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号 K252 这里所谓“官学”,是指旧时官方以政治权力来指定和维护的所谓“正学”,与之相悖者则视为“异端邪说”。“官学”的典型特征是学政联体,学为政用。本文拟对晚清咸丰、同治年间的官学文化方针,以及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崇正辟邪”的一些具体措施,试作论述。 一、“崇儒重道”、昌明“正学”的方针 “宋学”与“汉学”并为官学的局面,在清前期即已形成,进入晚清时期以后在一定时间里仍得以沿袭,但随着具体条件的变化,统治者在宋、汉两学并用方面也自然要有所调适。概言之,突出表现在进一步调和宋、汉两学,淡化其门户分野,将其统归于“儒宗”兼容并包,既张扬“崇正”,又强调“求实”,以图更能结合实际,为维护其政治统治服务。同治元年(1862年)的一则上谕于此体现得颇为典型: 我朝崇儒重道,正学昌明。士子循诵习传,咸知宗尚程、朱,以阐圣教,惟沿习既久,或徒骛道学之虚名,而于天理民彝之实际,未能研求,势且误入歧途,于风俗人心大有关系。各直省学政等躬司牖迪,凡校阅试艺,固宜恪遵功令,悉以程、朱讲义为宗,尤应将性理诸书随时阐扬,使躬列胶庠者咸知探濂洛关闽之渊源,以格致诚正为本务,身体力行,务求实践,不徒以空语灵明流为伪学。至郑、孔诸儒,学尚考据,为历代典章文物所宗,理不偏废,惟不得矜口耳之记诵,荒心身之践履。尤在职司教士者,区别后先,薰陶乐育,士习既端,民风斯厚,海宇承平,奇袤不作,于以观政教之成焉。(注:《大清十朝圣训·穆宗毅皇帝》,卷十三,《文教》。引文中的“濂洛关闽”,是分别指濂溪周敦颐,洛阳程颢、程颐,关中张载,闽中朱熹,为宋代理学主要学派的代表人物。) 很显然,它既以“宗尚程、朱”为重(所谓“重道”,“道”,即指道学,也就是理学),又肯定对汉学的“理不偏废”,虽说对两者的地位仍有分重轻主次的隐意,但无疑都纳入所当崇之“儒宗”、所要昌明的“正学”之列,特别是都强调要取其能端士习、息奇袤的实用,防止误入空虚的歧途。这可以视为当时清廷的一种基本文化方针。至于宋、汉两学的功用和关系,不妨借看《清史稿·儒林传》编者的这样一段评论: 综而论之,圣人之道,譬若宫墙,文字训诂,其门径也。门径苟误,踵步皆歧,安能升堂入室?学人求道太高,卑视章句,譬犹天际之翔,出于丰屋之上,高则高矣,户奥之间,未实窥也。或者但求名物,不论圣道,又若终年寝馈于门庑之间,无复知有堂室矣。是故但立宗旨,即居大名,此一蔽也。经义确然,虽不逾闲,德便出入,此又一蔽也。(注:《清史稿》,中华书局标点本,第43册第13100页。)这恐怕也很符合当年清朝统治者的认识。清统治者首重宋学,正是因为它以阐扬封建纲常名教为核心,而又不弃汉学,则基于汉学在其名物训诂当中,恰恰又是以探索礼制为要务的,两者可以有机结合,相得益彰。若是离开名物训诂,就失去了“登堂入室”悟道的门径,不能窥得其实际。而“但求名物,不论圣道”,则会陷入“终年寝馈于门庑之间”的迷误境地,根本不知有堂室可入。这两种蒙蔽都要不得。如此看两者之间的关系,似可以说是以宋学为体,汉学为用,体用结合,并行不悖。这可视为晚清统治者兼容宋汉两学文化方针的学理基础。其时重臣、名臣曾国藩的有关思想认识的发展成型,可以为此作一个极好的注释。 曾国藩本来是“一宗宋儒”的,但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社会危机,他从“卫道”而“求治”的现实需要出发,很自然地成为宋、汉兼容的倡导者。他有一段总结性的话语: 乾嘉以来,士大夫为训诂之学者,薄宋儒为空疏;为性理之学者,又薄汉儒为支离。鄙意由博乃能返约,格物乃能正心,必从事于礼经,考核于三千三百之详,博稽乎一名一物之细,然后本末兼赅,源流毕具,虽极军旅、战争、食货杂凌,皆礼家所应讨论之事。(注:曾国藩:《复夏弢甫》,《曾文正公书札》卷十三。)在曾国藩看来,“盖古之学者,无所谓经世之术也,学礼焉而已”,是把礼视为治国平天下的不二法门,称道“圣清膺命,巨儒辈出。顾亭林氏著书,以扶植礼教为己任,江慎修氏纂《礼书纲目》,洪纤毕举。而秦树澧氏遂修《五礼通考》,自天文、地理、军政、官制,都萃其中。旁综九流,细破无内。”(注:《曾国藩全集·诗文》,岳麓书社1995年第2次印刷本,第256页。)正是从推本礼教这一点上,曾国藩认定“可以通汉宋两家之结”(注:曾国藩:《复夏弢甫》,《曾文正公书札》卷十三。)。 曾国藩辈既是当时清廷文化方针的自觉贯彻者,又是其文化方针形成的积极促进者,也是其文化方针学术理论基础的奠定者。而清廷这种以融通宋汉为学理基础、以崇儒重道昌明“正学”为主旨的文化方针,向社会贯彻的实践自然是多方面的、多途径的,但归结起来无非是“崇正”与“辟邪”的结合,是正面宣传教育与对反面经验汲取的结合。 二、正面宣传教育的措施 从其正面宣传教育看,起码采取了下述一些措施: 一是整饬文教机构,以求培本端风。 翰林院具有国家文化机关的职能,是高级文士的荟萃之所,对于国家文化方针的贯彻,文化风习的培养,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清廷时有整饬之令。譬如针对翰林院庶吉士专以诗赋“为揣摩进身之阶,敝精劳神,无裨实用”的积习,同治元年十二月间发布的上谕说:“翰林院为储材之地,膺斯选者必须经术淹通,于古圣贤性理精义讲明而切究之,确有心得,将来扬历中外,本其平日所身体而力行者,发为经济,著为事功,方能名实相副……自应将庶常馆课程及散馆旧章量为变通,以求实济。着自明年癸亥科起,新进士引见分别录用后,教习庶吉士务当课以实学,治经、治史、治事及濂洛关闽诸儒学等书,随时赴馆与庶吉士次第讲求,辨别义利,期于精研力践……俾士习蒸蒸日上,贤才辈出,共济时艰,有厚望焉。”(注:《大清十朝圣训·穆宗毅皇帝》,卷十三,《文教》。)显然,是强调以教习内容的“正”与“实”为指归,戒除虚饰之习,以符所谓“国家芸馆培英,造就人才”之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