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社会由于受到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封建势力的摧残,民族工业没有得到正常的发展,而以产业发展为基础的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亦非常缓慢。到1897年才出现中国第一家自办的新式银行,终清朝一世,中国银行业尚处在幼年时代。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中国民族工业带来了“黄金时代”,给银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中国银行业在与政府结缘、投机公债的特殊条件下发展起来。本世纪20—30年代,在中国民族工商业衰败之中,近代银行业则仍然靠投资公债、地产而畸形发展,投资工矿事业者实微不足道。辛亥革命以后,中国近代银行业逐步向商业银行发展,力图摆脱政府的控制。1927年国民政府建立以后,国民党政府逐步控制全国金融体系,并施行恶性通货膨胀政策,最终导致了社会的震荡。本文试就近代银行业与中国工业化以及与中国社会发展的关系等问题进行必要的探讨,以期进一步寻求中国近代银行业发展的内在规律。 一、近代银行业与中国工业化 银行业的发展是推动近代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杠杆之一。筹集巨额资本以供中国工业化发展的需要,为甲午战争后中国自办新式银行的主要目的之一。但从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过程来看,近代银行业建立伊始便具有严重的封建性,它同产业的关系不密切,却和政府财政结下不解之缘,银行业资本不是用来促进生产的发展,而是促进投机业务的盛行。中国近代银业始终未能完成动员和组织全国资金以供工业投资,促进中国经济起飞的任务。为什么中国近代银行业未能积极促进中国工业化的完成?这其中有深刻的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 1.由于中国近代银行业的特殊发展历程,中国银行业具有先天不足的特点,银行业的资本积累的缓慢和不充分,使得银行界没有雄厚的资力去扶植近代产业的发展。 中国近代金融业虽然在鸦片战争以后有所发展,随着外国资本主义在华势力的扩张,原来经营汇兑和融通商业资金的票号和钱庄也扩大了营业范围,它们通过为封建官府服务或为外国在华洋行推销、采购商品,发展了自己的实力,有了一定资金积累;外国银行在华经营多年,更获取了高额利润,资本积累十分迅速,但票号、钱庄、外国银行的历史代替不了中国新式银行的历史。由于其内在的封建性和保守性,中国的前资本主义金融机构票号和钱庄始终没能发展为新式银行。它们所积累的资金也未能转化为银行资本去为产业发展服务,而是转为消费资金挥霍掉了。这就是说,票号和钱庄虽然在鸦片战争以后半个世纪的时间获取许多社会财富,却没有为中国新式银行的建立奠定任何基础,中国新式银行业建立之初,仍然面临着资金不足,需要进行原始资本积累的问题。 在建立新式银行的问题上,清政府顾虑重重,迟疑不决,亦是导致中国近代银行发育缓慢,原始积累不充分的重要原因。在19世纪后期,中国传统的金融信用制度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西方资本主义的挑战。外国银行纷纷来华设立分行,很快垄断了中国的国际汇兑、国际贸易,吸收国人大量存款,非法在中国发行纸币;通过对钱庄的信贷,控制中国的主要信用机构。面对金融制度的危机,许多人建议学习西方,建立近代银行,以改造传统信用制度。清政府却置若罔闻,听任外国银行自由发展,在华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对外国商人和一些政府官员自办银行的意见则一压再压,甚至对盛宣怀准备办银行一事亦满腹疑虑(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8—10、10页。), 致使中国人自办银行的事业长期议而不行。在1897年以前,中国在建立近代银行制度方面几乎一事无成,丢失了整整半个世纪资本积累的时间,使1845—1897年这段时间反成为外国在华银行资本积累的重要时期。 中国近代民族工业发展的幼稚,亦限制了中国银行业资本积累的速度。中国的产业,在鸦片战争以前,停滞于自给自足的前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之中,没有经过自发的产业革命。鸦片战争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一方面虽然在某种程度内客观地刺激了中国新式工业的初步发展,一方面却又以一种半殖民地的经济发展形态阻挠中国民族工业的正常发展;国内封建势力对民族工业的发展更是压迫备至,极力摧残。到中国第一家新式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建立的时候,中国产业的发展仍极为落后,能够投资银行的当时只有招商局和电报局两家官督商办企业,这两家企业名为官督商办实际是官僚投资居多;通商银行的商股中亦有亦官亦商的张振勋和严信厚分别投资10万两和5 万两(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8—10、10页。),纯粹民族资本主义企业的投资极其稀少。 在中国银行业的发展阶段,银行能够吸收民族工商业存款的数量亦很少,许多企业很少赢利,几无游资存入银行。由于没有得到近代企业资本的强有力挹注,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原始积累过程十分缓慢。 由于中国近代银行业资力薄弱,有限的资金又转投于政府,新式银行业也就无力对中国近代产业的发展做出大的贡献。近代银行业资金的运用,大致分为放款与投资两途,而抗战前银行业所谓证券投资,实际上就是政府的公债投资和地产投资,于近代工业发展有害无利;只有放款一项,银行业资金才可能转到工业建设上。以抗战前的1934年、1935年和1936年为例,这三年全国银行业放款总额平均每年约为31亿元,而银行平均资产总额为57亿元(注:沈雷春:《中国金融年鉴》,黎明书局1947年出版,第116—117页。),放款占银行全部资产的54%,放款的最大主顾仍是政府,工业放款仅占放款总额的12%左右,银行业对于工业投资额还不及资产总额的7%(注:陈真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3辑,下卷,北京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73页。)。到20世纪30年代,许多新式工厂仍然依赖钱庄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