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个体主体意识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建云(1970—),女,辽宁阜新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天中学刊

内容提要:

个体主体意识就是个人作为主体的一种独立自主意识。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个人在主体上普遍获得了人格上的独立,从而唤醒并进一步强化了个体主体意识。积极培育个体主体意识,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0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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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5261(2000)03—0001—(05)

      一、个体主体意识的基本内涵

      所谓个体主体意识就是个人作为主体的一种独立自主的意识。人的主体性意识是指作为社会历史活动主体的人在能动地把握外在世界和人自身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内在能力,它既表现为主体对自身内在属性和内在能力的内向意识,又表现为主体在实践对象化活动和对象化认知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对客体的意识结构及行为操作结构。人的这种作为类的主体意识在人类社会很早的时候就已经产生了,但是作为普遍的个体主体意识却是与商品经济相伴而生,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日益成熟起来的。具体说来,个体主体意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第一,它以自我意识为基础,是个人对自身作为主体存在的强烈体认

      自我意识就是主体对自身的内在属性和内在能力的认知性把握,它是人的主体性意识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人只有在对象性活动和对象性关系中才表现为主体,而人的对象性关系总是表现为“为我性”,与人的需要没有关系的事物不可能成为人的活动对象。对象只有当人有了自我意识,能自觉地把自身与外在世界区分开来,并从主体的视角加以审视和理解的时候,才成为对象性关系中的客体。个体的自我意识涵盖了所有个人对自身独有特点和性质的追求与把握,包括个人对自己存在的觉察,对自身所处环境的意识,对自己与他人及社会关系的认知,以及自己对外界价值标准、行动规范等的认同和态度等等。

      应该说,在人类社会早期,人就有了自我意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个体就有了个体主体意识。事实上,意识到自身的存在和意识到自身作为主体的存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意识到自身的存在,这种存在还是一种自在的存在,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个体都能在意识中明确地把自己从群体和社会中独立和分离出来,而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只有当每个个体都意识到自身作为主体而存在,认识到对象性关系中“我”处于主动地位,是对象性活动的发动者,“我”即对象性关系中的惟一主体,因而能积极主动地发挥个体主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这时,个体才会不再把自己看成仅仅是集体和社会不可分割的附属分子,而视作一个享有权利和人格尊严的完整而独立的个体。

      第二,个体主体意识更表现为个体对自身能力的自为意识

      每一个个体都是一个特殊的存在,都具有“未完成”性,不可重复性和惟一性,在他面前,都拥有一个尚未展开的可能性世界,这是个体的本性之所在。个体主体意识还表现为每个个体都能意识到这种特殊性,意识到自身具有独特的与众不同的能力和价值,意识到个体作为人在世界中的独一无二性和无法替代性,自觉地去选择自己的命运,负责自己的行为。

      因此,具有强烈主体意识的人都有着一个搏动着的实实在在属于自己的灵魂,他能意识到成功的资本不在他处,就在自己。在观念的最深处,他不是把命运归之于上帝、神,也不依赖于集体或他人,而是勇敢地面对现实,敢于承担自己的命运,积极地创造自己的生活,坚信“我”就是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坚信自己就是自己的主人,自己的意志能够支配自己的生命活动,坚信他人能办到的事,自己也能办到,他人能获得成功,自己也能获得。因而,具有主体意识的人总是表现为独立人格的独立思考,他不盲从任何权威,而崇尚自己主宰自己。由此,强烈的个体主体意识还表现为一种坚韧不拔的意志,“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王勃语)。内在的自信与自尊熔铸出高昂的主体精神和独立人格,使个体主体勇于超越困境,不断开拓进取。

      总之,个体主体意识是一种张扬个性、突出新奇、表现独特的异质意识,是一种由自我主持和把握的独立自主意识。具有主体意识的个体既是自我行为的设计者,又是行为过程的执行者,当然也是行为结果的承担者。个体依据个人的目的去设计人生,依靠个人的奋斗去实现自我价值,这是个体主体意识的集中表现。

      第三,个体主体意识还表现为奋发有为的实践(行动)意识

      一个人只有不仅在观念中,而且在行动中都作为自觉的主体,以强有力的主体姿态指向和改造对象客体,个体的主体性才算达到了自为阶段。黑格尔说:“人的真正存在是他的行为”,“有什么样的行为,就有什么样的个人”[1](P213)。 一个人只有做到既以主体的态度把握自己的行为,又以自己的主体行为把握客体,成为行为的主体,他才可以被称为作为主体的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完整的个体主体意识中内涵着奋发有为的实践(行动)意识。

      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它是指人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正是在这种活动中,人才成为对象性关系中的主体,处于主动地位,发挥能动作用,依据主体的意志、愿望,设定目标,制定规划,以解决什么样的东西适合人的需要以及怎样才能把现成的事物改造得适合人的需要等问题。思维为解决这些问题而进行的创造性活动所形成的具体成果,就是关于实践过程的构想。当然,这种构想仍仅仅是实践的一个必要环节,还属于观念性的存在,只有通过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通过实实在在的具体的行动,理想才能变成现实。因此,可以说,实践是人作为主体发挥自身能力,实现自身价值的必需环节,实践的最终成果是个体主体性实现的最后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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