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工业化阶段原始积累过程的灾害史分析

——灾荒与洋务运动研究之二

作 者:

作者简介:
夏明方: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讲师;邮编:100872

原文出处:
清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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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国内外经济发展理论和工业化理论的研究越来越清楚地表明,无论是内源现代化(或先行国家型现代化),还是外源现代化(或后发国家型现代化),农业都是其启动和发展的基础。尤其是在后发国家工业化的早期阶段,从当时国民经济最重要的生产部门农业中汲取最初也是最主要的动力资源,几乎是每一个国家工业化实践不可逾越的必然选择。从动态的角度来考察,这实际上是一个或长或短的原始积累的过程。然而,与其他比较成功的工业化国家相比,近代中国早期工业化的原始积累过程和规模显得极其艰难和微弱。其中的缘由,除了大多数论者业已指出的种种国内外社会因素之外,灾害无疑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吴承明先生在考察近代中国农业生产力状况时,曾根据本世纪五十年代的经验特别强调地指出:“一年农业丰收,次年工业即有较大发展;歉收,即会招致工业困难”(注:吴承明:《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力的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 五十年代是如此,上一世纪处于历史上罕见的自然灾害群发期的洋务运动当更是如此,以下即着重从资本的原始积累、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等几个方面来具体地探讨灾害在洋务运动中所扮演的角色,以期从一个新的角度来认识中国早期工业化过程的特点和规律,不当之处,敬祈方家指正。

      一、灾害与资本的原始积累

      洋务运动时期,中国工业化的资本投入不外乎官方拨款和民间投资两种途径。按照许涤新、吴承明先生的统计估算,1861至1894年间,中国民族资本近代企业中有数据可查的,包括由洋务派经营的19个较大的军事工业、27个官办官督商办民用企业暨170个民办企业在内, 其投资总额约为80,448,311两。其中官款又是最主要的来源, 共约64,865,442两,占总数的4/5强(注:参见许涤新、 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41、342页,第380、381页,第437页,第452页。其中洋务派军事工业的经费额为50,319,037两、民用企业经费额29,637,880银元,折合库平银21,339,274两;民办企业经费额879万两。洋务派民用企业经费中,属官办企业的共14,874,384银元,折合库平银10,709,557两; 官督商办企业中亦有大量的官方垫借款,至少有3,836,848两。 此二者再加上军企经费即为洋务时期官方的投资总额。)。这些都是清王朝通过财政拨款向近代工业进行的直接投资(如军事工业或官办民用企业)或间接投资(即以垫借款的形式拨给官督商办企业),其途径或由户部直接拨款,或由地方从藩库、道库、运库中调拨,或由海关、税关、厘局奉命调拨等;其款项来源亦多种多样,有常关税、洋关税、厘金等商税,有各种捐款、罚款、借款等,此外还有军费,至于国家拨款的来源则包括田赋、盐税、商税、捐输等各个方面。这实际上是利用政府的力量将地租、田赋和商业利润转化为工业资本,因而是典型的资本原始积累。

      有的论者认为,只有象海关洋税(包括进出口税、内地子口税、船钞、鸦片税)等新式财源、近代赋税,因其大部分是通过殖民地型的不等价对外贸易从中国的农民和其他小生产者身上榨取而来的,故而其投入近代企业便带有资本原始积累性质,而洋务派军事企业的内部生产关系之所以具有资本主义的经济性质,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其经费总额中海关洋税占有85%以上,至于象户部拨款、地方拨款、军费等包含的田赋、丁赋、盐斤和各项杂课、常关税等,都是来自对农民剩余劳动和对消费者双方的剥削,大部分是封建地租的转化形态,是纯封建性的收入,因而不具备“货币变为资本”的可能,“不具有资本积累(资本原始积累)的性质”(注:许涤新、吴承明前引书,第374、375页。)。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笔者以为判断某种资金是否属于资本原始积累,主要标准应是资金的流向而不是资金的来源,只要这种资金(不包括剩余价值的转化形态)用于雇工生产的近代企业,就必然具备原始资本积累的性质。如果充当原始积累的资本必须具备所谓的近代税赋的特征,那就失去了其最基本的“原始”意义。与此相关,用海关洋税在清王朝投入到军事工业的资金总额中所占比例的大小来作为判断它是否属于资本主义企业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样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就个别企业而言,其经费的主要来源还是从地方藩库、粮道库及常关中拨出的,如山东机器局(注:许涤新、吴承明前引书,第373页。); 清王朝投入到民用企业的垫借款或投资也是税款、饷款、部款、报效款,五花八门,如张之洞创办湖北铁政局时共花去库平银5,829,629两,其中户部拨款即达2,000,000两,若加上湖北省拨款、江南盐商捐款及广东闱姓商人饷款等纯封建性的收入,共为2,981,670两, 占了总经费的一半有余(注: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885-887页。)。如果据此否定其资本主义的经济性质,显然有悖于事实。从整体上来说,无论是海关洋税,还是田赋等封建性的收入,都属于清王朝这一封建政权的财政收入,都由清王朝统一支配,一旦作为财政支出,就都泯灭了原有的界限而以国家财政的统一形态出现,至于它们具体是通过什么途径使用的,只不过是财政支出的手续而已,属于财政管理体制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投入于近代企业的海关洋税,本质上应该是作为封建财政的代表参与了早期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或者说是包括所有收入在内的国家财政部分资本化的标志。实际上,正如上述论者自己所指出的,洋务派之所以用海关洋税作为近代军事工业的主要经费来源,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清王朝原来的各项财政收入在战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或一蹶不振,或增长缓慢,而各项财政支出又与日俱增,以致库款空虚,入不敷出,无有余力支持洋务企业的开支,而海关洋税却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迅速增长,当时主持洋务的官员与海关道又大都关系密切,易于调拨,自然也就专款专用了。因此,与其说不同的经费来源具有不同的经济性质,莫如说它们所反映的战后清王朝财政收支状况的变动和财政支出过程中的政策倾向,决定了资本原始积累的规模。这里所要论证的灾害对官方资本原始积累的影响,主要就是通过影响国家财政收支而发生的间接牵制作用,当然也包括对早期现代化投资的直接的限制或挤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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