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中山晚年的文化思想,特别是他对中西文化的认识和取向问题,近年颇为研究者所关注。(注:近年中国大陆学者专论此一问题且较具代表性的著作主要有:章开沅《从离异到回归——孙中山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张岂之《孙中山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思》;(以上二文均见《孙中山和他的时代》下册);唐文权《关于孙中山新三民主义向传统政治文化归拢趋向的若干考查》(见《苏州大学学报》1992年第3期);林家有《关于孙中山对新文化运动态度的探讨——兼论孙中山与陈独秀文化思想的异同》(见《中山大学学报论丛·孙中山研究论文集》第9集);段云章《孙中山晚年识量的几点探测——以《建国方略》《三民主义》为中心》(见《中山大学学报论丛·孙中山研究论文集》第10-11集);姜义华《论〈孙文学说〉人文精神的新构建》(见《学术月刊》1994年第1期);姜义华《论孙中山晚年对西方社会哲学的批判与对儒家政治哲学的褒扬》(见《广东省社会科学》1996年第5期);郭齐勇《孙中山的文化思想述评》(见《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3期);张磊《孙中山与儒学》(见《学术研究》1996年第10期)等。)笔者曾撰有《从三民主义演讲看孙中山晚年的文化取向》一文对其加以探讨,(注:见《学术研究》1996年第2期。)然而该文仅就孙中山1924年所作的《三民主义》演讲而立论,似尚不够全面,今特扩大其范围,根据孙中山晚年之各种资料再申论之。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孙中山“晚年”所指时限问题,以往研究者的认识不尽一致。有的认为系指1923年以后,即孙中山重新解释三民主义、实行三大政策时期;有的则将1917年之后视为孙中山的晚年;也有的主张从1919年或者1920年算起。笔者认为“晚年”一词首先是一个与“早年”、“中年”相对应的年龄上的界划概念,同时它又必须结合具体人物思想和活动的阶段性来加以确定。孙中山一生享年59岁,其中50岁之后的1918年可以说是他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第一次护法运动于是年失败,孙中山被迫离粤赴沪,发愤“闭户著书,冀以学说唤醒社会”。(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3页。)同时思想上开始接受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积极寻求新的革命道路。因此本文将1918年作为孙中山进入晚年的起始之年,到他1925年逝世止,共约7年时间。 一、孙中山晚年文化思想的主旨 对于自己的文化思想,孙中山不曾作过专门的、系统的论述,但是他的许多著作和讲话都涉及到对中西文化的认识与文化构建问题,从中不难窥见其文化思想的主旨。 1918年2月,孙中山在《宴请国会及省议会议员时的演说》讲到中国制宪问题时说:“今民国已成立七年矣,所望速日产生完全优美之宪法,驾于欧美以上,作为一个中西合壁的中国;表示我国宪法为二十世纪以后之法,且表示中国人之中国为最早开化之国,将见各国效我国之成规,抄袭我国之宪法,此兄弟所馨香盼祷于诸君者。”(注:《孙中山全集》,第4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32页)1921年3月,他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成立会上讲到自己的三民主义学说时指出:“三民主义,是集合中外底学说,应世界底潮流所得的。”(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475页。)在《实业计划》一书结尾,他从宏观上概括“建设新中国之总计划”,认为“发展中国工业,不论如何,必须进行”,但其进行之方,不能随“西方文明之旧路径”,而应当有所创新,“使外国之资本主义以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而调和此人类进化之两种经济能力,使之互相为用,以促进将来世界之文明也”。(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97-398页。)1923年1月,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宣言》里写道,他是“内审中国之情势,外察世界之潮流,兼收众长,益以新创,乃以三民主义为立国之本原,五权宪法为制度之纲领”。(注:《孙中山全集》,第7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页。)同年在《中国革命史》一文中,更归纳其所持之革命主义是“有因袭吾国固有之思想者,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有吾所独见而创获者”,并于阐述民族主义主张时称:“对于世界诸民族,务保持吾民族之独立地位,发扬吾固有之文化,且吸收世界之文化而光大之,以期与诸民族并驱于世界,以驯致于大同,此为以民族主义对世界之诸民族也。”(注:《孙中山全集》,第7卷,第60页。)1924年1月至8月间孙中山以《三民主义》为题的系列演讲,是他晚年思想的结晶,其中在论及“五权分立”学说时明确表示:“我们现在要集合中外的精华,防止一切的流弊,便要采用外国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加入中国的考试权和监察权,连成一个很好的完壁,造成一个五权分立的政府。”(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53-354页。) 从上述言论不难看出,孙中山晚年文化思想的主旨是融合中西、兼收众长、走文化综合创新之路。将这一文化思想主旨与其前此的思想主张相比较,应当说基本上是一致的。孙中山早年就曾表示,自己的志向是“驱逐残贼,再造中华,以复三代之规,而步泰西之法”,“于中学则独好三代两汉之文,于西学则雅癖达文之道”,“于人则仰中华之汤武暨美国华盛顿焉。”(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6、48页。)1906年孙中山在同俄国社会革命党领袖该鲁学尼等人谈及中国未来所要实行的政治制度时说:“希望在中国实施的共和政治,是除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外还有考选权和纠察权的五权分立的共和政治”。“考选制和纠察制本是我中国固有两大优良制度,我期望在我们的共和政治中复活这些优良制度,分立五权,创立各国至今所未有的政治学说,创建破天荒的政体”。(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19-320页。)辛亥革命后,孙中山更明确提出中国今后的发展必须“取欧美之民主以为模范,同时仍取数千年前旧有文化而融贯之”,(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60页。)要“外瞻世界之大势,内察本国之利弊,以日新又新之精神,图民生之幸福,……使中华民国确列于世界文明国之林”。(注:《孙中山全集》,第3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63页。)“吾人采取外国良法,对于本国优点亦殊不可抛弃。”“当此新旧潮流相冲之日,为调和计,当平心静气博取兼收,以使国家发达。”(注:《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63页。)于此可见,孙中山从来就不是完全离异传统的全盘西化论者,也从来不是单纯固守传统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他从早年投身民主革命时起,就主张在文化上“外瞻内察”、融贯中西,既要学习、吸收外国之所长,又要继承和发扬本国传统文化的优点,努力做到博取兼收、开创文明发展的新路。这样一种对待中西文化的态度和文化构建思想,对于孙中山来说乃是一以贯之、始终加以坚持的。孙中山晚年的文化思想同样遵循这一态度和架构,其主旨与早年、中年保持了一致性和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