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八分与当代书法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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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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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J7
分类名称:造型艺术研究
复印期号:199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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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隶八分是今古文字的分水岭(注:为了避免隶书与八分书称谓上的混乱,这里统称为隶八分。),中国书法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关节点。潘伯鹰先生在《中国书法简论》中说:“就中国文字和书法的发展看,隶书是一大变化阶段。其至今日乃至将来一段的时期全是隶书的时代也不为过。”因此,对隶八分书的研究其意义将不仅在于书学史和文字学史上,对当代无论是一般意义上的隶书还是其他字体的书法创作都有着直接指导意义。本文将探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源与流:隶八分的形成及其发展;名与实:隶八分的称谓及其所指;分与合:隶八分与其他字体的相互影响;常与变:对当代书法创作的一些思考。

      一、源与流:隶八分的形成及其发展

      通行的说法,都认为隶书开始于秦代,并有程邈造隶书的传说(注:许慎《说文解字·叙》:“秦始皇初兼天下……大发吏卒,兴戍役,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趋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班固《汉书·艺文志》:“(秦)始造隶书矣,起于官狱多事,苟趋省易,施之于徒隶也。”一般都认为隶书为程邈所造。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七所收张怀瓘《书断》所引蔡邕《圣皇篇》:“程邈删古立隶文”,羊欣、王僧虔、江式等都持此见。许慎《说文解字·叙》中说:“及亡新居摄……时有六书……三曰篆书,即小篆,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之所作也”,把程邈当成是造小篆的人。清人段玉裁等人认为“秦始皇帝下杜人程邈之所作也”这句话本应在下文“四曰佐书,即秦隶书”之下,传本误置篆书条下。),但也有持不同意见者(注:一九七二年郭沫若在《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一文中以《高奴铜石权》为例说:“这就很明显地证明:隶书并不始于秦始皇的程邈。”钱玄同在为《章草考》所写的序言里指出,康有为、梁启超都认为隶书是自然形成的,不是个别人所创造的。他表示同意,并说隶书“当亦始于战国之世,为通俗所用。”)。随着出土文物的增多和文献研究的不断深入,关于隶书的起源,现在趋于比较一致的看法,即“战国晚期是隶书形成的时期”(注:裘锡圭先生在《文字学概要》一书中,利用大量考古发现的秦系文字资料,经过严密的对比分析得此结论,令人信服,已为学界所普遍接受。)。

      在汉文字的字体和书法艺术的书体发展演变过程中,一直都存在着俗化和雅化、繁化和简化、草化和规范化、正体与俗体、字体与书体的矛盾运动。隶书的发生和演变自然也不能脱此一规律。战国时的秦系文字跟东方诸国相比虽然比较保守,但在日常的书写过程中,字形也不断地遭到破坏或改造,从而形成了大量的俗体字,“由此产生的秦国文字的俗体,就是隶书形成的基础”(注: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六十七页,北京:商务印书馆,一九九○年版。)。近几十年发现的大量秦简上许多文字显然不是正规的篆文(注:一九七九——一九八○年发掘的《青川郝家坪木牍》书于秦武王二年(前三百零九),一九八六年三月出土的《天水秦简》写在秦始皇八年(前二百三十九)以前,一九七五年出土的《云梦睡虎地秦简》,据考证,抄写时间大约在战国末年至秦代初年之间。),最明显的例字是左边从“水”的字其

      

      体字演变而成的新字体,无疑我们可以称之为隶书。从天水秦简、睡虎地秦简、马王堆帛书和银雀山竹简,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由篆而隶的蜕化衍进历程。在这个过程中,“六国文字的俗体也有向隶书类型字体发展的趋势”(注: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六十九页,北京:商务印书馆,一九九○年版。),显然,隶书的产生也曾受到秦系文字以外的东方诸国文字的某些影响。这一点,从出土的楚简帛书乃至春秋末期的《侯马盟书》、《温县盟书》中可以得到明显的例证(注:楚简主要是在湖南长沙、河南信阳、湖北江陵的楚墓里发现的。如《曾侯墓竹简》、《长沙仰天湖楚简》、《江陵望山简》、《信阳长台关简》等。《侯马盟书》和《温县盟书》分别发现于一九六五年和一九七九年。)。但隶书字形构造的主要来源却仍是属于秦系文字(注:学术界仍有一些人主张隶书有一部分出自六国文字,关于这一问题,裘锡圭先生已在《文字学概论》中予以澄清。)。

      秦系文字(指春秋战国时代的秦国文字以及小篆)的俗化,一种主要的方法即是以方折的笔法来改变正规篆书圆转的笔道,变圆为方,易曲为直,并由此而调正笔画断连、增减笔画,最终导致了字形结构的改变。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即是易篆书的纵势为隶书的横势,此一点,在《侯马盟书》、《温县盟书》中即已现端倪,至秦、楚简帛书中则尤为明显。在这一演变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些似类于草书的写法,除一部分演变为草书外,也为隶书所吸收,在汉代的简牍中仍有大量的保留。

      既然隶书在秦始皇统一以前即已存在,那么我们有必要对隶书在秦代的地位予以重新审视。秦始皇用经过整理的篆书,基本上消灭了各地“文字异形”的现象,小篆成为官方的法定文字。但秦代文字,即使以小篆为例,异体字也仍然是存在的,《说文解字》所收的一些异体字可以作为例证。更何况隶书作为一种新兴的辅助字体,不仅是存在的,并且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对小篆有着明显的“侵入”(注:这一点,从秦代权量上的铭文可以明显看到。秦权量诏版,理应用正规的小篆来铭刻,我们看到的却极为草率。但郭沫若认为是秦隶,则不免失之偏颇,因为,“水”旁作“三”的情况,在传世权量铭文上却一个也不曾见到。从总体上衡量,仍只能看作是带有隶意的篆书,但实际上孕育着小篆终将被隶书取代的命运。)“隶书者篆之捷也”(注:卫恒《四体书势·隶势》。按:《隶势》,《蔡中郎集》有之,晋书《卫恒传》引《四体书势》以为崔子云作,未知孰是。)“助篆所不逮”(注:《说文解字·叙》及段注。)并非虚语,因此,也才有“施之于徒隶”(注:《汉书·艺文志》。)“令隶人佐书”(注:《晋书·卫恒传》引卫恒《四体书势》。)之说,隶书在社会上的地位虽低,但统治者允许官府用隶书来处理日常事务,却是不争的事实。甚至隶书已成为与小篆并行的一种新字体(注:一九七五年在湖北江陵凤凰山七十号秦墓里发现了两颗同文玉印:一是正规篆文,一与秦简风格相吻合,甚可说明问题。参见吴白匋《从出土秦简帛书看秦汉早期隶书》,《文物》一九七八年第二期,五十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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