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清一代,迄于鸦片战争,中国朝野甚少有人关注海防问题。《清史稿》称:“国初海防仅备海盗而已,自道光中海禁大开,形势一变,海防益重。”(注:《清史稿》,第138卷,第538页。)诚哉斯言!鸦片战争以前,沿海各省虽设有水师,也“仅为防守海口、缉捕海盗之用,辖境虽在海疆,官制同于内地”(注:《清史稿》,第135卷,第524页。)。英国发动的第一次鸦片战争,始将海防问题严峻地摆到了中国人的面前。当时的先进中国人因之萌发了海防思想。自兹以降,议海防者渐多,数十年间逐渐蔚为风气,推动了海防建设的发展,也启动了中国近代化的进程。今天审视其发展历程,探讨其历史地位和价值,无疑仍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课题。 一、晚清海防思想发展之轨迹 在整个晚清时期,海防思想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或断或续,时而曲折甚至迟滞,在艰难的探求中缓慢地取得进展。兹按其发展之轨迹,试分作以下五个阶段进行论述。 第一阶段,从1840年到1861年,是晚清海防思想的萌发时期。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林则徐和魏源。林则徐以钦差大臣蒞任广州后,认识到“洋面水战,系英夷长技”,必须“另制坚厚战船,以资制胜。”(注:杨国桢:《林则徐书简》,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73页。)根据敌我力量的对比,他一面将“以守为战”(注:《林则徐集》,中华书局1965年版,《奏稿》中,第762页。)和“久持困敌”(注:《林则徐集》,中华书局1965年版,《奏稿》中,第883-884页。)作为海防战略的基本方针,一面主张建立一支“船炮水军”,“以为海疆久远之谋”(注:杨国桢:《林则徐书简》,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82页。)。林则徐创建“船炮水军”的计划虽在生前未能实现,却使他成为晚清倡建近代海军之第一人。魏源继承了林则徐的海防思想,而又有所发展。他提出以守为战要与走精兵之路相结合(注:戚其章:《魏源的海防论和朴素的海权思想》,《求索》1996年第2期。);主张实行内守与外攻相结合的海防战略,“内守既固,乃御外攻”(注:《魏源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下册,第865页。);并建议设厂造船,先在广东训练新式水师,“必使中国水师可以驶楼船于海外,可以战洋夷于海中”(注:《魏源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下册,第870页。)。按照他的构想,然后可仿粤省之例,由粤海而闽浙,而上海,“而后合新修之火轮、战舰,与新练水犀之士,集于天津,奏请大阅,以创中国千年水师未有之盛。”(注:《魏源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上册,第186页。)他还用“师夷之长技以制夷”一语来概括林则徐的海防思想,对后世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在林则徐的倡导下,海防运动虽在东南沿海数省一度掀起高潮,却因中英《南京条约》的签订而趋于式微。 第二阶段,从1861年到1874年,是海防思想的重倡时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失败,使中国有志之士莫不义愤填膺,亟思救国之策。冯桂芬特别称赞魏源“师夷之长技以制夷”之说(注:冯桂芬:《校邠庐抗议》,光绪下酉聚丰坊校刻本,卷下,第70-72页。)。于此同时,曾国藩提出“师夷智以造炮制船”(注:齐思和等编:《第二次鸦片战争》,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册,第330-332页。),左宗棠主张“仿造轮船,以夺彼族之所恃”(注:《左文襄公全集》,台北,文海出版社1983年版,《书牍》,第7卷、第25页。),李鸿章更建议“以求洋法、习洋器为自立张本”(注:《海防档》,台北,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本,《机器局》,第1册,第3页。)。在他们的重倡下,“师夷长技”说逐渐得到广泛的认同,成为晚清海防思想得以重兴的思想基础和前提。重倡近代海防论的中心问题是制造轮船。从而,创建海军的问题也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丁日昌是晚清创设海军的最早设计者。他于1867年草拟了《创建轮船水师条款》,建议制造轮船30艘,分为北洋、中洋、南洋三路,派提督一员统之(注: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第1-2页。)翌年,又在《条款》的基础上重拟了《海洋水师章程》六条。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创设外洋水师的具体方案。其主要内容有四:(一)购置兵轮、特别是大兵轮,以创设外洋海军;(二)在中国沿海择要改筑西式炮台;(三)创立三洋海军,分区设防;北洋提督驻天津,东洋提督驻吴淞,南洋提督驻南澳,“每洋各设大兵轮船六号,根驳轮船十号”;(四)精设机器局,不但制造轮船、枪炮,还要发展民用工业(注:《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98卷,第24-27页。)。海防思想重倡之后,洋务派进一步将“师夷长技”说付诸实践,创办了造船工业。特别是创设外洋水师方案的提出,不仅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近代海防论的产生,而且表明晚清海防思想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第三阶段,从1874年到1879年,是晚清海防思想的趋实时期。1874年冬,因日军侵台事件而引发了一场海防与塞防之争。这场争论的波及面甚广,几乎当时沿江沿海各省的封疆大吏都被卷入,尽管各有侧重,意见纷纭,但其效果却基本上是积极的,从而保证了决策的基本正确性。于是,不仅规复新疆的计划得以实现,而且海防问题也受到了更多的重视。清政府派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沈葆桢督办南洋海防,并明发上谕:“海防关系紧要,亟宜未雨绸缪,以为自强之计。”(注:《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58年版,光绪元年四月,光绪十一年五月。)此时,议海防者思想更趋向实际,从此发展海军问题开始进入具体筹划的阶段。当时,多数海防论者皆主张筹建三支海军,也有主张分为四镇者,李鸿章则认为设防“惟有分别缓急,择尤为紧要之处”,并以大沽、北塘一带为“最要”,吴淞至江阴一带为“次要”(注:《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奏稿》,第24卷,第16页。)。清政府决定筹办南北洋海防,并降谕酌度情形先购铁甲船一两只,即系采纳李鸿章的建议。这次海防议结束之时,正是北洋海军准备筹建之日。1875年以后,李鸿章开始向外国订造军舰。1879年,奏请将丁汝昌留于北洋海防差遣。不久,又派其督操炮船。这实际上是为北洋海军初建进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