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一书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主将施米特的代表作。这一论著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文本思想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特别是此书第一章中对马克思哲学基础的驳论性辩析,在整个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施米特看来,理解马克思哲学最重要的核心是新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问题。他不同意第二国际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在本质上混同于一般哲学唯物主义的做法,也不同意卢卡奇用人本主义同化自然最终丧失哲学唯物主义的观点。施米特主张哲学唯物主义仍然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基础,因为他从来没有放弃过唯物主义,但哲学唯物主义在马克思这里经过了重要的中介,作为哲学唯物主义本体论基石的自然在马克思这里已经成为一种非本体的社会历史中介了的自然。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不是目的论的体系哲学,而是无产阶级批判性的解放理论。 一、自然:黑格尔、费尔巴哈与马克思 施米特说,马克思不提自然“自体”,这是他的独到之处。(《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页)马克思讲自然, 但这种自然有其特设性。施米特以为,社会—历史地讨论自然,是马克思区别于一切旧自然观的地方。可是施米特的理论逻辑尺度,既不是旧唯物主义的直观自然物体,也不是卢卡奇式的社会本体化了的自然规定,他突出“自然与社会的相互渗透”(同上书,第3 页)这是一个总体原则。 在施米特看来,第二国际理论家的失误就在于“不理解哲学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他们简单地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混同于哲学唯物主义,特别是在哲学基础和理论前提中。在新康德主义的影响下,第二国际眼中所看到的自然现象和历史现象发生了断裂。哲学唯物主义在现成性直接性意义上的自然物,也成了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的前提。(我发现,施米特并不使用旧唯物主义这个贬义概念,而使用哲学唯物主义(一般唯物主义),原因似乎是他认为一般唯物主义无论如何都是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但他也具体指认出机械唯物主义。参见本书第9页注1)并且,将历史唯物主义视为哲学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的推广和运用(参见本书,第5页注1。实际上我们知道,后来的斯大林式的传统哲学解释框架也延用了这一错误的理论定位) 众所周知,实证主义是19世纪末开始在整个学术思想界居统治地位的一种经验的科学主义方法,这种方法论的逻辑是将实证科学的原则强制性地推延到全部现实存在中去。而以狄尔泰为代表的新康德主义(生命哲学)反对实证主义,从而提出两种异质的研究方法:一是面对自然科学所特有的因果的解释(可以是实证主义式的方法);二是存在于社会历史和人文科学中的直观的理解。对此,青年卢卡奇在他的《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有针对性地重新提出一元的方法,即历史的方法。他明确援引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只有一门科学,即历史科学”的说法。这也是青年卢卡奇后来所说的“自然是一个社会概念”的方法论背景。施米特将卢卡奇的这种观点作为他方法论立论的根据,明确反对狄尔泰和新康德主义的西南学派的二元方法论。 (同上书, 第41—44页)用施米特的话来说,“在马克思那里,自然和历史难分难解地相互交织着”(同上书,第52页) 正是这一层面上,施米特肯定青年卢卡奇等人以黑格尔的中介性为方法论武器对实证主义和新康德主义的批判。但是,施密特并不认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与哲学唯物主义是根本对立的。在这一点上,施米特与青年卢卡奇的观点明显不一致。后者认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完全异质于一般唯物主义。当青年卢卡奇说,“自然是一个社会的概念”,这意味着过去一般唯物主义自然物质本体论的颠覆。而施米特则认为,马克思从来没有放弃哲学唯物主义,要正确地理解马克思,就不能不认真研究“马克思和古代唯物主义者们的联系”。直接说,马克思提出的“决定社会历史前进的根本因素乃是人类直接生活的生产与再生产的方式这理论,是以哲学唯物主义为前提的”。(同上书,第6 页)施米特的看法是正确的。当然,哲学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新哲学的重要前提又是经过理论中介的。关于这一重要观点,施米特主要是通过说明马克思与费尔巴哈和黑格尔哲学的关系来完成的。这也就是说,科学理解马克思的新哲学基础,首先要正确理解马克思与费尔巴哈、黑格尔自然规定的关系。 施米特指出,在黑格尔哲学中,他明确拒绝接受直接性存在意义上的自然实存。因为在黑格尔眼里,自然物质固然是在时间上优先的东西,但本体上绝对在先的东西却是理念;这种绝对在先的东西是终极的东西,是真正的开端,起点也同时就是终点。(同上书,第12页)在黑格尔畸形的头足倒置的历史发展观中,自然物质对象是被打入另册的,因为自然存在不过是绝对观念自我实现必经的异己化客观环节,“在自然中,理念以尚未纯化为概念的直接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同上书,第10页)直接的自然存在仅仅是被设定为外在物质现象的排列和组合,所以黑格尔声称,“太阳下面没有任何新东西”。在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话语中,“自然不是在自身中自我规定的存在,而是呈抽象的一般形式的理念为复归其作为纯粹精神的自我,所必须经过的外在化的阶段”。(同上)所以,当理念发展到一定的阶段,“自然便逐渐一切自然规定性,从而转化成作为自己更真理的精神”。自然是精神的直接性物相,只有经过观念的辩证中介才可能透视其本质规定。这当然是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逻辑。可是,黑格尔这种面对自然现象的理性中介方法,如果排除了其中的唯心主义杂质,还是有其重要合理性的。这是青年卢卡奇已经注意到的问题。我们将看到,这也是施米特承袭的方法论前提。 施米特进一步指出,费尔巴哈由于对黑格尔的思辨作了唯物主义的颠倒,因而跳出了青年黑格尔派那种“在唯心主义内部批判唯心主义的框框”。但是,施米特认为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批判还只是抽象地反对唯心主义,但不管怎样,这都给马克思奠定了“新的非唯心主义思想的出发点”。(同上书,第9页)值得注意的是,在施米特这里, 他始终将费尔巴哈区别于机械唯物主义,因为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已经不是以原子的机械运动为基础,“而是以自然的多样性和作为感性的客观存在的人作为课题”。他认为:“这种不应从绝对精神出发而应从肉体的人出发的思想”,对于马克思的“主体性理论”具有重大意义,并且有助于马克思形成历史理论的“基础”。(同上书,第8 页)施米特还有一个论点是,费尔巴哈的哲学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重要基础,这一直到《资本论》也没有改变。(同上书,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