切领域。 仅就社会生活而言,经济、政治、法律、宗教、文化、教育、科技等诸方面都存在有伦理道德问题。这样研究经济方面的伦理便有经济伦理学,研究政治方面的伦理,便有政治伦理学。 这里仅就政治伦理,作些粗浅的探讨。 1 政治与伦理的关系 政治与伦理或道德同为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都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在人类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者都要用法律、道德、宗教作为维护本阶级利益、保障公共秩序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可以说,中外同理、古今一然。 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和格老康讨论道德问题,涉及“公正”、“节制”时,苏格拉底说:“我们可以说,当商人、辅助者和监护者这三个阶级在国家里面各做各的事而不互相干扰的时候,便有了公正,从而也就使一个国家成为公正的国家。”这里所谓“各做各的事而不互相干扰”意指维持一种稳定的秩序。在讨论“节制”时,苏格拉底说:“节制就是生性优秀和生性低劣的东西哪个应当统治,哪个应当被统治——不管是在国家里面或者在个人里面——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性质和协调”。可见古希腊时代所讲的伦理、道德不论是公正、节制,还是智慧、勇敢都与政治密切相关,它们都是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与社会秩序的工具。 中国古代儒家伦理、道德亦不例外。如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又说:“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孔子这里讲“礼”的道德,目的是使社会各阶级、各阶层人和谐相处,用礼约束自己,不要犯上作乱。 当代美国的民主、人权、人道主义的伦理、道德价值观,日益成为美国政府干涉别国内政、推行霸权主义的武器。他们打着维护人权、人道主义的旗号,对南斯拉夫狂轰滥炸,野蛮侵略。而我国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反对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的武装干涉,主张和平解决南联盟科索沃阿族和塞族的矛盾,其外交政策的伦理价值观的基础便是平等与和平。 由此可见,政治与伦理、道德关系是非常密切的,没有什么伦理、道德可以脱离政治。当然伦理、道德也不应该成为政治的奴仆。伦理、道德有它自己的独立“人格”,即独特的性质、独立的功能。它从根本上说是人性的规定,并为提升人性服务。 伦理、道德为政治服务,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无可否认的意识形态的内在规律性。但同时政治也要为伦理、道德的实践要求服务。从一定意义上说,政治要以某种伦理价值观为根本理念。由此可以把政治理解为实现伦理、道德的手段或工具。试以中国古代儒家伦理思想为例,在孔子等儒家大师看来,政治都是伦理化的政治,而伦理又是政治化的伦理。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又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里孔子讲的道理,就是用仁义道德治理国家,道德高于政治、高于刑罚。其中包含政治为伦理道德服务的意义。 总之,政治与伦理,相互为用,政治需要伦理,伦理也需要政治。但政治对伦理的制约,似乎更甚于伦理对政治的制约,因为政治毕竟是经济的集中表现。 那么,什么是政治伦理或政治道德?简言之,就是政治领域,或政治生活中的伦理、道德问题。 政治伦理内容很丰富,包含政治制度,阶级构成,政党、国家的社会政策、法令,官员道德等等。 2 政治伦理的基本理念或准则 首先应明了社会一般伦理与政治伦理的关系。社会伦理与政治伦理两者是一致的,政治伦理是社会伦理的一部分,一个特殊的领域。故此,最一般的社会伦理准则同样适用于政治伦理领域。但由于政治伦理领域的特殊性质,社会伦理准则在这里有它特殊的表现形式或特殊的要求;此外,还有它的独特的伦理准则。 其次就政治伦理准则分别阐释如下: 一、平等的准则。 平等是政治伦理极为重要的准则。平等是政治概念,也是伦理和法的概念。 平等是相对于不平等而言。在前资本主义时代人与人无平等可言,如果说有,那么也只是阶级内部、等级内部的有限平等,不同阶级之间、不同等级之间,绝对没有平等。资产阶级仅针对封建专制主义,提出了“人生而平等”的观念,这是历史的巨大进步。这种平等观念的哲学基础是“天赋人权”论,认为人天生是平等的,其意义不外是“权利平等”、“机会平等”、“人格平等”。马克思主义扬弃了资产阶级的平等观,批判了它的虚伪性与不彻底性,从而提出自己的平等观。 人与人之间真正的平等,就是消灭阶级。然而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那么现代的平等观念又是怎样的呢?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写道:“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都是平等的,这样的平等观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现代的平等要求与此是完全不同的;这种平等要求更应当是、从人们的这种共同特性中、从人们就他们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引申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者至少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者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第142~143页)这就是说,平等不限于公民个人相互之间而是国家或社会必须保障每个公民享有的平等的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 社会主义社会的平等的准则,贯穿在我们的政治制度、经济结构、民族关系、家庭组织、对外政策、公民的政治权利等等各方面。例如,在我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凡此种种均得到宪法及其相关的法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