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税收20年:总量增长与结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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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1999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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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快速增长的税收总量及主要特征:

      自特区创建以来,深圳税收总量不断跃上新台阶,1987年首次冲破10亿元,实现工商税收10.12亿元,1990年达到20亿元, 当年实现工商税收23.83亿元,1993年首次突破50亿元大关,实现工商税收63.1 亿元,1995年跃上100亿元大关,实现工商税收218.91亿元,1997 年又跃上了300亿元新台阶,当年实现工商税收329.83亿元,也就是说, 深圳自1987年算起,税收总量仅用11年的时间,上了6个台阶,特别是后3年,连上3个台阶,呈现超常规的高速增长态势,其增幅居全国前列, 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聚集资金作出了巨大贡献。具体分析,深圳税收总量增长主要是以下几个特征:

      1、税收总量呈现超常规增长,并高于GDP平均增长幅度。至1998年止,全市国内生产总值(GDP)1289.28亿元,比1980年增长476倍, 年均增长38.4%,居全国大中城市第6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全国第一。 经济决定税收,经济总量决定税收总量,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全市税收总量不断创出历史新水平,由1980年的0.27亿元增加到1998年的343.53亿元,增长1271倍,名列全国36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第9名,若扣除证券交易印花税和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增长1873倍,年均增长48.7%,高于GDP平均增幅10.3个百分点。1999年1~8月,实现税收收入282亿元,预计全年可达350亿元,在全国经济形势不太景气的情况下,税收总量仍然维护较高水平。

      2、国、地税务局两局收入同步增长。1998年, 市国家税务局组织工商税收223.5亿元,占全市工商税收总额的65%, 比分税制后的1995年增长220.7%,年均增长33.8%,市地方税务局组织工商税收120亿元,占全市工商税收总额的35%,比分税制后的1995年增长114%, 年均增长21%。

      3、两级收入平稳增长。其中:中央级税收份额逐年上升, 地方级税收份额逐年下降。1998年,中央级工商税收196.7亿元,比1985 年增长68倍,年均增长35.4%,占全市工商税收份额由32%上升到57.2%,地方级工商税收146.8亿元,比1985年增长23倍,年均增长25.5%, 占全市工商税收份额由68%下降到42.74%。中央、 地方两级收入增长稳定,份额变化较大。90年代前,中央、地方两级税收占工商税收的份额约为30%和70%,地方级收入份额高于中央级。90年代后,深圳经济进入加速发展时期,特别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中央、地方两级税收占工商税收的份额约为57%和43%,中央占全市工商税收的份额明显高于地方级收入。

      4、税收结构趋于优化,流转税、所得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所占比重较大,税收三主体特征明显。1998年,全市税收流转税(国内、进口)170.4亿元,比1980年下降42.4个百分点。所得税(内、外资)52.8亿元,比1980年增长3405倍,年均增长53.4%,占全市税收的比重15.4%,比1980年增加10个百分点。证券交易印花税98.4亿元,比1990 年增长1404倍,年均增长123.8%,占全市税收的比重28.6%,比1990 年增长28倍,三项共同构成税收主体。其增长点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中的电子信息等高科技产业和第三产业中的金融、保险、证券、建筑、商贸、房地产等行业。

      5、税收基本形成以公有、涉外、股份制经济税收为主体,个体、 私营经济税收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格局。1998年,全市拥有纳税人近20万户,比1980年增长149倍,年均增长30.08%。税收总量若扣除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和证券交易印花税,全市公有(国有控股、集体)经济所占税收份额为39%,比1981年增长467倍,年均增长40.7%, 虽仍居主体地位,但份额逐年下降。涉外经济所占税收份额为27%, 比1981 年增长1338倍,年均增长49.2%。增长迅速,比重逐年提高。股份制经济占税收份额为17%,增长较快。个体、私营经济税收近年相对减少,比重有所下降,占税收份额为7%。

      6、宏观税负逐年增长,略高于全国平均税负。1998年, 深圳市国内正常税收的宏观税负率为15.99%,比1980年增加12个百分点, 比全国平均税负率高5.24个百分点。其中:第二产业的税负率由1980 年的0.01%,增加到1998年的11.4%,第三产业的税负率由1980年的0.03 %,增加到1998年的18.1%。

      二、结构变革是税收总量屡创新高的不竭动力

      1、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是税收持续稳定增长的主要源泉。 特区成立以来,伴随着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产业结构历经三次跨越:第一次是1985年前,处于铺摊子、引进项目、打基础的起步阶段;第二次是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工业超高速发展,在短期内建立起了门类比较齐全、外向型的工业体系;第三次是1992年以后,深圳市委、市政府深刻领会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讲话精神,坚决实行“科技兴市”战略,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崛起,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高速增长,初步形成了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群,高新技术成为深圳经济的第一增长点。至1998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655亿元,占工业产值的35.4%, 计算器和通信产业的主要产品产量和技术水平在我国位居前列,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和支柱。同时,金融、信息服务业、旅游、房地产、商贸业等更是发展迅猛,其创造的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接近一半,在工业支撑经济“半壁江山”的基础上,这几大行业的稳定发展,撑起了深圳经济的另一半江山。至此,深圳国民经济基本形成高新技术为先导,以金融、信息服务业、旅游、房地产、商贸业等三大产业为支柱的现代经济体系,产业结构开始步入良性循环阶段。1998年,我市一、二、三次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分别是1.2%、49.7%和49.1%,与特区建设初期的 1979年相比较,一产下降35.81个百分点,二产上升29.2个百分点, 三产上升6.5个百分点,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和升级,为税收提供了大量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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