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孙中山的“避免论”到毛泽东的“超越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马启民,1953年生,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现为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副教授。

原文出处: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内容提要:

在中国,提出非资本主义前途的设想起源于孙中山。为了预防资本主义,孙中山从主观社会主义出发,提出了“避免论”。毛泽东以马克思主义生产力标准为方法,将批判、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建构了新的理论架构,即独具特色的“超越论”,使中国非资本主义前途的理论由空想变为科学。毛泽东关于坚持生产力标准与坚持共产党在政权中领导权的思想是东方落后国家超越资本主义社会最重要的历史经验。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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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在人类社会的历史演进中,超越了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沿着非资本主义的前途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种历史现象,既归于中国社会历史的内在要求,也反映了中国几代伟人的伟大理论创造和相互借鉴与接替。

      在中国,最早提出非资本主义前途的理论构想,始于中国革命的先驱者孙中山。“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中最具特色的部分,而“节制资本”和“集产社会主义”又是“民生主义”中最精彩的内容。它是“纯粹资本主义的、十足的资本主义的纲领”,又浸透了小资产阶级民粹主义的浪漫空想。同时,它还闪烁着中国式独特革命道路的光辉。

      “节制资本”和“集产社会主义”的思想是孙中山在旧民生主义革命的末期几乎同时形成的。为了实现中国工业现代化,孙中山认为“中国实业之开发应分两路进行……(一)个人企业,(二)国家经营是也。凡夫事物之可以委诸个人或其较国家经营为适宜者,应任个人为之。……至其不能委诸个人及有独占性质者,应有国家经营之。”(注:《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17页。 )“节制资本”思想的主要内涵在于限定私人资本的经营范围。“集产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则是“国家一切大实业,如铁路、电气、水道等事务,皆归国有,不使一私人独享其利。”(注:《总理全集》第2集,第127页。)这两个思想非常密切,不可分割。

      在孙中山“节制资本”的思想中,反映了孙中山对中国国情的认识。孙中山认为,中国经济落后,不能完全取消私人资本。他说:“吾国之所谓工人者,通称为‘苦力’,而其生活只以手为饭碗,不论何资本家若能成一小工店予他等以工作者,将必欢迎之。况资本家之在中国,寥若晨星,亦仅见于通商口岸耳。”(注:《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69页。)他还认为, 国家采取多征资本家的所得税和遗产税,“就可以令国家的财源多是直接由资本家而来。”(注:《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15页。)可以看出, 孙中山认为一定范围的私人资本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

      孙中山的主观思想并不是发展资本主义,他洞察到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由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所造成的阶级对立异常尖锐和贫富的巨大悬殊。“文明越发达,社会问题越著紧……英国财富多于前代不止数十倍。人民的贫穷甚于前代也不止数千倍,并且富者极少,贫者极多。”原因在于“大资本归私人所有,便受资本的害,大多数人民,都是很痛苦的。”(注:《总理全集》第1集,第245页。)所以“中国不单是节制私人资本,还是要发达国家资本。”(注:《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40页。)由国家经营, 首先是为了防止私人资本垄断国民生计,可以防患未然。其次,“用国家的力量来振兴工业,用机器来生产。”(注:《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41页。 )再次, 又可和外国竞争,挽回利权。最后, 由于国家资本是“人民公有”,将其盈利造福于全国人民,他认为这就是“社会主义”。他认为:“分配公平的方法在私人资本制度下不能实行的”(注:《总理全集》第1集, 第212页。),而“国家管理实业足使财富之分配较为公平。”(注:《总理全集》第1集,第313页。)

      孙中山所处的时代特点,一方面,中国经济落后,资本主义发展十分微弱,需要大力发展资本主义和近代文明。另一方面,世界资本主义已暴露出它的严重弊病,整个欧洲正经历着无产阶级革命的风暴。中国和世界的“时代差”的矛盾迫使孙中山寻找一条中国式的独特历史道路。孙中山关于“节制资本”和“集产社会主义”思想正是这一道路的理论反映。它一方面要发展私人资本主义,另一方面又要发展“集产社会主义”,节制资本主义,从而使中国避免资本主义的前途,最终达到“社会主义”。这就是孙中山“避免论”的基本思想。

      孙中山的社会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阶级基础与策略基础是根本不同的,是一种主观社会主义,即主观上认为是社会主义,而实际上是资本主义。但是在这种主观社会主义之中,又包含着可以为无产阶级借鉴的有益的思想材料,即孙中山既要发展资本主义,又要预防资本主义,最终在中国避免资本主义的设想。胡绳对孙中山主观社会主义曾给予积极的评价,他说:“在中国近代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孙中山的主观社会主义,反映他对于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强烈愿望,并使他终于在晚年坚定地实行同共产党合作的政策。”(注:胡绳:《论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载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科学社会主义》1987年第4期,第150、151页。)在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以后, 中国民主革命进入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非资本主义的前途成为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性。孙中山的这种思想就有了更多的实际意义和合理因素。因此,在这种意义上讲,他首次提出了中国式独特发展的历史道路——中国非资本主义前途理论的设想。

      但是,由于他的阶级局限性,这条独特发展的道路在理论上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使他最终无法完成创造这条道路的科学理论,从而具有很大的空想性。

      第一,孙中山混淆了“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的界线,提出举“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的主观设想。这出于他两方面的认识:一方面,他认为“共产主义”和“民生主义”,“两种主义没有什么分别”,实行“民生主义”,可以“一劳永逸”;另一方面,他认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处于落后状态,所以革命的人应该使中国进步得快一些,既然革命的人有更高的理想,为什么不可以提早实现呢?孙中山正是这样提出问题的(注:胡绳:《论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载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科学社会主义》1987年第4期,第150、151页。)。应当指出,混淆不同发展阶段的思想, 实质上是超越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理论表现,带有浓厚的主观空想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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