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自上而下的改革何其多也,著名的有俄国1861年改革、德意志的改革、日本明治维新、暹罗朱拉隆功改革,以及中国戊戌变法等。如果以改革者的主观意图的现实与否作为评价改革成败的标准的话,那么前四者都算成功,中国的戊戌变法算失败。这着实令人深思,而更让人惊异的是暹罗这个与中国极为相似的国家竟然也成功了,这是为什么呢?本文试图将暹罗朱拉隆功改革与中国戊戌变法进行比较,以探其中之奥妙。 一 暹罗的朱拉隆功改革与中国的戊戌维新相比,相似之处的确很多。两者时间相同,背景相似,都发生在19世纪末西方国家将其沦为半殖民地的过程中,而且它们所要实现的目标以及采用的方式也极为类似,都是学习西方,主要通过政府发布命令推行改革,改革的内容也都涉及到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然而两者成败迥异、结局不同。 自上而下的改革运动成败的关键在于改革者或改革派是否掌握了政权。只有掌握了政权,才能保证改革措施的推行,也只有改革的措施得到了切实的实行和执行,改革才算有成效,否则一切都要落空。暹罗朱拉隆功国王十六岁登上王位,因未成年,国家政务由摄政委员会掌管,但摄政委员会只掌管至1873年。1873年朱拉隆功正式加冕为国王后,摄政委员会便不再行使权力,而是还政于国王。这样自1873年起,朱拉隆功国王便在暹罗实行全面的社会经济改革。 首先,在废除奴隶制和各式各样的封建依附关系上,朱拉隆功国王在1874年颁布法令,规定凡18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奴隶到21 岁时即可获得自由,并且从此不能自卖或被人转卖为奴。但由于这个法令仅在京都和一些省份贯彻执行,而在北部和边远的省份没有执行。所以朱拉隆功国王便在1897年又颁布新规定,规定凡在1897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的暹罗人,不分男女均不得自卖或被迫卖身为奴。并明令规定在老挝人或马来人聚居的小公国地区同样生效。以后又在1899年、1900年、1905年颁布法令,直到1908年将废除奴隶制或农奴制的法令写进刑法法典为止。这样历经30多年,朱拉隆功国王利用自己的权力颁布一道道法令,步步深入,使奴隶制和封建依附关系逐步在暹罗消失了。从而完成了从蒙固王开始的废奴运动。 此外,从1888—1897年,朱拉隆功国王又花了将近十年的时间,改革中央和地方行政管理制度,1892—1902年又进行了十年的财政制度的改革。还有教育、军事、立法、司法制度的改革,以及修建铁路、公路,开办邮电等。这些改革使暹罗加强了中央集权,缓和了尖锐的阶级矛盾,为资本主义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改革之所以得到有效执行以及取得辉煌的成就,当然得益于朱拉隆功国王至高无尚的权力。因此,霍尔在《东南亚史》中才这样评价:“朱拉隆功王朝的成就是显著的,如果有人不愿意把功劳归于他本人对改革的热忱(他的敬慕者对这一点多少有些夸大),但事实仍然是,只是由于他行使了绝对的权威,才有可能取得这样真正的进步。”(注:D.G.E.霍尔著《东南亚史》(下)中文本,中山大学东南亚历史研究所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771页;第764页。) 和暹罗相比,中国的维新变法却大不一样。维新派始终没有真正取得政权。他们虽有“天下之主宰”光绪皇帝作依靠,但光绪帝只有亲政之名而无掌权之实,他只是慈禧太后所操纵的一个傀儡而已。而其他的维新派人物也没有一个是能够左右政权的人物,他们的官职都不高,最高的只是军机四卿,如谭嗣同、林旭。而维新派的领袖康有为,虽受皇帝器重,也只封了个总理衙门章京,官职极低。梁启超也只授了个六品衔。反观守旧派,慈禧太后牢牢控制政权,重大问题的裁决以及高级官员的任免皆出于其手。而且守旧势力也控制着中央的机要机关或部门,像军机处、总理衙门。更为重要的是慈禧的亲信,直隶总督荣禄控制着首都附近的北洋三军。由于以上的情况,所以百日维新期间,在维新派的主张下光绪皇帝所颁布的一系列具有资产阶级改革性质的新政诏令,各部堂官和各省督抚几乎都采取观望、拖延、抵制的态度。尽管光绪皇帝严责守旧大臣的诏令下达了十多次,然而守旧大臣依旧“敷衍因循”,“空言搪塞”。即使在光绪皇帝宣布“倘再藉词宕延,定必予以严惩”时守旧官员依然阳奉阴违,敷衍了事。如两江总督刘坤一和两广总督谭仲麟对新政诏令“置若罔闻”,“无一字复奏”,经电旨催问,刘坤一则藉口“部文未到”,一电塞责,谭竟连电旨也不复奏。这样在各级守旧官员的抵制下,新政措施几乎都未贯彻执行。因此,苏继祖说:“下有老耄守旧之大臣,屡经严责而不恤;上有揽权猜忌之西后,一切请命而不行。故皇上与康先生之所欲改革者,百分未得其一焉。”(注:苏继祖:《清廷戊戌朝变记》,《戊戌变法》(一)第278页。) 二 有人会问,为什么暹罗的维新派能够牢牢控制政权,而且一步步一条条地推行变法法令,而中国的维新派又为什么不去夺取政权,然后像暹罗改革派那样推行法令,达到实现变革的目的呢?这需要比较一下中暹两国维新派与守旧派的力量对比情况。 在暹罗,守旧势力远远不能与改革势力相抗衡,他们不具有至高无尚之王权,同时也没有掌握中央内政的实权,他们只是一些腐朽没落的奴隶主、农奴主以及一些官僚而已。而改革派是以朱拉隆功国王为首,又有掌握内政实权的亲王大臣为辅,实力雄厚。朱拉隆功国王本身之权力不用再说。值得一提的是改革得到了握有实权的丹隆亲王的大力支持。丹隆亲王最初任北部部长,掌握全国一半的地方权力,当时他就曾提出设立高级专员作为中央监督地方的派出代表的建议,主张改革。后来,他又在行政改革重组后的十一个部中任内政部部长,掌管全国的地方行政,而且主抓行政改革,成为朱拉隆功改革的得力助手。此外,还有许多亲王和大臣也致力于这场改革。我们可以看下面的材料:“1886年,一个由十一人(其中包括四位亲王)组成的出访欧洲考察小组,回国后曾写了一份长达60页的请愿书,提出了为保持暹罗的独立必须在暹罗实行改革的建议”。(注:《泰国史》,中山大学东南亚历史研究所编,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87 页。)“这些重要的部长职位,仍然和以往一样皆由皇家的要员充任。其中六位亲王各具有特殊的教育背景,因而对国家行政的发展具有很大的贡献。尤其是丹隆、德瓦旺 (Devawongse)和拉雅布里(Rajaburi)三位更是朱拉隆功国王时代大改革的功臣”。(注:吴复新著《泰国行政发展之研究》,出版者:私立东吴大学,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中华民国七十年初版,第87页。)朱拉隆功国王得到这么多亲王、大臣的支持,改革还不能顺利进行,那才是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