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代价及其调控

作 者:

作者简介:
许先春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二部

原文出处:
人文杂志

内容提要:

代价作为一种负面价值,具有价值损失性、价值转换性、价值补偿性等特点。发展通过付出代价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通过扬弃代价的方式实现发展。为了将代价减至最小限度,应当树立正确的代价意识,实施代价调控(代价预测、代价反馈、代价抑制、代价转换、代价取舍)。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0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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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在发展理论研究中存在着这样三种倾向:一是过分注重于发展的正面效应及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忽视了社会发展所付出的代价,进而否定代价的客观存在;二是以孤立、片面的观点认识代价,看不到代价的积极作用,将代价视作消极的东西而大加批判;三是有些人盲目地将代价合理化,把代价作为一种幌子,以“交学费”为由,为自己的主观失误辩护,从而开脱责任。有感于此,笔者认为,应以科学的态度来认识社会发展中的代价问题,应该对代价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并进而采取有效的调控,将代价减至最小限度。

      代价的内涵

      一、代价问题的提出

      人类的实践活动表明,进步总是与代价联系在一起的。

      人类从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是这种进步却是以原始平等的丧失和纯朴道德的失落以及私有制的出现为代价的。暴力和私有制作为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代价,具有它的历史必然性。资本主义社会取代封建社会同样是一种历史进步,这种进步也是通过不断地付出代价来为自己的发展开辟道路的。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以产生殖民主义和殖民地为代价;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是以牺牲个人的全面发展为代价;资本家的资本积累以牺牲工人的利益和产生异化劳动为代价;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以产生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人对物的依赖为代价。基于这些带有规律性的现象,马克思指出:“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象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新发现的财富的源泉,由于某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魔力而变成贫困的根源。”(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78页。)

      恩格斯也曾经告诫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17页。)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实践范围的扩大,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空前增强。在短短的几百年内,人类所创造的财富比以前几个世纪任何时候创造的财富都要多得多。问题的另一方面在于,随着人对自然的改造能力的增强,自然和社会环境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急剧恶化,人类失去的东西也就越来越多。人类在取得进步的同时,却日益面临着人口增加、资源枯竭、能源匮乏、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等一系列灾难性的危机,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受到威胁。时至今日,这些问题已渗透到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危及人类目前和未来发展的“全球性问题”。人类生存条件恶化,未来发展的前景受到限制,这就是现代人所付出的沉重代价。

      可见,代价的存在是客观的。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人们往往要付出这样或那样的代价,一点代价都不付出是不可能的。在当今社会,在“全球性问题”日益复杂、日趋严重的时代,研究代价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都显得更为迫切和必要。

      二、代价的含义

      代价是指人们在追求发展价值的实践过程中所产生的与发展价值取向相悖的后果。代价属于价值范畴,是一种负面价值。代价具有明确的价值取向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价值损失性。由于某种原因而导致事物发展过程中某一价值的减少或消失,这就是代价最基本的属性——“失”。必须注意,作为代价的“失”有着特定的内涵:第一,这种“失”发生在人类有目的、有意识的发展实践之中。也就是说,作为代价的“失”不是价值的自然流失,它所表征的不是那种单纯的“自然进化过程”,而是有人类活动参与的“社会活动过程”。例如:露天矿物质的自然风化,原始森林植物的自然衰死,从地理资源的角度来说是一种损失,但这种损失是与人的自觉活动无关的损失,因而并不构成代价意义上的“失”。第二,作为代价范畴的“失”,是指失去了事物发展中不该失去的东西,那些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落后的、应该抛弃的东西决不能称之为代价。为了换取更大的发展而不得不失去“不该”失的“失”,这种“失”才可看作代价。

      2.价值转换性。人们在面临众多价值目标中,由于选择了优先发展的主导性价值目标,从而导致其它价值的抑制、损害或暂时不能实现。这些被抑制、被损害的价值就是人们为换取主导性价值而付出的代价。这里突出了代价属性中的一个“代”字。

      3.价值补偿性。社会发展是一种极为复杂的运动过程。在发展实践中生成的价值既包括正面的价值,又包括负面的价值。如果发展活动所产生的负价值能从其它方面得到某种程度的补偿,能导致正价值增加,那么,这样的负价值才可称为代价。反之,如果某一价值的“失”不能导致正价值的增加,那么,这样的“失”则不能算作代价。这体现了代价属性中的一个“偿”字。

      三、全面地把握代价

      正确地理解代价,必须注意代价的层次性与综合性。

      首先,代价具有层次性。如前所述,代价有三个基本属性,在这三个基本属性中,“失”构成代价的最本质属性。代价本质上是“失”,然而它是“失”而有所“代”,“失”而有所“偿”。只有把这三种属性结合在一起,把代价看作是多层次的统一体,才能全面地、辩证地分析和评估代价。长期以来,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片面化的倾向,即只看到代价的“失”而看不到代价的“代”和“偿”,以致于把代价当作是消极的东西,大加鞭笞,抹杀了其积极意义。这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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