弛禁放荒与东北地区资本主义的产生

作 者:

作者简介:
衣保中,1962年生,现为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副教授。

原文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清末东北地区资本主义的产生,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逐渐松弛官荒之禁和粮豆之禁密不可分。弛禁放荒导致官荒旗地制度的破坏,使封建生产关系趋于解体,从而解除了资本主义产生的桎梏;营口开港后,伴随着粮豆自由贩运和贸易,东北地区自然经济分化瓦解,商品经济日益发展。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东北地区传统手工业逐步向工场手工业转化,以兴办近代工矿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洋务运动也开始出现,使资本主义经济在东北地区大量产生。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9 年 08 期

字号:

      一、弛禁放荒与封建土地制度的破坏

      封禁东北是清王朝的基本国策之一。其主要内容就是把东北绝大部分未垦地定为官荒,划作禁山、牧场、围场等,严禁人民移居垦植。同时,清政府还把大量已垦地圈为官庄、旗地,禁止“旗民交产”。在封禁政策下,东北土地几乎全部为清朝封建政府和贵族垄断,形成了僵化的封建土地国有制。野蛮的封禁导致严重的封闭,不仅造成社会经济的停滞落后,而且使资本主义因素很难萌发和生长。第二次鸦片战争前后,清政府内外交困,沙俄乘机鲸吞我国东北地区领土100 余万平方公里。面对如此严重的边疆危机,清政府被迫放松封禁政策,逐渐对东北实行了土地开放政策。

      在奉天省,1863年开放了大凌河东岸牧场和盛京东边封禁山场两处禁地。1879年,清政府又开放了海龙城鲜围场(今海龙、辉南一带),丈放荒、熟地各102万亩。(注:《东华续录》,光绪朝,卷27。 )在吉林省,1861年开始丈放省西围场(今伊通、双阳一带)。同年,还丈放了蜚克图站以东围场(今阿城一带)。1881年清政府在珲春设立招垦总局,开始丈放南荒围场(今延边地区)。在黑龙江省,1860年,黑龙江将军特普钦四次奏请招民垦荒, 清政府批准呼兰地区局部开放, 到1879年共丈放荒地119万余垧。

      清政府解除封禁、开放官荒后,大量流民进入东北,不仅促进了当地的土地开发和经济发展,也使原有的封建经济关系逐渐发生变化,官庄旗地向民地转化的趋势日益发展。

      首先,官庄被庄头、佃户隐占的现象日益增多。例如,盛京三陵户部官庄27万余亩庄田,多被“隐匿侵占,弊端百出”(注:《满洲旧惯调查报告》,皇产、附录。)。盛京内务府所属的锦州官庄亦被长期隐没,“各庄头据为己产,强借、勒押、私典、盗卖,种种弊端靡所不至”(注:《政治官报》,740号。)。庄头“俨有地主之资格, 私兑盗典,比比皆然”(注:《奉天财政沿革利弊说明书》,第1册。)。 官庄佃户也多“私相典售,视官地为己有”(注:宣统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东三省日报》。)。吉林官庄“其丁壮则死绝逃亡,其地亩则辗转售卖”(注:吉林度支司档案,卷1983号。)。呼兰各官庄也因“咸丰以后,直隶、山东游民日以众多……收为赁佃,浸假而私售以地,岁课其租。该管官若有伺察,略予规制,亦遂不加诘禁”(注:《黑龙江述略》,卷4。)。总之,东北三省的官庄无不通过各种方式向民地转化, 有许多庄头由“二地主”变成正牌地主,一些佃户、壮丁也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其次,旗民交产现象日益普遍,大量一般旗地变成民产。据载:“奉省八旗官兵随缺、伍田、马丁、园庄等地,坐落各城,为数非少……此项地亩向为旗产,均系招佃承种,历年既久,盗典隐占,积弊甚深。”(注:《锡良遗稿》,奏稿,卷7。)吉林省旗地也是“辗转兑卖, 司册空存其名,地已无从着落”(注:吉林行省档案,1(6—1)—281。)。咸丰以来,呼兰地区的旗地多被“卖与汉人,因此严办者不止一再。迨汉族农民继续来此,满人遂尽售其所有之土地矣”(注:汤尔和泽:《黑龙江》,第183页。)。 特别是“自咸丰二年暨同治二年直隶旗地两次奏明开禁,凡民置旗产概令纳税升科,于是东三省旗户亦从而效尤,私自交产,大半变为民产”(注:吉林行省档案,1(6—1)—276。)。

      官荒的弛禁和民垦、官庄旗地的盗典和破坏,反映了东北官地向民地转化的历史趋势,封建国家、八旗贵族以及八旗官兵的土地占有制日趋破坏,而非身份性的私人地主和自耕农经济却日益发展,从而使东北地区旧有的封建生产关系逐渐瓦解。尽管这种变化依然是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但对资本主义的萌芽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这就为东北地区的资本主义产生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营口开港与封建自然经济的瓦解

      辽东农业在清代前期就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乾嘉年间,曾有大量余粮运往关内。但当时辽东是清朝“陪都”盛京的所在地,王公大臣聚集之处,农产品主要用于供奉王公贵族、八旗驻兵及官府衙门,剩余部分十分有限。清政府为了保障盛京地区粮食供给,对“奉天、直隶海船往来,贩运米豆杂粮,向有例禁”(注:《清朝文献通考》,卷33。),限制了农产商品化的发展,致使辽东农业长期处于封建自然经济状态。至于东北北部地区,因遭受长期封禁,经济发展更加落后。

      1861年牛庄(营口)开港后,外国资本主义经济势力开始向东北渗透。1863年清政府被迫开放“豆禁”,下令“各海口豆石开禁,准令外国商船运售”(注: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料》,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47页。)。“豆禁”开放后,大量外轮进入营口。1862年,营口外轮仅有86艘,1865年猛增至274艘,其中约有90 %的外轮出租给中国商人进行粮豆转口贸易。(注:Trade Reports 1865年,牛庄,13~14页。)外商参与东北粮豆运输和贸易后,营口大豆、豆饼、豆油的输出量逐年增加,1864年为1665300担,1867年增为2162300担。1869年,清政府又解除了将大豆运往外国的禁令,从此东北大豆不仅运销中国东南沿海地区,而且开始向日本、香港、南洋等地输出,东北的粮豆市场进一步扩大,输出量也日益增加。1875 年, 营口大豆的输出量为2759240担,1891年已达7314408担。从1872~1881年,营口输出的大豆价值14782597海关两,豆饼7941698海关两,豆油 522877 海关两; 从1882~1891年,营口输出的大豆价值23759566海关两,豆饼15259166海关两,豆油675674海关两。(注:《满洲大豆及其加工品》,131~135页。)大豆成为营口乃至全东北独执牛耳的输出贸易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