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创新体系看唯物史观

作 者:

作者简介:
安维复,济南大学哲学系教授、法学博士 济南 250000

原文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本文拟从国家创新体系的角度重新审视唯物史观的历史合理性、理论限度和发展的可能形式。我们主要思考了三个问题:从物质生产力范畴到创新性生产力范畴的转换问题;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形态论分析到企业—政府—大学—研究机构—市场组织等的个体分析的转换问题;从决定论的关系模式到合力论的关系模式的转换问题。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0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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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3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63(2000)08—0001—07

      国家创新体系是指,“创新需要使不同行为者(包括企业、实验室、科学机构与消费者)之间进行交流,并且在科学研究、工程实施、产品开发和市场销售之间进行反馈。……创新体系是由存在于企业、政府和学术界的关于科技发展方面的相互关系与交流所构成的。在这个系统中,相互之间的互动作用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创新成效和整个经济体系。”(注:OECD:《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机械工业出版社1997年版,第11页。)国家创新体系对唯物史观提出了至少三个问题:第一,在现代社会条件下,能否把物质性的生产力范畴转换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与制度创新的有机统一?第二,在现代社会条件下,能否把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这种形态论分析方法转换为企业—政府—教育体系—研究机构—市场机制等的个体论的分析方法?第三,在现代社会条件下,能否把物质性要素、知识性要素与制度性要素之间的决定论关系模式转换为国家创新体系式的互动合力论的关系模式?

      一、从物质论的生产力范畴到创新论的生产力范畴

      没有人怀疑生产力范畴对唯物史观的决定性意义,但是,也许并没有人真正理解生产力范畴对唯物史观具有决定性意义之所在,甚至马克思本人也未必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或严重性。对生产力范畴的界定以及对生产力构成要素的选择及其各种要素之间关系的安排,决定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决定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重要基本范畴的地位及其关系样式,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安排、体制设计和战略选择以及政策主张。

      经典唯物史观的生产力范畴或经典生产力范畴表征着一种物质性的力量。以物质性力量为本质的经典生产力范畴对第一次产业革命具有不可替代的合理性,理由如下:

      第一,这种物质性生产力范畴比较正确地概括了第一次产业革命时期生产力的基本性质。“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65页。)

      第二,这种物质性生产力范畴比较正确地描述了当时生产力的内部结构。马克思看到了知识因素在生产力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及其在工艺上的应用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3页。)但是,马克思更强调物质性因素在生产力中的决定作用。“劳动过程的所有这三个要素:过程的主体即劳动,劳动的要素即作为劳动作用对象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借以作用的劳动资料,共同组成一个中性结果——产品。在这个产品中,劳动借助劳动资料与劳动材料结合。”(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 卷, 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60页。)

      第三,这种物质性生产力范畴比较正确地反映了当时生产力的具体表现形式。在第一次产业革命时期,生产力有许多种类,如物质生产力与精神生产力,劳动生产力与资本生产力,主观生产力与客观生产力,活劳动力与死生产力或自然生产力,一般劳动力与直接生产力,社会生产力与个人生产力,实际生产力与潜在生产力等等。在这些生产力概念中,虽然马克思也提到了知识性生产力等,但在整个生产力概念的分类体系中,知识性的生产力并不占重要地位,只是一种处于第二位的生产力。

      虽然物质性的生产力范畴比较符合第一次产业革命的生产力发展状况,但是,我们不能用这种物质性的生产力范畴从第一次产业革命推广到现代科学技术革命,否则将导致如下弊端甚至危害:

      第一,从理论上看,继续沿用物质性的生产力范畴,将封闭了生产力范畴不断发展的探索,这不仅危及马克思的生产力理论的生存与发展,而且危及整个唯物史观的生存与发展。这是因为,如果我们不能发展生产力理论,我们就不可能发展唯物史观的其他理论。这就可能使经典唯物史观停留在第一次产业革命的观念形态,就可能扼杀了唯物史观对现代科学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发言权。

      第二,从制度上看,继续沿用物质性的生产力范畴,将直接或间接地否定知识性因素和制度性要素在生产力体系中的合理性,这就导致难以从制度的层面为知识创新体系和市场机制留有余地。如果国家创新体系和市场机制不能在生产力体系中获得合法位置,或者得不到生产力标准的证明,那么,我们就难以在制度上为知识创新体系和市场机制留有余地。

      第三,从政策上看,继续沿用物质性的生产力范畴,将鼓励或默许第一次产业革命时期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高投入、高能耗、高产出、低学率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将有意或无意、直接或间接地弱化甚至抵制集约型的增长方式和科教兴国战略。而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和简约式的发展战略很难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以为,在现代科学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时代,国家创新体系已经成为生产力的基本结构,因此,现代生产力是知识创造、知识创新、知识扩散和知识使用的互动过程,是技术创新、产业创新、管理创新与制度创新的统一。

      与经典的生产力范畴相比,我们所说的生产力范畴是以创新为核心的生产力,我们把它称之为创新论的生产力。所谓创新论的生产力就是由政府、市场、大学、企业、研究机构、使用者—生产者等共同推动的创新。

      问题是,创新论的生产力范畴是否违背马克思的经典生产力范畴的基本精神?我们以为,创新论的生产力范畴并不悖于经典生产力论范畴的基本精神,理由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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