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发生的最重要的事件,是市场经济的兴起;与此同时,社会哲学也在中国大地上发生和成长起来。这两件事情的同时发生是偶然的,还是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呢?这是一个饶有兴味的问题。这里涉及到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或者说,理论活动的兴趣问题。按照哈贝马斯的见解,认识或理论活动并非一种纯粹的智力游戏,而是有着其内在的实践意图或兴趣的。兴趣无疑与活动的对象有关,但更与人的需求相关。可以说,兴趣是对象和人的需求之间的一种关系。兴趣和认识的关系的实质在于,兴趣先于认识,兴趣是认识的前提性基础,而认识是实现兴趣的手段,兴趣支配着认识。照此理论,则社会哲学与市场经济这种独特的实践方式便有一种内在的关联,而非凑巧碰在一起。因而,现在的问题便不是市场社会与社会哲学之间有没有关联的问题,而是如何关联的问题,亦即这一实践方式是如何规定着社会哲学的独特的理论兴趣,或社会哲学何以可能的问题。 一般而言,一种特定的人类活动要成为现实的存在,至少必须具备必要性这一条件,即必须为人类生活所需要。理论活动作为一种人类活动的样态,自然也不例外。因此,关于作为一种理论活动的社会哲学如何为市场社会的实践方式所规定或何以可能的问题,也便要从其对于这一社会的必要性去考察。但一种关于社会的理论活动是否对某一社会是必要的,又是为这种理论活动的特性和相应的社会生活的特性所决定的。从认识史上看,虽然人类对于自身生活的总体性认识可以说与人类历史同样悠久,但在哲学范围内总体地把握社会生活的基本方式却只有两种,一种是历史哲学的方式,一种是社会哲学的方式。因此,关于社会哲学这种理论活动的独特性,便主要的是相对于历史哲学的独特性。而关于相应的社会生活的特性,为了使问题简单起见,我们把视野只限制在文明时代,并把文明时代划分为非市场经济社会和市场经济社会两种形态。(注:关于这种社会形态划分方式的较充分的说明,请参见拙著《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山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一章。)我们的考察将从分析社会哲学的独特性亦即它与历史哲学在理论活动方式上的不同开始,然后在考察市场社会与非市场社会相比较的特性的基础上,进而说明社会哲学这种理论活动方式是如何与市场社会的实践方式相匹配的,即市场社会是如何使得社会哲学成为可能的。 社会哲学与历史哲学同为人类对于自身生活的总体性把握,自然有其共同之处或共通性,但作为两种理论活动类型却又有着根本性的不同。这种不同首先体现在对待历史与现实的态度上。任何一种关于人类社会的理论,从认识论上看,总是根源于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是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引发了人们的理论思考。人类由于其有限性,其现实存在总是不完满的,总是“有问题”的。对于有问题的现实生活,人们自然要企求一种将问题解决了的更为完满的社会存在。就寻求对于问题的解决而言,任何理论都是共同的。但在将问题的解决置于何处,或者说将希望的目光投于何种存在的形式的社会这一根本性问题上,历史哲学与社会哲学却分道扬镳了。历史哲学把目光由现实转向了非现实的历史,即或者将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于遥远的未来历史,或者将目光转向同样遥远的过去。历史哲学总是认定人类曾经是一种圆满的存在,但由于某种神秘的原因,却堕落成了一种不完满,甚至无价值的、有罪的存在。而解决问题的希望却不存在于现实社会之中,而是存在于一个虚无飘渺的未来时间之中。这种历史哲学典型者在中国有儒家的三世说,在西方古代有基督教关于人类堕落和须借助于信仰方能得救的宗教神说,在近代则有各种各样的基于人类本性的历史哲学,其集大成者便是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或世界理性创世说和历史漫游说。社会哲学则相反,它并不从现实遁入历史之中,而是就在现实之中寻求问题的解决。社会哲学当然也涉及历史,但这种涉及是为了理解现实,为了说明现实,为了现实地解决问题。在现实与历史的关系上,可以说,社会哲学是从现实出发,经过历史,又回到了现实;而历史哲学则是从非现实的历史出发,经过现实,又指向了非现实的历史。 上述对待历史与现实的态度,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就是对待理想与现实的态度问题。人是一种未完成的存在,因而,理想性便不可避免地构成了人类生活的一个维度。正是理想性,赋予了人的生活以意义,使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人有语言,借助于语言的象征作用,他能够从现实世界突入到可能的世界,并在可能世界中为自己构建一个不同于不完满的现实世界的完满的理想世界。所谓理想世界,正是对于现实世界的不完满性的一种象征性的修补或补偿。但理想作为一种可能的存在又并非是同质的,而是至少可以划分为可实现的理想或现实的理想和不可能实现的理想或纯粹的理想两大类型。对于这两类理想,历史哲学一般并不做出区分,而是往往将两种理想混为一谈,将纯粹的理想亦列为人类历史的目标,列入人类历史活动的日程表中。而社会哲学则做出了区别,并给予了不同的对待。对于纯粹的理想,社会哲学除了肯定其赋予人类生活以意义的现实功能之外,并不考虑如何使其实现的问题,即从不将其列入人类现实活动的日程表。如果可以把人类社会的状况分为正常态、良好态(对应于可实现的理想)、不良态和纯粹理想态四种的话,那么,社会哲学所关心的便只是如何保证正常态,争取良好态,避免不良态。对于纯粹理想态,社会哲学除过将其作为一种能为生活赋予意义的精神文化活动看待外,就不再予以更多的关注了。而历史哲学则将纯粹理想态作为其理论中心,对于正常态及良好态却不甚关注。在此意义上,历史哲学由于将目光主要地投注于纯粹的理想态,因而便是富于诗意的;而社会哲学由于不甚关注纯粹理想态而专注于现实生活,便是缺乏诗意的或散文式的。 对于历史与现实的不同态度,对于理想的不同态度,又归根到底关联于对待理论自身的态度问题,或者说,如何看待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理论活动是人类特有的一种能力,它使得人类对于自身及其世界除了具有一种实在的实践关系之外,还获得了一种象征的观念的关系。这象征的观念关系所具有的对于实在关系的相对独立性,又使得人们往往忘记理论对于实践的从属性。这样便有了对于理论的两种态度:一种态度认为理论活动为人的最为根本的能力,理论的功能也主要地在于解释世界;另一种态度则认为,实践才是人类最根本的能力,理论只是实践的一个环节,是为了实践而存在的,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注: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6页。)改变世界当然并不是不要理论,只要实践,而是要看到理论从根本上对于实践的从属性,将理论当作改变世界的手段或工具,而不是将理论解释本身当作理论活动的目的。这样两种对待理论的态度,便分别是历史哲学和社会哲学的态度。历史哲学既然并不考虑理论的可实践性,不受制于人类实践活动的有限性,而只是解释世界,那么,它便无须区别现实的理想和纯粹的理想,无须把自己限制在可实现的理想范围内;进而,既然不必为理论的可实践性费神,从理论的完满性考虑,它也就自然地要把目光从不完满的现实转向遥远的想象中的过去或未来,因为既然过去或未来不是现实存在的,就有可能是完满的。而社会哲学既然立足于实践,将理论视为实践的环节,那么,它便不可能离开现实生活,不可能徜徉于理想世界之中,而只能始终把自己的想象力约束在现实世界之中;进而,既然不欲追求那纯粹的理想世界,便也不必从不完满的现实遁入有可能完满的遥远的过去或未来的历史。总之,历史哲学是一种指向观念的观念。而社会哲学则是一种指向实践或行动的观念。指向象征性的观念还是指向实在的行动,这便是二者之间的根本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