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时期清廷觐见礼仪的改革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开玺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

原文出处:
北京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9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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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戊戌变法是一场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的爱国救亡、政治改革和思想文化启蒙运动。百年来,人们对其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和深入的分析,但有关戊戌时期清廷觐见礼仪方面改革的问题,目前尚无文章论及。笔者拟就此略抒管见,以为引玉之砖。

      一、传统礼制冰山的消解

      数千年来,中国在世界上一直处于政治制度先进、经济发达、思想文化进步的地位,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化,与周围地区各国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宗藩国家关系体系,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伦理观念、礼仪制度等。按照传统的宗藩礼制规定,中国的官员是不得与外国及外国使臣私自交接的,即所谓的“人臣无外交”。除与中国建立有宗藩关系的外国使臣外,中国的封建帝王是不接见其他外国使臣的。某藩属国使臣若被允准觐见,则必须对中国皇帝行三跪九叩之礼。近代以前,由于中西交通的不便与阻塞,中国的封建统治者不了解世界大势,仍以传统的宗藩观念认识中外国家关系,将中国传统文化圈以外的一切国家,皆错误地看做是不知礼义的化外之夷。东渐而来的西方国家商人、殖民主义分子以及使团官员等,皆被视为向化输诚的“朝贡者”。

      19世纪初,英、法、美等西方国家纷纷来到中国国门之外,要求按照资本主义世界的模式与中国建立起国家关系和商务关系。清统治者仍以传统的眼光看待这些陌生者。最初,清廷对外国人采取不屑一顾的鄙夷态度,既不与外国人,也不与外国政府发生任何关系。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满意清廷的闭关锁国政策,于19世纪40年代以战争的形式打开了中国的大门,迫使中国与之建立起不平等的国家关系。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等国的全权代表即曾与清廷就觐见清帝及呈递国书之事进行过交涉。后来他们武装入侵北京,强行向北京派驻了公使。从此,中外之间围绕外国驻华公使觐见清帝的礼仪及呈递国书的形式问题展开了长期的礼仪之争,开始了中外外交礼仪艰难而曲折的从对接、错位,到趋同的过程。

      1873年2月24日,即同治帝亲政的第二天,英、法、美、俄、 德等国外交公使,一改过去单独交涉而为公使团联衔照会总理衙门的办法,向清廷提出觐见清帝并面呈国书的要求。3月5日,该公使团再次照会总理衙门,声称入觐一事,“事情切要”,要求清廷与之商定有关觐见事宜。此时,清廷已无充足理由拒绝外国公使的觐见,由此开始了长达四个月之久的外使觐见清帝的礼仪交涉,其焦点是外国公使是否以跪拜礼觐见清帝。在此期间,中外照会往来,反复交涉,折冲辩难,最后以“简明节略”的形式,基本达成有关觐见的共识,但外国方面仍对其中某些条款表示“未足满恰”(注:《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九十,28页。)。

      6月14日,清廷颁谕内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 住京各国使臣呈请觐见,呈递国书一折,现在赍有国书之住京各国使臣,著准其觐见。”(注:《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九十,23页。)

      1873年6月29日,日本国大使副岛种臣以作揖礼, 西方五国公使以鞠躬礼,在紫光阁觐见了清同治帝。

      此次觐见虽然只有半个小时,但却可以说是自1793年英国马戛尔尼使团来华后中外礼仪之争的一个根本转折点。清廷虽与外国公使团“譬晓百端,反复辩诘,几于舌敝唇焦”(注:《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八十九,29页。),但最后仍是被迫屈从于外国的压力,第一次同意外国公使不以跪拜之礼觐见清帝。这不但改变了有清二百年以来列祖列宗之“祖制”,同时也改变了数千年来的华夏礼仪“旧制”。中国传统的礼制冰山开始崩塌,但中外之间在觐见礼仪问题上仍存在着重大的分歧。

      首先是外国公使,特别是新任公使是否具有要求清帝尽早接见的权力。

      1873年的觐见之后,外国公使团一直在要求清廷遵照各国惯例,随时接见外国新任驻华公使。而清廷则担心外国公使可能在觐见时提出各种非分之请,许之不可,拒之不便,故而声称:为维护觐见的郑重严肃性,觐见不可多行;外国公使新至中国,不得随来随觐,须如1873年五国公使同觐之例。

      1890年,清驻英、法公使薛福成奏陈说:觐见属于交际的范畴,而具体的事务交涉则属于外交的范畴。西方各国皆“厚于交际”而“严于交涉”,“凡各国使臣初到,其君主无不接见慰劳数语,以示优待。使臣鞠躬而退,并不言及公事,此通例也”。外国公使对于“公见不言公事”的惯例,“断无不谙之理”(注: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三百三十九,10803页。), 因此完全没有必要对外使觐见一事心怀疑惧。

      薛福成的上述奏陈,基本上消除了清廷的隐忧,同时,外国公使又纷纷要求随时觐见。有鉴于此,光绪帝于1890年12月12日颁谕并照会各国公使,表示今后凡外国使臣来华,一律依国际惯例,尽快予以接见,接受国书。

      1891年2月27日,经奕劻等奏准,“嗣后, 续到使臣,随到随见”(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附奏折》,外交类,59号。),而不是如1890年所说的“续到各使,按年觐见(即每年的正月岁见)”。自此,清帝随时接见新到任的外国公使,开始作为一种外交礼仪制度规定下来。从此,出现了清廷在外交礼仪方面向国际礼仪过渡接轨的新变化。

      其次是外国公使觐见清帝的地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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