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匪患及其治理 民国时期的土匪,不但人数众多,而且分布广泛,为害剧烈。故此,作为重大社会问题之一,匪患越来越受到学者的关注。王振羽对匪祸的成因从多角度进行了挖掘与探讨。他指出,因科举正途的废除而倍感失落与彷徨的中国各阶级,尤其是中下层知识分子,对匪祸的蔓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农业破产而产生的数目庞大的无业游民,是土匪队伍的重要来源;权力真空下的军阀政治及吏治的空前腐败,是匪祸猖獗的重要诱因;残酷的经济剥削、文化结构的失范、广大农民思维的保守性、直观性、盲目排拒性及其对封建帝王的迷信等,都是匪祸蔓延的重要原因。此外,复杂的地理条件也为土匪的存身提供了便利,而这些三不管地区往往又是政府统治力量的薄弱地带。(注:王振羽:《近代匪祸探源》,《许昌师专学报》1992年第3期。 )敖文尉也简要分析了民国时期土匪的成因。他指出,农村经济落后、灾荒频仍、流民众多以及战争造成的大量兵匪等,都是导致民国时期土匪众多的主要原因。(注:敖文尉:《民国时期土匪成因与治理》,《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张杰则具体分析了四川一省土匪蜂起的原因。他指出,防区制造成了四川军阀的长期混战、土匪蜂起。军阀招抚土匪的错误政策导向,以及军队匪化、兵匪莫辨的局面,也是川省匪势蔓延的重要原因。随后,张杰分析了川省土匪、袍哥与军阀的关系。他指出,四川军阀在处理土匪和袍哥的问题上,采取了收编和收买的策略,土匪和袍哥从而成为军阀黑暗统治的两大社会支柱。而其中的袍哥又以其特殊的方式,成为连接军阀和土匪关系的桥梁与粘合剂。(注:张杰:《民国川省土匪、袍哥与军阀的关系》,《江苏社会科学》1991年第3期。) 在学者们多着眼于农村及山林土匪的同时,马烈将目光转向了30年代大城市土匪的研究。他指出,城市经济的畸形繁荣和农村经济的凋敝残破构成了城市土匪活动猖獗的背景原因。随后,马烈通过大量的个案分析,归结出城市土匪的作案特点:人数少,作案时间短,范围小,非不得已不伤人杀人,城乡串通作案等。(注:马烈:《30年代大城市土匪问题研究》,《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 对民国时期土匪进行过系统研究者,国内为南京大学的蔡少卿,国外则为英国的贝思飞。蔡少卿及其学生陈琦、刘平等人合著了《民国时期的土匪》一书,首先对土匪的概念、来源及其组织进行了分析。针对民国时期土匪概念混乱不清的实际情形,蔡少卿指出,所谓土匪,“就是超越法律范围进行活动而又无明确政治目的,并以抢劫勒赎为生的人”,因此,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抑或其他社会革命家和活动家,都与土匪风马牛不相及。而民国时期的土匪,绝大部分来自因灾乱频仍而无以为生的破产农民以及散兵游勇。在其组织内部,也有着一定的章法与纪律。随后,该书分区记述了全国各省土匪活动的概况及特点,并分析指出,各地情形虽有所不同,但其影响却殊为相似;土匪之中虽不乏劫富济贫、伸张正义的绿林好汉,但多数匪帮纪律松驰,打家劫舍,给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注:蔡少卿主编:《民国时期的土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贝思飞则利用大量的县志、报刊等资料,集10年功夫写成《民国时期的土匪》一书,全面分析了民国时期土匪的成因、习性、活动、特点等内容,生动再现了纷纭复杂社会生活中的一面。(注:〔英〕贝思飞著、徐有威等译:《民国时期的土匪》,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此外,贝思飞又收集了1920—1937年间被土匪绑架的25位洋票所写的回忆录,整理为《与中国土匪同行——洋人眼中的民国社会》一书。徐有威、贝思飞为其作序,用简洁而精辟的语言概括了洋票对中国土匪的看法。在这些外国人看来,许多人均是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沦落为匪的,匪帮内部的组织构造和职责颇为分明。他们虽手段残忍毒辣,却又具有人性未泯的一面。乡民们惧怕土匪,却也与他们“友好”相处。(注:徐有威、〔英〕贝思飞:《与中国土匪同行——洋人眼中的民国社会》,《档案与史学》1997年第1期。) 匪祸的治理亦为研究的一个重点。高乐才分析了民国时期东北的土匪问题。他指出,由于日伪的谋划及国民党的有意安排,再加上东北历来皆为匪祸严重区域,故此,东北土匪在解放战争初期达到从未有过的猖獗。中共东北当局在抗击国民党进攻、 巩固东北解放区的同时, 自1945年8月至1948年11月分三阶段对土匪进行了清剿,至1949年3月,东北土匪被消灭净尽。(注:高乐才:《解放战争时期的东北土匪》,《民国档案》1992年第3期。 )唐仁郭则简要分析了建国初期广西的剿匪工作。建国初期,由兵匪、绅匪、惯匪所组成的土匪队伍使广西成为重灾区。此外,由国民党特务所组成的政治土匪,也到处造谣惑众,制造暴乱。对此,广西军区部队连同地方武装,从1950年1月至1952年底,分三阶段全力剿匪,取得了全省剿匪斗争的重大胜利。(注:唐仁郭:《建国初期的广西剿匪斗争》,《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 七、查禁烟毒政策 烟毒问题一直是严重的社会问题,故而,民国历届政府的禁烟禁毒政策便深为学者所关注。王宏斌对民国初年的禁烟运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与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政府,严格执行禁运、禁售、禁吸政策,将清末的禁烟政策引向深入,故此,民国初年的禁烟运动虽在极为复杂的政治环境中展开,却“取得了暂时的不彻底的胜利”。(注:王宏斌:《民国初年禁烟运动述论》,《民国档案》1996年第1期。 )王金香对广州国民政府的鸦片政策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大元帅府时期及广州国民政府时期,虽孙中山力主禁烟,坚决反对鸦片公卖制度,但为了筹集军费,也不得不打出鸦片专卖的招牌。故而大元帅府及广州国民政府时期所实施的鸦片政策,其目的在于征税,而不在禁烟,“所以这个时期的禁烟很难说有什么成绩”。(注:王金香:《广州国民政府时期鸦片政策探略》,《山西师大学报》1997年第4期。) 学者们对南京国民政府禁烟效果的看法有所分歧。李隆昌认为,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采取的是“寓禁于征”政策,借禁烟之名而行抽税之实,故而1927—1934年是名禁实纵时期。1934年以后虽颁布实施“六年禁烟计划”,但由于诸多原因,届期禁绝成为空话。(注:李隆昌:《国民党政府的禁政》,《贵州文史丛刊》1986年第2期。 )周斌在分析抗战前10年国民政府的禁烟政策时,也把“寓禁于征”政策的实施作为其禁烟不力的主要原因。(注:周斌:《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禁毒政策述评》,《学海》1996年第5期。)王金香对此提出异议。 他认为,1927年9月至1928年4月, 国民政府采取的是“寓禁于征”政策, 而1928年7月至1930年12月,国民政府取消了寓禁于征政策, 禁烟政策由收税为主转向以禁烟为主。故此,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的禁烟政策实际上是由寓禁于征向禁烟为主的过渡。(注:王金香:《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禁烟政策》,《民国档案》1994年第2期。 )吴永明基本同意这种观点。他分析指出,在统治中国的23年中,南京国民政府对禁烟政策并无通盘的考虑和彻底的决心,其禁政也数经更迭,互不连续,大体可分为“寓禁于征”、断禁、渐禁而后又回到断禁的四个时期。(注:吴永明:《南京国民政府禁烟述略》,《江西社会科学》1998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