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樾(1821—1907),字荫甫,号曲园,是晚清汉学的著名代表人物。他谨守乾嘉汉学的治学门径,在经学、诸子学、小学等领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本文拟从“尊荀”这一角度,来探讨俞樾的学术和思想特色,以期弥补史学界在这方面的阙漏。 1 俞樾对荀子的尊崇,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注重对《荀子》的研究。这首先表现在俞樾的《诸子平议》一书中。该书以训诂考据为主,共35卷,囊括先秦至西汉诸子14家,其中《荀子平议》4卷,占全书的九分之一强, 而卷数超过《荀子平议》的只有《管子平议》,为6卷。在《荀子平议》中, 俞樾以唐朝杨倞的《荀子》注本为底本,在吸收乾嘉汉学家成果的基础上,旁征博引,覃思精研,纠错改非,断以己意,力求通达《荀子》的旨意。如在解释《荀子·劝学篇》中“故不问而告谓之傲”时,俞氏认为,“《论语·季氏篇》:‘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释文》曰:‘鲁读躁为傲’。《荀子》此文盖本鲁论。下文曰:‘故未可与言而言谓之傲,可与言而不言谓之隐,不观气色而言谓之瞽’,皆与《语语》同,惟变‘躁’为‘傲’可证也。‘傲’即‘躁’之假字。不问而告,未可与言而言,皆失之躁,非失之傲也”。(注:俞樾《诸子平议》,卷十二,《荀子一》,上海书店1988年5月版,第226页。)相比之下,俞氏的解释要比郝懿行释“傲”为“赘”(意为不省人言)更为合理、通畅。 清代汉学尊崇古文经学,其中《诗经》为《毛诗》。在《毛诗》的授受脉络中,荀子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汉学家们依据的是唐朝陆德明的《经典释文》。俞氏为了证明荀子在《毛诗》传承过程中的地位,专门作《荀子诗说》1卷。在《荀子诗说》序中, 他将这一意图表述得非常明白,他说:“按《经典释文》:‘《毛诗》者,出自毛公,一云子夏传曾申,申传魏人李克,克传鲁人孟仲子,孟仲子传根牟子,根牟子传赵人孙卿子(即荀子——引者注),孙卿子传鲁人六毛公。’是荀卿传诗,实为《毛诗》所自出。……今读《毛诗》而不知荀义,是数典而忘祖也。故刺取《荀子》书中引诗者凡若干事,以存荀卿诗说焉。”(注:《曲园杂纂》第六,《荀子诗说》,见《春在堂全书》,光绪刻本,下同。)在《荀子诗说》中,俞樾将《荀子》诸篇中凡引用《诗经》之处搜罗无遗,然后与《毛传》互证,大多数都相同,《毛传》几乎全部接受了荀子对《诗》的意义阐释。(注:《曲园杂纂》第六,《荀子诗说》,见《春在堂全书》,光绪刻本,下同。)同时,俞樾还用荀子对《诗》的解释来纠正《毛传》、《郑笺》对《诗》的误释,并考证出一些逸诗。在俞樾以前的清代汉学家,尽管也都推崇荀子传《诗经》的重要地位,但却没有从《荀子》中挖掘《诗》意来进行证明。俞樾对《荀子》引《诗》之文的搜集与探赜,则为《毛诗》的传承脉络之可靠性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维护了古文经学的地位。 (二)对荀子思想的辩护与推崇。首先,俞樾对荀子的“性恶论”表示赞同,并为之辩解。众所周知,在儒家关于人性的学说中,以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最为显著。至唐,由于韩愈的大力提倡,孟子的地位直线上升,其“性善论”也倍受崇扬。到了宋朝,程朱等理学家更是推崇孟子为“亚圣”,其地位如日中天。相比之下,荀子的地位却一落千丈,其“性恶论”也屡受攻击。俞樾则明确地宣布:“吾之论性,不从孟,而从荀。”(注:《宾萌集》卷二,《说篇·性说上》。)随后,他陈述了自己的理由。首先,孔子对于人性善恶问题并没有直言,只是认为性相近,所以不能对孟子的“性善”和荀子的“性恶”有所偏重。其次,孟子用来表述“性善论”的事实依据,如孩童之亲长敬兄、水之就下等,在推理上是靠不住的。再次,孟、荀二人虽然都认为人人皆可以成圣,但途径不同,而荀子的表述似乎更合理。因为“荀子取必于学者也,孟子取必于性者也。从孟子之说,将使天下恃性而废学,而释氏之教得行其间矣。《书》曰:‘节性惟日其迈’,《记》曰:‘率性之为道’。孟子之说,其率性者欤?荀子之说,其节性者欤?夫有君师之责者,使人知率性,不如使人知节性也。”(注:《宾萌集》卷二,《说篇·性说上》。)显然,俞樾对于荀子“性恶论”的认同,主要是由于荀子主张重视后天学习,强调礼教的约束和教化,这与清代汉学的“道问学”倾向及重视礼学的学术特色有密切关系。同时,俞樾在人性学说上的尊荀抑孟,也是其站在鲜明的汉学立场上对宋学的一种反击。 其次,对于荀子“法后王”思想的赞许。长期以来,荀子受到非议的另一个原因是他学说中具有法家倾向,即主张“法后王”,因时变法,不拘于古。尤其是荀子的弟子李斯相秦,废置旧章,施行严刑酷法,致使秦以暴政害天下,二世而亡。人们在批评李斯的同时,罪及荀子。俞樾则认为,荀子的“法后王”思想主张秉承天意,达权知变,实际上是一种适应时势的学说,不能因秦的暴政及李斯的做法而否定荀子思想的合理性。随后,他引用《吕氏春秋·察今》中有关因时变法的言论为证,认为在“周秦之际,天固将大有变易,以开万世之治,当其时,学士大夫皆见及之,岂独荀卿与其徒一二人之私言哉!……然则因时变法,固当日之通论矣。秦虽不用李斯,而吕氏之徒固在也,以其说施于天下,则亦李斯也,岂必荀卿子哉!当战国时,守先王之道而欲用之当世者,莫如孟子,孟子之道不行,则天之意固可知矣。彼荀卿、吕不韦之徒,不可谓不知天者也。”(注:《宾萌集》卷一,《论篇·秦始皇帝论上》。)这就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了荀子学说的正确,从而为荀子洗刷了污名。在《荀子平议》中,俞樾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并对“法后王”的含义作了进一步解释。他认为,荀子所说的“后王”是指文王,并指出“后王”应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若汉人则必以汉高祖为后王,唐人则必以唐太祖、太宗为后王。设于汉唐之世,而言三代之制,是所谓舍己之君而事人之君矣,岂其必以文武为后王乎!……后人不达此义,于数千年后,欲胥先王之而复之,而卒不可复,吾恐其适为秦人笑矣。”(注:俞樾《诸子平议》,卷十二,《荀子一》,上海书店1988年5月版, 第236~237页。)可以说,俞樾对荀子“法后王”思想的理解还是比较正确的,但是,他将“后王”从文武、周公的模式中解放出来,又将其置入当朝开国之君的桎梏中,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当然,这种局限并不妨碍俞樾经世致用思想的进步性。在为葛士濬编著的《皇朝经世文续编》所作的序中,他说:“愚尝谓,孟子之书言法先王,荀子之书言法后王,二者不可偏废。法先王者,法其意;法后王者,法其法。孟子曰:‘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此法其意也。荀子‘欲观圣王之迹,则以其璨然者矣,后王是也’,此法其法也。马贵与著《文献通考》,其自序即引荀子语以发端。……皇朝经世之文,贺氏、饶氏相继编纂,而今又有葛氏之书并行于世,凡经国体野之规,治军理财之道,柔远能迩之策,化民成俗之方,引而申之,触类而长之,不可胜用,于学术、治术所裨匪浅,而我国家宏规茂矩,亦略具于斯,荀子所谓璨然者,不于此见乎!”(注:《春在堂杂文四编》卷七,《皇朝经世文续集序》。)很明显,尽管俞樾认为法先王与法后王不可偏废,但在社会变革到来之际,还应强调法后王,这体现了俞樾的“尊荀”与其经世思想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