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学(Hermeneutic),其根本的意味,即是“理解的理解”, 它代表着一种从内部对我们解释意义之意义的方式进行描述并使之形式化的企图。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的手冢富雄教授认为“在适当意义上加以扩展,解释学就是关于任何一种解释的理论和方法学说了”。海德格尔也说:“一般而言,解释学是正确地理解他人的话语(特别是文字话语)的技艺”(注:《海德格尔选集》(下)孙周兴选编,上海三联出版社1996年,第1014页。)。但是,海德格尔认为,这种说法是对解释学的误解。因为在他看来“解释学既不意指关于解释技艺的学说,也不意指解释本身,而是指一种尝试,即首先根据解释学因素来规定解释之本质”。关于解释学之任务和目的,伽达默尔认为是“必须弥合我们所熟悉并置身于其中的世界与抵制同化于我们世界视域中的陌生意义之间的鸿沟”,它“既包括我们力图理解的陌生的世界,也包括我们早已理解了的熟悉的世界”(注:(德)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编者导言),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第2页。)。 ……不管解释学众多学者如何对解释学进行定位,对“解释”的内涵如何加以规定,但是,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在他们的学说中均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地表达了主体在解释、把握“文本”时不是完全受动的,而是在不同的程度上体现了主体的创造性之意。而要进一步追问、弄清楚主体如何能对“文本”进行理解,理解时体现出来的主动性、创造性的根据是什么,以及不同的主体为什么对同一“文本”的理解或解释会产生差异?或者说,要回答主体对“文本”进行理解、解释的出发点、遵循的原则、运思的秩序等等问题,就必须深入研究主体的存在特性,即必须通过对主体的存在作出深刻的分析,才能弄清主体解释活动的内在规定性。在这一方面,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做了大量的研究、探索。 海德格尔的“理解前结构”与伽达默尔的“传统”与“成见”等学说就是对上述问题所作出的回答。而他们的学说所传达出来的“东西”与我们所研究的“思维方式”具有共通之处。因为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在他们的学说中,肯定了在主体的理解、思维活动之前存在着一种“先在框架”(或“先验框架”),它是主体理解、思维活动之所以能发生、推进的前提和根据,且人的理解、思维的空间、视角、过程以及程序、态势等均受其限定和规范;强调了人的思维活动中所存的“先在框架”和“成见”受着历史传统的“主宰”,并且与受历史规定与限制的人的现实生存状态直接相关。这就突出了理解、思维活动的历史连续性、自主性和主体性等特征。 一、海德格尔追问“理解何以可能?” 1、“理解前结构”的逻辑 主体为什么能进行“理解”呢?理解的出发点、视角是由什么决定的?……。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海德格尔在他的早期时就提出了“理解前结构”这一思想。这一思想的主要之点即是认为主体在进行具体的理解活动之前主体的思维已经具有某种(先验的)结构或框架,呈现为某种状态。这种“结构”或框架是一切理解、解释之所以可能的先决条件。海德格尔称之为“理解前结构”。 “前有”、“前见”和“前设”是构成“理解前结构”内在紧密相关、环环相连的三项基本内容。其中的“前有”、“前见”和“前设”具有不同的内涵,在理解活动中居于不同的地位,具有不同的功能,起着不同的作用。 “前有”。所谓“前有”(又称:先有Vorhabe), 即是指人在进行理解、解释活动之前已经“有”了“什么”。海德格尔认为,此在总是存在于一定的历史、文化传统之中,历史与文化先占有了我们,我们成为历史和文化传统中的人,此在的这种状态即称之为“前有”。“前有”影响着“此在”的理解活动,并使我们理解自己和文化成为可能。海德格尔指出:“解释一向奠基在一种先行具有(Vorhabe )之中”(注:(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第183页。 )。也就是说,人所在的那个历史和社会文化背景、传统观念、风俗习惯以及群体的心理结构首先构成、决定着人的生存(状态),尔后随之这种现实的生存(状态)内化于观念系统之中,成为理解者进行理解、解释活动时已经给定了的精神结构与精神框架(空间),从而达到对理解、思维活动发生作用。任何人的理解与解释活动都受这个社会精神结构与精神框架的限定,在其范围之内进行,不可超越之。这就表明了思维主体首先承接了历史传递下来的东西,这是一切理解、思维活动得以进行的事实起点。 但是,在这里,主体所内含的这种“前有”还是某种“隐绰未彰的东西”(注:(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第183页。),它包含了理解、 思维活动展开多种可能性或多种意义指向性。由此,要使理解、思维活动顺利进行下去,在具体的解释进行之时,还必须在“前有”中确定一个视角。而这个视角并不是由“前有”,而是由“前见”才能决定的。这样,探究“理解前结构”的内在逻辑就必须推进到对“前见”的剖析上。 “前见”。“前见”(又称:先见Vorsicht),是指我们思考任何问题所要利用的语言、观念以及语言的方式。语言、观念会带给我们先入的理解,同时也把这些先入的东西带给我们用语言来思考的问题。在任何情况下,我们思考和理解问题都是在一定的语言、观念状态中进行的。语言所承载的、概念或观念所表征的内容与方法就必然地对理解活动发生“方向性”的导入或引导功能,决定着理解活动的出发点。对此,海德格尔形象地将理解活动从“前有”的多种可能性中确定一个视角喻之为在“前有”上“开刀”。他说:“解释向来是奠基在先行见到之中,它瞄着某种状态,拿在先有中摄取到的东西‘开刀’。被领会的东西保持在先有中,并且‘先见地’被瞄准了,……”(注:(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第184页。)。不过, 在这里“前见”还仅仅为理解活动确定了一种视角,理解活动最终以什么概念来表述,这还要取决于“此在”的“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