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研究的历史回顾与反思

作 者:
杨河 

作者简介:
杨河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原文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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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建国以后,中国哲学界在认识论问题上的研究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文化大革命”之前,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认识论思想被整理、归纳形成教科书体系的阶段,其共识是强调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三个基本原则。第一,认识的本质是反映;第二,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是可能的;第三,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发展过程,由此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不可知论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区别开来。第二阶段:“文革”十年,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被林彪、“四人帮”教条化、庸俗化、现代迷信化和歪曲化的阶段,其特征是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先的基本的观点这一思想实质上被怀疑甚至被否定,出现了“两个凡是”式的思想模式。第三阶段“文革”结束之后,到现在的20余年,这是恢复和在反思中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本思想的阶段,其中有两次大的研究方向的转折:第一次是以1978年的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为突破口的认识论路线的研究,重点是恢复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思想;第二次是80年代以来以主体性问题讨论为突破口的认识论模式的研究,重点是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本思想。第一次针对的是“文革”的状况,第二次针对的是“文革”之前的状况。

      第一次转折的重要理论成果是实践(结果)是评判一切理论真假的唯一标准这一原理及其指导下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这一标准在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复杂过程中被具体化为生产力标准,最后在邓小平理论中被进一步发展为“三个有利于”标准,使真理(真)和价值(善)结合了起来,成为中国人民在现代化艰难历程中探索前进的指南。

      第二次转折是在对“文革”中的理论是非进一步深层次反思中形成的,其重要理论成果是将西方近代哲学的主体性原则加以批判性改造后融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框架。它最初体现在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讨论上,在引起了文学界、史学界广泛反应的基础上,哲学界开始在学理上将问题聚焦于主体性问题,认识论模式的讨论由此被触发。

      (二)

      西方近代哲学的主体性原则建立于对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传统本体论之客观化趋向的批判之上,这种客体化趋向在认识上的表现,就是要求把对象(客体)看成是给定的。认识围绕客体展开,它所带来的问题是:第一,客体的给定性根据于什么?第二,对给定之客体的认识如何能保证主体意识的正确性?康德深刻地洞察到了这种矛盾,开始进行认识论上的“哥白尼式的革命”,让对象与人的认识相一致,主体性哲学由此形成气候。科学的发展突出了哲学研究中认识论的地位和意义,哲学家开始自觉地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中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主体性的哲学应运而生,它初始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经过康德、费希特对“先验自我”与对象关系的系统研究,而后在黑格尔的对象化——异化理论中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其基本思想可概括为:1、意识(精神)具有主动设置自己对象的能力;2、一切对象都是意识(精神)的对象性存在物,是被给予的;3、意识向对象的过渡是一个否定性的中介过程。这种被这些唯心主义哲学家表达得十分抽象思辨的看法,其实正是对人的实践活动中主观能动性的推崇,当然,被绝对化了。费尔巴哈把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还原为自然界和人,对象化获得了感性的意义,人通过自己的感觉,一方面证实了自然界作为对象的外部给定性,另一方面证实了自己作为主体的受动性,这是对传统唯物主义观点的恢复和发展。

      德国古典哲学之后,西方现代哲学家虽然大都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泛理性主义趋向表现了不同程度的不满,但贯穿在德国古典哲学中的主体性思想还是受到了相当的重视和研究。

      这一思想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引起中国哲学界的极大兴趣是有多方面原因的,第一,是由“文革”十年动乱中,人民群众在教条主义和现代迷信的统治下失落其主体地位的历史性反思所促成;第二,是在而后的中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中,各种利益主体崛起的事实影响所造成;第三,是哲学界在重新研究西方哲学史特别是西方近代哲学史时,为把握其认识论转向而深入探讨主客体关系所必然涉及;第四,是对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等著作再研究中理解的深化所致;第五,是当代自然科学的新成果,特别是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为认识论提出了新的课题所导致。这里需着重谈后两点:

      关于对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再研究。仔细阅读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可以看出,马克思当时对德国古典哲学家得以对象化——异化形态提出的主体性哲学已有深刻的研究,但他并没有停留于他们已有的水平,而是有所发展、深化。他不同意黑格尔对对象化——异化的唯心主义解释,指出,黑格尔把人和自我意识等同起来,所以人的异化了的对象,不外就是异化了的意识。

      但他实际上也并不是完全赞同费尔巴哈的感性直观的观点,而是要求从感性的活动,特别是人的劳动来理解对象化。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又高度评价了黑格尔,指出:“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3页。)遗憾的是,“黑格尔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7页。)

      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是在劳动中体现出来的,劳动是人的对象化活动。这种对象化活动的现实性就在于:“当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这种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3页。)

      从这个基本点出发,马克思得到了三个重要的认识论结论:第一,对象的客观性是属人的客观性,因为一切对象都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主体的对象性存在物,“对象如何对它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5页。)只有当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时,我们才能在实践上按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第二,与第一点相联系,正因为对象本身具有属人的性质,所以对对象的真理性认识是可能的,“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往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7页。)第三,一切哲学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在实践中产生,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获得解决。“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的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7页。)基于这些新的看法,马克思把自己的哲学趋向称之为既不同于唯心主义,也不同于以往的旧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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