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最新的发展观和发展战略提出后,已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它不仅已成为许多国家选择发展目标和制定发展规划的基本理念,而且已成为各国学者从事发展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然而,从目前的情况看,人们大都把研究的重点集中放在可持续发展“如何可能”的问题上,却忽略了对可持续发展本身所赖以成立的前提进行深入的反省。其实,当前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恰恰是可持续发展“是否可能”的问题。它无疑要比可持续发展“如何可能”更为紧迫也更为棘手。人们把它当作一个无需清算的自明的规定,乃是一种误解。因为它本身的合法性尚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一个耐人寻味的事实是,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首脑一致确认可持续发展战略。 但5年之后, 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特别大会检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执行情况时,人们却发现情况并不能令人乐观,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未能充分履行他们就可持续发展所作出的承诺。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其原因固然很多,如发达国家既得利益的限制,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所难以逃避的环境代价,不同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但不容否认,可持续发展本身的可能性问题未能得到彻底反省,无疑是其中的一个学理上的原因。 为此,我们有必要揭示并正视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基本难题。因为在一定意义上,对这些难题的追究和探讨本身,就是对可持续发展之所以可能的前提的清算。当然,由于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和研究的不成熟,本文只限于提出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问题的解决,将有待于更深入更透彻的研究和社会发展实践本身的成熟。 按照目前通行的观点,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那种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他们需要的能力和机会构成威胁和危害的发展。这个定义实际上隐含着两个基本预设:第一,合理的发展必须是一种无代价的发展,或者更准确地说,它应当是不以牺牲未来发展能力和发展机会为代价的发展。第二,人们对发展本身所带来的实践后果及其潜在效应必须在事先具有充分的预见能力。人们要在实际操作中真正贯彻可持续发展观,首先就必须满足这两个基本预设的要求。否则,可持续发展就只能是一句空话。然而,恰恰在这方面,可持续发展遇到了深刻的难题。 首先,无代价的发展是否可能?这取决于三个问题:一是人的实践活动是否必然干预(干扰)自然生态系统,这种干预是否必然危及生态平衡?二是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人们能否在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上超越“零和博弈”关系的限制,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所要求的“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三是在发展过程中作出选择和权衡时,“所得”与“所失”之间是否具有可比性,又如何加以比较?其次,人们能否充分预见发展的实际后果及其带来的潜在影响?这也取决于三个问题:一是“未来”能否由“过去”充分地决定?二是实践后果是否在根本上等价于决定它的理论背景和主观期待?三是人作为主体能够扮演“拉普拉斯妖”式的角色,从而充当全知全能的预测者吗?正是在这些问题上,可持续发展在实践层面和理论层面都遇到了一系列困境。现分别说明如下: 一、实践上的难题 工业化和市场化乃是现代化在经济层面上的基本特征。对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来说,工业化和市场化都是不可逾越的阶段和内在环节。如果说市场化诱发并强化了人们的贪婪动机,那么工业化则为人们满足这种动机提供了有效手段。因此,在中国社会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首先将不可避免地遇到这一实践层面的挑战。 从亚当·斯密开始,以研究商品经济及其运作为对象的经济学,总是以“经济人”作为最基本和最原始的假定。直到现代西方经济学仍然如此。尽管对“经济人”的假定有所修正,例如开始认识到这一假定的局限性,但却并未从根本上影响这一假定的基本内涵和前提性地位。可以说,“经济人”假定构成自斯密以来经济学贯串始终的根本预设。一般地说,“经济人”假定包含两层规定:一是作为利己动机至上的人格,它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二是作为具有理性能力的主体,它又能够权衡利弊得失,从而作出最优选择。其中,前者是根本的,它是目的的规定;后者则是从属的,乃是手段的规定。这一“经济人”假定,从逻辑上注定了市场经济主体的无限的贪欲之本性。其实,早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中,就已经揭示了商品经济对人的贪欲的诱发和强化的关系。他指出:“世人对财富没有止境的观念是从这个第二类的致富方法(即亚氏所谓的‘获得金钱的技术’——引者注)引出来的。”在亚氏看来,商品经济这种“非必要的致富方式”,必然使人产生这样的心理:“生活的欲望既无穷尽,他们就想象一切满足生活欲望的事物也无穷尽”(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5、29页。)。在以贪欲为核心的市场逻辑中,一切能够满足人们欲望的对象,都只能沦为手段和工具的规定。对此,马克思作了明确的揭示。他说:资本主义“以前的一切社会阶段”由于市场机制在人类社会中尚未占统治地位,因而还表现为“对自然的崇拜”。“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而对自然界的独立规律的理论认识本身不过表现为狡猾,其目的是使自然界(不管是作为消费品,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服从于人的需要。资本按照自己的这种趋势,……又要克服把自然神化的现象”(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93页。 )。“资本主义”固然不等于“商品经济”,但它们毕竟在历史上具有一种发生学联系。而且,马克思也总是把商品经济看作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和典型形态。马克思指出:“在私有财产和钱的统治下形成的自然观,是对自然界的真正的蔑视和实际的贬低。”(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48~449页。)因此, 商品经济所固有的市场逻辑,必然使自然界面临“祛魅”的命运。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