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印第安人的历史长期受到歪曲和忽视(注:参阅张友伦:《美国印第安史学的兴起》,《世界史研究动态》1993年第7 期)。直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民权运动蓬勃发展以后,印第安问题才引起了美国学术界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历史学家,特别是印第安裔的历史学家要求把被歪曲的历史纠正过来。印第安裔史学家詹尼特·亨利为此查阅了大量的教科书和专著,发现里面除了对印第安人的污蔑就再没有别的东西。他气愤地呼吁说:“我们并不要求你们记载我们所做的一切事情,但我们要求你们予以理解。一个真正的美国史纲首先应当给予美国印第安人的文化和历史以重要的地位。”(注:詹尼特·亨利:《教科书和美国印第安人》(Textbooks and American Indian),旧金山1970 年版,第3页。)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学术界对印第安人问题也给予了较多注意。先后在《民族译丛》、《世界史研究动态》等杂志发表了一批译文和文章,但多半是介绍性的。丁则民教授的《19世纪下半叶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政策的演变》一文恐怕是80年代最有代表性的学术文章了。进入90年代后,青年学者李剑鸣教授连续在《历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发表几篇关于印第安人的历史命运、保留地制度和社会文化变迁的文章,1994年又出版了《文化的边疆:美国印第安人与白人文化关系史论》一书,把国内的印第安人史研究进一步推向深入。然而,美国主流社会多年来对印第安人的污蔑所造成的影响至今仍未完全消除,在中国也是一样。对某些基本问题有必要予以矫正和澄清。 一、印第安人决不是“劣等民族” 在人类演进的历史长河中,各个民族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在某一阶段一些民族滞后,而在另一阶段某些落后的民族又可能跃居前列。他们交替领先,不管是先进的还是落后的都应是人类大家庭中地位平等的成员,不存在什么“劣等民族”。所谓印第安人是“劣等民族”的谬论无非是殖民主义者掠夺落后民族的借口。欧洲殖民主义者从登上美洲大陆那天起就不把当地土著人——印第安人当成和自己同等的人看待。美国学者托马斯·戈塞特在《美国思想史》中指出:“在西班牙,一场关于新世界的印第安人是真正的人类,是野兽,抑或是人兽之间的生物的议论持续了整个16世纪。”(注:梅尔文·斯坦菲尔德:《大熔炉中的爆裂声:美国历史上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Cracks in The MeltingPot:Racism and Discrimination in American History), 格伦科出版社1973年版,第ⅩⅩⅡ页。)在西班牙的社会舆论和书本中,印第安人被污蔑为“劣等民族”,而“作为劣等民族是注定要被征服、被征剿、被奴役的”(注:阿尔文·M ·小约瑟夫:《白人——土著美国人冲突的文化渊源》,见《印第安历史学家》第12卷,第2期(1979年), 第7页。)。 不幸的是,这种殖民主义者的观点也传入了美国,在美国的文字记载和历史著作中也把印第安人说成是“野蛮人”、“杀人不眨眼的魔鬼”。美国学者弗朗西斯·保罗·普鲁查在编辑印第安史学著作目录时查阅了大量书籍,从中作出了如下结论:“‘边疆史’和‘印第安人白人关系史’往往……把美洲土著人当成纯粹的自然环境的一部分,好像看待森林、野兽一样,视之为‘进步’或‘文明’的障碍。”(注:弗朗西斯·保罗·普鲁查:《美国的印第安政策》(United States IndianPolicy),印第安纳大学出版社1977年版,第7页。 )这样的观点在美国史学界、文艺界、影视界流毒多年,60年代以来虽然不断受到批判,但其影响仍然不可低估。 我国的读者由于看不到关于印第安人的全面的、客观的记载和报道,从翻译文章和国内有限的著作中也很难看清全貌,对他们缺乏应有的了解。其实,美国印第安人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古老民族,决不是什么“劣等民族”、“野蛮人”或者介乎人兽之间的生物。大多数学者认为,印第安人是从亚洲迁移过去的。他们的祖先在若干万年前或者由于饥荒,或者由于敌对部落的追逼,不得不踏上漫长的征途,跨过白令海峡到阿拉斯加避难。(注:参阅塞缪尔·埃利奥特·莫里森:《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上卷,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页。 )又经过若干世纪,幸存者才向美洲其他地区扩散,并在几个地方创造了自己的古代文明。玛雅文化、阿兹特克文化和印加文化都曾经历过自己的辉煌时期,成为世界文明史上的重要篇章。(注:参阅尼尔·索尔兹伯里:《美国印第安人和美国史》( American Indians and AmericanHistory》, 见卡尔文·马丁编:《美国印第安人和历史问题》《 TheAmerican Indian and The Problem of History ),牛津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47—54页。)以玛雅文化为例,大概在公元3—4世纪,在尤卡坦半岛南部就形成了玛雅人的城市国家,并且留下了石碑和铭文。据记载,玛雅人已经学会农耕,有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分。不仅有自己的象形文字和历史记载,而且在数学和天文学方面有很高的成就。玛雅人的历法是当时最准确的历法,所计算的太阳年误差还不到1分。 什么时候在美国境内出现印第安人?至今仍是一个谜。美国学者只是大致地把境内印第安人的历史分为史前期和有史时期(注:尼尔·索尔兹伯里在《美国印第安人和美国历史》一文中认为印第安人最早的历史是“白令人时期”,大约在公元前40000—12000年,但主要局限在阿拉斯加境内。进入“古印第安时期”(公元前12000—6000 年)才遍布美洲,恐怕这个时期美国境内(阿拉斯加除外)才有印第安人的踪迹。见卡尔文·马丁编:《美国印第安人和历史问题》(The AmercianIndian and The Problem of History),牛津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47—54页。)。经过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多年的发现和研究,史前时期的许多遗址可以证明印第安人的祖先在公元前许多世纪已经生活在这块土地上了。但困难在于找出这些遗址和现存印第安部落的关系。根据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只能证明少数文化遗址可能是某些印第安部落的祖先曾经居住过的地方。例如,阿拉巴马中西部芒特维尔的祭祀中心就是密西西比河口和西北佛罗里达之间的克里克、恰克托和契卡索部落祖先的文化遗址。另外一个可以肯定的印第安文化发源地是现今圣路易附近的卡霍基亚,即所谓的奥奈塔文化。属于这个文化的部落有艾奥瓦人、密苏里人、奥托人和温纳贝戈人。在威斯康星北部和苏必利尔湖沿岸居住的阿尔冈钦部落与密西西比河上游的埃菲基高台文化有联系。而居住在大湖区南端和纽约州中部的易洛魁部落和奥瓦斯科文化之间的联系恐怕要算是最明显的了。公元1000年是这个文化最繁盛的时期。那时已经出现了玉米、大豆等农作物,说明已开始从狩猎、采集向农耕过渡。但是,在弗吉尼亚境内发现的埃托瓦高台庙宇文化和在俄亥俄河谷发现的霍普韦尔文化群同附近的印第安部落没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