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苏俄对在华合作者的选择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雨青,女,1966年生,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 100872

原文出处:
历史研究

内容提要:

20年代初,苏俄的对华政策具有双重性,一方面要推进中国革命,另一方面要与中国建交并维护苏俄在华利益。为此,苏俄在中国选择能协助其实现上述双重目标的合作者。苏俄最初选择掌握北京政府实权的吴佩孚为合作对象,后又极力促使吴佩孚与孙中山联合组成亲俄政府,最终转向实力和地位不断上升的孙中山,从而既在中国找到了革命伙伴,又在自己最关心的国家利益问题上找到了解决出路。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1999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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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本世纪20年代,苏俄及共产国际在中国寻求合作者有一个曲折的过程。先是倾向与吴佩孚合作,继而转向孙中山并最终选择了他和国民党。为什么如此?多年来史学家常常偏重于从苏俄援助中国革命的角度观察问题;对于苏俄外交策略及其在华利益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虽有所涉及,但尚未深入研究。

      当时的苏俄对华政策有两方面。一方面,苏俄希望推进中国国民革命,进而推动东方革命,以便沉重打击帝国主义的后方,摧毁帝国主义的殖民体系,从而推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为此,苏俄需要在中国寻找盟友,组织能够在俄国共产党人支持下进行反帝斗争的力量。另一方面,苏俄仍然要同当时中国的合法政府——北京政府,甚至地方军阀保持外交和经济关系,从而保留沙俄在中国遗留的部分特权,维护苏俄国家利益。苏俄的这双重目的就构成了其对华政策的双重性。人们可以看到,苏俄在与中国各派政治力量发生关系时,始终围绕上述双重目的旋转。在许多时候,其国家利益被放到了第一位(注:关于苏俄第一方面的政策对选择的影响,可参见以下著作:黄修荣:《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关系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黄修荣:《共产国际和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形成》,求实出版社1983年版;向青:《共产国际和中国革命关系的历史概述》,广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向青:《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关系论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向青:《共产国际和中国革命关系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朱铃、张先智:《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关系史略》,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孙武霞:《共产国际和中国革命关系史纲》,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陈再凡:《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等等。)。

      一、苏俄外交策略及其在华利益

      十月革命后,苏俄为了打破美、英、法、意、日等协约国的封锁,巩固新生政权,并确保其远东边界的安全,力图协调与改善同邻国的关系,争取他们的外交承认。自然,中国,这个最大的邻国成为苏俄外交的重点。

      当时,中国北京政府由皖系军阀段祺瑞掌握,追随协约国,不承认苏俄政府,允许老沙俄外交人员继续在中国行使权利,仍然将庚子赔款交给沙俄使馆。同时,在日本诱逼下,北京政府于1918年5 月与日本签订《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和《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共同反对苏俄。随后,大批日军开入中国东北,成为苏俄在远东的极大隐患。苏俄政权不希望中国继续同沙俄保持旧的外交关系,成为旧俄残余势力的据点;也不希望北京政府长期亲日拒俄,出现中日联合对付俄国的局面。因此,苏俄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又接连派出使团与中国交涉,力求改变北京政府的对俄态度,希望它驱逐旧俄代表,与自己建立新的外交关系。

      苏俄急于和北京政府谈判,不仅是想得到外交承认,以保证其远东边界的安全,而且还想获取一些重大利益,具体说来,主要是外蒙古问题、中东铁路问题等。苏俄政府在对华宣言中宣称要放弃沙俄侵华权益,与中国签订新的平等的条约,但是,一涉及具体问题,就违背宣言的原则,在外交谈判中采取强硬政策,力图继承沙俄一部分在华特权。这些问题,涉及中国领土主权,损害中国的利益,因此,中俄谈判长时间不能达成协议。

      外蒙问题是苏中交涉中最大的障碍。为了消灭流窜到中国外蒙古地区的沙俄白匪军,苏俄红军和远东共和国军队在未经中国政府允许的情况下,于1921年5月进入外蒙古地区。6月15日,苏俄外交人民委员契切林致电中华民国外交部,声称此乃“俄共和国为协助中国起见,去除匪徒”之举,“一俟大功告成,俄军即退出蒙境”(注:薛衔天等编《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17—1924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36页。)。但实际上,在苏俄的扶助下, 蒙古正式成立人民革命政府,并声明不再承认中国的宗主权;11月5日, 俄蒙又签订条约,承认外蒙独立,而且,根据协定,红军在蒙古的逗留时间无限期延长。

      中国民众对苏俄政府的做法表示强烈的不满,纷纷要求俄军从蒙古撤出,北京政府也在中俄谈判中多次进行交涉。然而,苏俄一方面表示承认蒙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声称对蒙古绝无侵占之意,另一方面,却找出种种借口,拒不撤兵。

      中东铁路问题是双方着重讨论的第二个问题。中东铁路是沙俄根据不平等条约在中国东北境内修筑的铁路线。苏俄第一次对华宣言曾宣布愿将该路无条件归还中国,但第二次对华宣言即有所退步,宣称要“为苏俄需要另行签订使用中东铁路办法的专门条约”(注:《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17—1924年)》,第87页。)。中俄双方就中东铁路的路权问题进行了多次谈判,北京政府提出可以现金或债务将其收回,并商议运输章程,给俄国以优惠待遇,遭到俄方拒绝。

      苏俄出于同中国改善关系的外交策略,和北京政府进行谈判,并急于签订新的条约;但是,苏俄还坚持继承沙俄侵华的部分特权,又使谈判无法顺利进行,阻碍中苏达成协议。这二者相互冲突,苏俄却力图鱼和熊掌兼得。

      二、重吴而轻孙

      为了实现上述对华外交的重要目标,保证自己的国家利益,苏俄在与北京政府交涉时,非常看重中国的实力派,谁有实权,能对北京政府施加影响,能促使俄中谈判朝对苏俄有利的方向进行,并有实力、有可能与苏俄联合反日,就希望与谁合作。苏俄最初重点联络吴佩孚而忽视孙中山,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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